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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沛憶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經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教育及文化三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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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吳委員沛憶:(12時25分)謝謝主席,我請國發會。
1 主席:請國發會副主委。
2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委員好。
3 吳委員沛憶:副主委好。今天我們要審查的是攬才專法,這部法規是在2017年時制定,當時的立法目的就是希望能夠進行國際攬才來增加我們臺灣的國際競爭力。按照我們的法規有分為外國專業人才跟特定專業人才,特定專業人才可以申請就業金卡,到今年的3月底為止,我們臺灣目前累積核發了近一萬張就業金卡,外國專業人才的部分則有一萬八千人次。但是我注意到,2017年當時在立法的時候,國發會曾經引述一個數據,就是洛桑國際管理學院關於國際人才競爭力的報告,臺灣從2017年到去年的時候進步了,比當時進步了4名,是第20名,是從第24名進步到第20名。那在吸引具高技能之外國人才的項目呢?我們也是進步了7名,但是還有很大的努力空間。所以我想請問國發會,在吸引具高技能之外國人才這部分,對於目前的成果,你們認為滿意嗎?
4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顯然還有很多改進的空間。
5 吳委員沛憶:例如哪些?
6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譬如說第一個,就像我們今天修法的,我們是不是可以把專法裡面的相關條件更優惠、更放寬,譬如說,其實我們中間修法,在租稅那一塊已經由3年延到5年了;譬如說取得永居的時間,這次的修法就是希望縮短有達到碩士或博士可以折抵的年限,然後我們還是在持續的在徵詢各界的意見,我們會持續滾動的調整我們的法令……
7 吳委員沛憶:攬才專法為什麼那麼重要?因為它會牽涉到外商來台的意願。賴清德總統也提出說,未來我們要推動六大核心產業,其中包括了量子科技、AI跟機器人,同時還有我們臺灣的太空科技,包括衛星火箭等等的,這些產業,我相信我們都非常需要國際人才的協助,所以我希望國發會要更積極地去看,過去我們在攬才上面遇到什麼困難,那我們現在要怎麼樣突破,這才是真的在檢討。
8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是。對。
9 吳委員沛憶:否則我們每一年都說有進步空間、有進步空間,永遠這個進步空間都還有很大的距離。那我注意到說,因為我們海外來的華語生,應該也在我們國發會攬才的範圍內……
10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當然。
11 吳委員沛憶:我們臺灣跟美國有簽訂合作,目前有一個台美教育倡議,這當然是教育部負責的計畫。那目前美國來到臺灣的華語生已經創歷史的新高,超過了三千人,國發會有沒有跟教育部來討論,針對這群已經來到臺灣就讀的學生,目前我們的政策面向,也都希望說來臺灣就讀,尤其是他們如果是專業領域的話,能夠延長留下來就在臺灣工作,成為我們的專業人才,國發會有沒有跟教育部討論如何去加強媒合、媒介,讓這三千名學生未來有機會留在臺灣,繼續為產業貢獻?有沒有?
12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基本上就是因為我們僑外生……
13 吳委員沛憶:這個計畫你知道嗎?
14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我們知道,因為這個是屬於雙語政策其中的一環,就是那個……
15 吳委員沛憶:好,那副主委你們去研究,好不好?跟教育部趕快來討論,給我們報告。
16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好,沒問題。
17 吳委員沛憶:其中我要特別提醒你,我們這幾年,外國專業人才申請就業金卡的比例,最高的在經濟領域,但是占比最少的是在體育,體育領域目前的人數只有9名而已,所以這個部分我希望國發會要去瞭解……
18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好。
19 吳委員沛憶:為什麼體育的人才申請的這麼少?你看各領域占比的差距非常懸殊,在經濟領域有四千多將近五千名,在體育領域只有9名,遇到什麼困難?
20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因為在特別領域裡面,我們是由主管機關設定它的攬才條件,就如委員所說……
21 吳委員沛憶:目前的條件是什麼,你知道嗎?
22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應該至少月薪要16萬,然後他已在體育的領域內……
23 吳委員沛憶:可以回答的來幫忙回答,沒關係。
24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抱歉,月薪應該是沒有限制吧?體育是教育部主管的,是不是可以請教育部……
25 吳委員沛憶:因為體育署沒有來,教育部來的是國際司,沒有關係……
26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體育署有來。
27 吳委員沛憶:體育署有來?體育署回答,要申請你們這個類別,要由什麼單位來申請?
28 賴專門委員靜婷:通常他要有國際競賽的成績,都是教練、選手等等,其實我們之前已經有曾經放寬過一次了,針對就業金卡的部分……
29 吳委員沛憶:關於這部分,因為我們現在規定提出推薦的單位是協會跟聯盟,但是以球員來講,實際上聘僱球員的是球團,所以在資訊的傳遞之間,有沒有確保他們都有收到資訊?有沒有相關的落差?因為我相信需求不會這麼少,何況我們現在還包括了運動產業相關的,所以我希望這部分你們要去盤點一下。因為過去也可以由國訓中心推薦,但是我們現在新成立了運科中心,所以運科中心是不是也要納入推薦單位?這個我請國發會,拜託國發會跟體育署趕快來討論一下,因為我們體育署即將就要升格為體育部了,運動產業是我們國家未來很重要的推展方向,我們當然也需要專業人才,所以這個部分也請你們趕快去瞭解,一個月以內提給我們一個初步的規劃,好不好?謝謝。
30 賴專門委員靜婷:謝謝委員指正。謝謝。
31 主席:謝謝吳沛憶委員。接下來請羅美玲、羅美玲,羅美玲委員不在。
32 蘇巧慧、蘇巧慧,蘇巧慧委員不在。
33 莊瑞雄、莊瑞雄,莊瑞雄委員不在。
34 王美惠、王美惠,王美惠委員不在。
35 鍾佳濱、鍾佳濱,鍾佳濱委員不在。
36 林楚茵、林楚茵,林楚茵委員不在。
37 王定宇、王定宇,王定宇委員不在。
38 請徐欣瑩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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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聯席會議-11-1-19,26,22-1
speakers ["邱議瑩","王定宇","羅美玲","陳亭妃","林岱樺","邱志偉","楊瓊瓔","萬美玲","賴瑞隆","鄭天財Sra Kacaw","呂玉玲","陳菁徽","葛如鈞","謝衣鳯","林宜瑾","陳秀寳","張啓楷","林月琴","洪孟楷","黃秀芳","陳培瑜","張雅琳","郭昱晴","范雲","王正旭","吳沛憶","徐欣瑩","蔡易餘","鄭正鈐","劉建國","陳昭姿","張嘉郡","莊瑞雄","盧縣一","邱鎮軍","蘇清泉","林淑芬","陳超明","廖偉翔","羅廷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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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05-22"]
gazette_id 1134901
agenda_lcidc_ids ["11349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經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教育及文化三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content 審查:一、本院委員羅美玲等 20 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二、本院委員王定宇等 16 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增訂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草 案」案;三、本院委員邱志偉等20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
agenda_id 1134901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