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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宜瑾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經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教育及文化三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
Index |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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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林委員宜瑾:(11時3分)謝謝主席,有請教育部國際司廖高賢代理司長、國發會副主委、僑委會僑生處簡任視察,還有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陳主任秘書。 |
1 | 主席:來。 |
2 |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委員早。 |
3 | 廖代理司長高賢:委員早。 |
4 | 林委員宜瑾:我想先請教一下教育部,上週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請教育部專案報告的時候,有提到國際招生及臺灣優華語化的計畫,本席提出華語教學人員待遇的議題,其中提到國內華語中心的華語教學人員大多都是兼任制的,三個月一聘,沒有勞健保,有沒有勞健保還要看學校;而外派的華語教學人員雖然有教育部的一年補助,獲得國外學校續聘者還可以延長補助,不過補助最多就是四年;在現場的華語教學人員也指出,如果跟學校談調薪的話,有可能學校就會請教育部再請新的老師來就好。總結就是外派的華語老師面臨到的就是時間不長、薪資有高有低的問題,可能讓老師會覺得自己很像免洗筷一樣,用了就丟。上個禮拜教育部潘前部長跟我答詢時表示,他會請國際司再來檢視,也會設法完善華語教師的制度,以穩定師資。我們必須認知到有穩定的師資,才會有穩定的華語教學。請教,現在到底開始著手檢視整個教師的待遇了嗎?未來有沒有什麼需要調整、改善的計畫? |
5 | 廖代理司長高賢:謝謝委員的提問。跟委員說明,現在我們華語教師有兩類,第一類就像剛才委員所提出來的,國內有65所華語文中心在教授外籍人士相關華語,這個部分我們也有責成學校的華語中心能夠完善他們對於華語老師的契約、聘僱,包括剛才提到的勞健保及相關的保障,目前我們在華語計畫裡頭已經有在推動。至於對外輸出華師的部分,因為涉及到國外大學的需求、薪資的條件,我們教育部補助的是他們生活費的部分,去年我們也把整個生活費配合行政院的日支費有所調增。以上報告。 |
6 | 林委員宜瑾:好。再來,本席想要討論僑生招生及留臺的議題。因為少子女化的問題,未來當然勞動的人口會非常不足,所以國發會在2022年就提出為了滿足國家產業所需人力,外籍勞動力長期至2030年需要淨增40萬,其中僑外生應該增加20萬名。雖然過去僑外生統計的數據顯示,我們每一年畢業的僑外生有成長,但是就2019年度的數據來看,僑外生有1萬人,可是最終留在臺灣工作的其實大概只有一半上下而已。 |
7 | 很多僑生當初選擇來臺灣念書,除了學費、生活費相對地平易近人以外,其實很多人是喜歡臺灣的,對臺灣的文化也非常熱愛。僑生在臺灣除了念大學、碩士以外,因為他來這邊念書,所以他對這片土地有感情,會有一定的人脈,如果最終沒有辦法留在臺灣工作,其實相當可惜,怎麼樣讓他能留在臺灣工作,是我們必須努力的課題。 |
8 | 就像我所說的,按照天下雜誌的調查,有高達九成的僑生希望畢業後能留下來,可是他面臨到一些困難,其中近五成的學生提到想進入的公司不符合聘僱僑外生的資格,也就是說,依現行的規定,資本額500萬或者營業額1,000萬以上的企業才能僱用僑生,很多新創公司及中小企業都沒有辦法聘僱;再來就是雇主不願意幫忙辦工作許可,因為程序非常繁瑣,有些雇主根本不知道怎麼樣幫這些僑外生申請勞動簽證,讓這些學生沒有辦法留在臺灣;還有很多僑生也不曉得、不瞭解相關的法規;更多當然是受到留臺工作評點制的限制。剛剛有委員詢問,我知道之前僑委會表示已經跟勞動部建議要移除評點制的門檻,所以我想要瞭解現在到底什麼時候可以上路、實施? |
9 |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有關於評點制度的名額,我們會先朝擴充的方向去做,就是擴充額度。委員講的不瞭解相關法規及評點制度這一塊,其實教育部、勞動部都會一起到學校去做宣導,讓這些僑外生瞭解。 |
10 | 林委員宜瑾:對,那雇主的部分? |
11 |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雇主的部分,因為它是屬於就服法裡面的相關規定,所以剛剛勞動部其實也有說明為什麼我們要設定一些資本額的限制,而且他也有講到還是有一些例外排除的規定可以適用,基本上主要是希望保障僑外生受僱者的勞動權益。 |
12 | 林委員宜瑾:是,所以放寬這些所謂資本額的限制是有在研擬就對了? |
13 |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請勞動部說明一下,這是勞動部的權責。 |
14 | 陳主任秘書世昌:跟委員報告,目前在引進僑外生的企業資本額跟營業額的限制是資本額500萬,營業額1,000萬,但是如果它是屬於剛剛委員所提到的新創企業的話,就不受這個限制;同時,製造業如果屬於六大核心或者是五加二相關產業,也不受這個限制。另外服務業的部分,因為它的營業規模稍微比較小,所以這個部分就是剛剛副主委所講的,它是透過跨部會以個案會商的方式來進行,所以這裡面還是有空間可以處理。 |
15 | 林委員宜瑾:好,謝謝,期待這部分大家再加強努力,OK!謝謝。謝謝主席。 |
16 |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謝謝委員。 |
17 | 主席:好,謝謝林宜瑾委員。 |
18 | 接下來我們請陳秀寳委員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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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聯席會議-11-1-19,26,22-1 |
speakers | ["邱議瑩","王定宇","羅美玲","陳亭妃","林岱樺","邱志偉","楊瓊瓔","萬美玲","賴瑞隆","鄭天財Sra Kacaw","呂玉玲","陳菁徽","葛如鈞","謝衣鳯","林宜瑾","陳秀寳","張啓楷","林月琴","洪孟楷","黃秀芳","陳培瑜","張雅琳","郭昱晴","范雲","王正旭","吳沛憶","徐欣瑩","蔡易餘","鄭正鈐","劉建國","陳昭姿","張嘉郡","莊瑞雄","盧縣一","邱鎮軍","蘇清泉","林淑芬","陳超明","廖偉翔","羅廷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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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 ["2024-05-22"] |
gazette_id | 1134901 |
agenda_lcidc_ids | ["1134901_00002"]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經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教育及文化三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
content | 審查:一、本院委員羅美玲等 20 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二、本院委員王定宇等 16 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增訂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草 案」案;三、本院委員邱志偉等20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 |
agenda_id | 1134901_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