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52760
黃珊珊 @ 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4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 Text |
---|---|
0 | 黃委員珊珊:(9時56分)謝謝主席,我想請部長。 |
1 | 主席:有請鄭部長。 |
2 | 鄭部長銘謙:委員早。 |
3 | 黃委員珊珊:部長好,也恭喜。 |
4 | 鄭部長銘謙:謝謝。 |
5 | 黃委員珊珊:今天大家在這裡都很重視,因為您的身分是檢察長,我想問一下,現在地檢署大家都知道檢察官過勞,然後檢察官助理制度我們也提案了,一直以來都沒有入法,我們提案之後,我想請問一下部長,你對增加檢察官助理的部分有什麼見解? |
6 | 鄭部長銘謙:檢察官助理的確是對檢察工作的分擔…… |
7 | 黃委員珊珊:因為上一次修法,法官助理納入的時候沒有納入,所以已經拖了很久。 |
8 | 鄭部長銘謙:對,我們也是希望能夠入法。 |
9 | 黃委員珊珊:所以你要不要幫基層檢察官把這個法案趕快往前推一步吧? |
10 | 鄭部長銘謙:這個我們請……委員有關心到我們…… |
11 | 黃委員珊珊:我們已經提案了。 |
12 | 鄭部長銘謙:好,謝謝。 |
13 | 黃委員珊珊:就是希望部裡面也要支持。 |
14 | 鄭部長銘謙:是。 |
15 | 黃委員珊珊:第二個,因為看到最近的案子,臺灣的詐騙已經成為民眾痛苦非常非常重要的地方,88億的財損,三萬多件的詐騙,每天都有各種不同的新聞,更痛心的是看到律師可以月入300萬,整個沉淪下去,包括法官,甚至檢察官,這樣的狀況其實對人民來說,我們沒有看到政府窮盡一切方法來打詐,當然現在提了所謂的打詐專法,詐騙集團還是一樣開著超跑,住著豪宅,這種相對剝奪感,還有對政府公信力的傷害是很大的。所以我想要問一下部長,現在打詐專法裡面,其實我們最大的問題是,前端是銀行或者是虛幣,但是前端這個平臺,他們各自在處理;法務部是後端辦案,最後要來追究責任,但這中間並沒有很良好的溝通管道,最嚴重的,我覺得很嚴重的一點就是,民眾其實不是要看到你抓人,民眾是要找到錢,所以這些帳戶才是重點,部長同意嗎? |
16 | 鄭部長銘謙:同意,不過我跟委員要說明一下,事實上我們…… |
17 | 黃委員珊珊:你們現在抓到人之後,都找不到錢啦!這才是問題嘛! |
18 | 鄭部長銘謙:這的確是我們要努力的地方,不過我們已經有查扣了七十幾億的財產…… |
19 | 黃委員珊珊:是,但是部長,大部分的被害人都拿不回錢,所以現在的打詐專法我也看到了,目前現有的法規裡面針對帳戶有異常叫作警示帳戶;如果是人頭的話,給他告誡帳戶,但是你知道一年有多少因詐欺案被通緝的通緝犯嗎?警政署一年有三千多名詐欺案通緝犯,法務部給我的資料是有一萬四千多名通緝犯,這些通緝犯可能是詐欺犯的車手,或者是相關的關係人,他們在通緝中,他們的帳戶有沒有被控制?沒有。 |
20 | 鄭部長銘謙:這些帳戶…… |
21 | 黃委員珊珊:你瞭解我的意思嗎? |
22 | 鄭部長銘謙:我知道,但是這些帳戶我們有很多機制在,現在已經在處理了。 |
23 | 黃委員珊珊:他不是只有銀行帳戶,他還有第三方支付的帳戶,他還有虛幣帳戶,這些通緝犯的帳戶都沒有被控制,我是一個小小的人頭,我都要被告誡,我可能有異常的進出,我就要被警示,但是我們的法令對這些人並沒有金融制裁,部長,我今天要講的是,打詐專法很好,但是打詐專法裡面除了對有洗錢行為才處理,但是我認為對於這些詐欺可能的關係人,我們也要給他一些類似金融制裁的方法。你同意嗎? |
24 | 鄭部長銘謙:我同意,我想這個是應該金融主管機關,他們會妥善來處理。 |
25 | 黃委員珊珊:如果一個詐欺犯或者通緝犯可以在外面繼續開跑車、住豪宅,然後他的錢源源不絕的來,他可能有虛幣帳戶,他可能有第三方支付帳戶,我們完全沒有做任何控制。 |
26 | 鄭部長銘謙:對,跟委員報告,因為法務部是主政懲詐部分,另外委員關心源頭行政監管那一部分,事實上我們在臺高檢有一個平臺,跟各部會包括金管會、數發部,還有通傳會,有一個已經陸續在建構的機制了。 |
27 | 黃委員珊珊:部長,現在都叫做通報,沒有正式的控管,我講的是金融制裁制度,我希望是人的制裁,對這種人的制裁,我們應該做一些相關法規…… |
28 | 鄭部長銘謙:因為在洗錢防制法第十五條之二第六項關於這部分,我們有…… |
29 | 黃委員珊珊:同樣的部分,我們也提了對案,我也希望法務部在這方面能夠再擴大對於詐欺犯要真的打詐,打詐要讓人民有感,如果我們都抓了一堆人,找不回來被害人的錢,其實對他們來說都沒有意義。第二個,打詐現在已經是全民最重要的事情了,除了我們看到很多很多的貪瀆,那是另外一回事,但是詐騙是市井小民每一個人都碰到的事,每一個人都有親友被詐騙,甚至每一天都看到新聞,這是一個全民非常痛恨的行為,打詐專法送到立法院來之後,我們希望它在範圍上、效率上,重點是找得到錢,把錢攔截住我覺得才是法務部的重點。 |
30 | 鄭部長銘謙:對。 |
31 | 黃委員珊珊:金管會這邊可以配合,但是現在有太多太多外部的管道,有第三方支付、虛幣,虛幣到現在為止,你說的平臺,說難聽一點,他們都沒有辦法加入,為什麼?因為政府不承認他們存在,如果可以的話,部長,我希望這個平臺由法務部來主導,因為你在後端很累,前端的人不處理,你要發聲啊!你找數發部、找金管會,大家一起把前端管好,你後端才會輕鬆,你的檢察官才不會過勞,好嗎? |
32 | 鄭部長銘謙:是,謝謝委員關心,我會努力,關於保護被害人打詐專法…… |
33 | 黃委員珊珊:我希望對於金融制裁的部分,部長,也給我簡單的一個書面回應,好嗎? |
34 | 鄭部長銘謙:是,好,謝謝。 |
35 | 黃委員珊珊:謝謝。 |
36 | 鄭部長銘謙:謝謝委員。 |
37 | 主席:謝謝黃委員,謝謝鄭部長。 |
38 | 接下來有請楊委員瓊瓔質詢。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152 |
---|---|
meet_id | 委員會-11-1-36-24 |
speakers | ["鍾佳濱","黃國昌","沈發惠","林思銘","謝龍介","黃珊珊","楊瓊瓔","傅崐萁","羅智強","林德福","洪孟楷","吳宗憲","吳思瑤","莊瑞雄","陳俊宇","翁曉玲","陳冠廷"] |
page_start | 77 |
meetingDate | ["2024-05-22"] |
gazette_id | 1134901 |
agenda_lcidc_ids | ["1134901_00003"]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邀請法務部部長率所屬單位主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
agenda_id | 1134901_0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