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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9時9分)謝謝主席。有請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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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鄭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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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部長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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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委員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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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部長在檢察界資歷非常的完整,之前也當過廉政署署長,我個人對你有很高的期待,我相信全體國人對你也有很高的期待。因為您剛接部長的業務,我想總是需要一些時間能夠熟悉,所以今天請教你的問題,在你目前準備好的程度範圍內回答就可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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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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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第一個是賴清德總統在520就職演說的時候,他說司法改革要繼續做下去,我想這絕對沒有問題,只不過從賴清德總統他選舉的過程,或者是在他就職演說的內容,老實說我看不太到比較具體的內容到底是什麼,就是賴清德總統他想要做的司法改革到底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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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您在法務部部長的這個位置當中,我今天看到了法務部的業務報告,這個業務報告過去的不關您的事,因為你還沒有就任部長;那未來的部分我有看到未來策進的作為,這個是未來施政的重點啦!這個是您上任以後所決定的,還是上任之前文書就準備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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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這些是我在上任之後才拿到的,我有指示對我們法務部未來施政的一些業務,我想我們也做一個討論,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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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所以這是您上任後還是上任前就決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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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我想這個政策有延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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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好,既然政策有延續性,我們接下來就進一步具體的請教,吹哨者保護法等了非常久,最近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已經排審了,但是現在都只有委員版,沒有行政院版。我的瞭解是我們在聯合國反貪腐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也就是在2022年4月所公布的這份報告,2022年4月那個時候您是廉政署署長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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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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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應該是由廉政署所負責彙整的,我的理解沒有錯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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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2022年第二次國家報告,我應該是離開廉政署了,正好離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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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第一次國家報告的時候,您在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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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第一次國家報告的時候我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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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好,因為在政權交接之前,應該是黃次長,我有請教過他,就公私部門吹哨者保護,過去蔡英文政府早期承諾的,包括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國家報告所寫的,都是要制定公私合併的吹哨者保護法。但到2023年的時候政策有些調整,似乎要把私部門先排開,做行政指導,這樣子的政策轉向,賴清德政府是不是延續?我講得比較具體一點,吹哨者保護法制,站在目前新政府的立場,是指定公部門還是公私部門合併,還是還沒有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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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那時候是第二次國家報告,的確那時候的揭弊者保護法的立法策略是公私合併版,本來是公部門先行,後來也是改成公私合併版,沒有錯。不過我記得第二次的國家報告,它的策略主要是在強調立法的進度,我們希望揭弊者保護法能夠持續的推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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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對啊!但是很遺憾,立法的進度就是還沒送來立法院,政權就交接了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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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以前有送過立法院,有二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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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那個是在2019年啦!我們完成委員會審查了以後,結果那個時候執政黨的召委不願意把它排上院會,從來沒有在院會討論過啊!出了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以後,就胎死腹中了,這個歷程我很清楚啦!因為那時候我花了很多時間在這個法案上。但沒有關係,今天就重點回答就好了,就吹哨者保護法,目前賴清德政府的政策立場是公私合併要立法還是只立公部門,還是這個政策還沒有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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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目前揭弊者保護法我們已經送到行政院來審查中,最後一次開會審查日應該是……在我的資料是今年的2月23日,現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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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審查完畢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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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還在審查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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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現在接手的政委是哪一位?之前是羅秉成嘛!現在接手的是哪一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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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林明昕政務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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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是林明昕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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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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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OK,所以這件事情還沒有定案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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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我想這個還要彙整大家的意見,因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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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好,那我先表達我的期待啦!我不曉得行政院版送來的時候來得及來不及,但因為這件事情延宕太久了,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未必會等行政院版送來,所以可能要麻煩部長跟林明昕政委稍微協調溝通一下,速度可能要快一點,因為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已經排審了,這個是國人期待已久,但是也跳票非常久的法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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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部分是棄保潛逃檢罪,新的政府有沒有要延續推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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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目前還在行政院審查,這個法務部也送到行政院了,最近一次的審查是在3月6日,我們也是持續來推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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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所以會持續推動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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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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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好。妨礙司法公正罪會不會持續推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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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都會持續推動,我想這個很重要,大家各界關心的棄保潛逃還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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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所以包括棄保潛逃、妨礙司法公正罪、影響力交易罪、不法餽贈罪,因為這個在我們2022年廉政署所公布的反貪腐國家報告裡面全部都有嘛!我跟部長保證,在聯合國反貪腐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裡面全部都有。但是可能還是要拜託部長要注意一下你們工作的進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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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這部分我們持續的推動,司法妨礙公正罪章最主要是棄保潛逃罪和司法關說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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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還有蔑視法庭罪嘛?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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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這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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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有不法關說嘛?對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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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對,有幾個罪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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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罪名都沒有關係啦!我的意思是說立法的進度要掌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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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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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因為這個既然是我們在聯合國反貪腐公約下面的國家義務,跳票可能也太久了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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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這個是本部持續推動的立場,我想是沒有改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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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我說過部長剛上來,我們一定都有善意,也願意給您時間,所以今天大概是把幾個重要的方向提出來,先確定一下,部長未來在推動施政的時候新政府基本上的政策立場。今天是善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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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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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希望部長就這一些事情推動的立法進度,可能動作要快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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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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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因為從2017年司改國是會議到現在,7年過去了嘛,時間夠久了,從2017年司改國是會議有結論,到現在2024年共7年。當然,過去這7年沒有順利的把法案交出來,這個是上一任政府的事情,上一任部長的事情,也不是你的責任,我不會把這個責任加在你身上。但是既然剛剛你也說了,賴清德總統在推動司法改革的時候政策是延續性的,你也清楚表明了,這些罪你們都會持續來推動,因此接下來就要拜託法務部跟行政院負責的政務委員,大家一起合作趕快把行政院的草案送來立法院,這樣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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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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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最後有一件事情,我想可能法務部需要做一個重新的盤點,所謂重新的盤點就是我們有一個偵查不公開的辦法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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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對,作業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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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上一次我在質詢上一任法務部部長的時候,針對偵查不公開,你們每一季各地檢署全部都要做報告出來,我把報告看了以後,我發現只有數字,沒有什麼具體的內容。我今天質詢您絕對不是想要去追究你在北檢檢察長任內的事情,那已經是過去了,今天你是部長就做部長的事,但我是要用這些例子讓部長知道,您就任部長以後可能對於過去的地檢署,在執行偵查不公開這件事情上面,是不是有確實做到?以及您當過檢察長,應該知道「眉角」在哪裡,怎麼樣真正能夠落實?因為這件事情真的太嚴重了,真的太嚴重了!我們地檢署偵辦的內容常常成為某個特定週刊獨家報導的內容,部長,你不會覺得很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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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現在我當部長,我就會全力要求我們遵照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來落實、來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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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好,我再說明一次,我今天絕對相信你說你會去落實,但要去落實這件事情可能要展現在具體的行動上以及實際的成果上,這樣您同意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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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是,我會要求還是要嚴守發言人的一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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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是,好。最後,可能要重新的去檢討你們每個地檢署在處理有關偵查不公開的作業,收到投訴、收到檢舉,或者是你們自己主動發現的時候,針對有可能有違反偵查不公開,以及最後處理的結果是怎麼樣,那個報告呈現的形式,可能有必要再進一步具體化、細緻化,而不是只有一個表格,只有一個數字,您認同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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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我們再來研議,看怎麼修改會比較合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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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我希望這件事情能夠儘快的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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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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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因為這件事情沒有落實,事實上真的會去傷害人民對司法的信心,這樣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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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是,我們會回應委員的一個寶貴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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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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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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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部長、謝謝黃總召。接下來有請沈委員發惠質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