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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易餘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4次會議

Index Text
0 蔡委員易餘:(16時55分)各位國人同胞,我想我等一下發言3分鐘後,我們的韓國瑜院長就又要停止討論了,就沒辦法說了,每一個案都這樣,當我們在討論國會改革,結果在委員會審查的時候,民進黨的版本沒有辦法被討論,5次散會動議,遇到有爭議的時候你們就保留,保留送到了院會,現在你們又不討論,法案你們都有提喔!黃國昌委員、翁曉玲委員、吳宗憲委員,你們有提案,為什麼不敢站在這裡跟大家討論你們要提的法案是什麼?
1 現在全國包括法律界、全國律師公會、台北律師公會都有呼籲憲法第六十三條,立法院議決法律案必須要有議才能決,結果你們不敢討論就要決定這個關係到未來國會運作的法律。那我現在問你們幾個實質問題,我跟你們說幾個面向,你們現在說要用第三十條,你們說未來人民藐視國會時,就要透過院會決議對人民罰鍰。我要問大家,你們有聽過立法院用決議對人民罰鍰的嗎?用決議對人民罰鍰是行政處分,立法院的決議是行政處分嗎?如果立法院的決議是行政處分的話,那我們在做預算案的附帶處分,附帶處分的行政機關不就可以提起救濟?如果我們做出決議,行政機關不就可以訴願、行政訴訟?這樣對嗎?好,你們要對人民罰鍰,是不是要落實讓每個人的人權要兼顧?立法院決定對他們處罰,你有沒有讓他們有好的救濟程序?行政程序法、行政訴訟法第四條規定訴願先行,結果你們的條文呢?你們對他們處罰,就叫他們兩個月以內去提行政訴訟,訴願程序呢?不見了!被你們沒收了、被黃國昌沒收了,可以這樣搞嗎?人民的權利用這樣的法律直接剝奪、直接損害。
2 黃國昌,你說你是康乃爾的博士;翁曉玲,你是慕尼黑的,你們對侵害人民的法律這樣搞?人民都看在眼裡,你們可以沒收、停止討論……我跟你們說,現在青島東路到中山南路至少有好幾千個人看在眼裡,針對國民黨、民眾黨罔視人權……
3 主席:謝謝蔡易餘委員的發言,時間到。
4 蔡委員易餘:你們用假的國會改革包裝國會自肥、包裝國會擴權,我們大家看不起你們,你們實在沒有資格……
5 主席:謝謝蔡易餘委員,謝謝。
6 報告院會,現有國民黨黨團提議停止討論。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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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1-1-14
speakers ["韓國瑜","張嘉郡","李柏毅","楊瓊瓔","柯建銘","鍾佳濱","沈伯洋","沈發惠","吳秉叡","吳思瑤","莊瑞雄","蘇巧慧","林淑芬","許宇甄","蔡易餘","洪申翰","黃捷","張雅琳","吳沛憶","王定宇","王世堅","郭昱晴","陳培瑜","范雲","陳素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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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05-21"]
gazette_id 1134401
agenda_lcidc_ids ["1134401_00007","1134401_00008","1134401_00009"]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4次會議紀錄
content 討論事項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逐條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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