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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孟楷 @ 第11屆第1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洪委員孟楷:(14時43分)主席、各位現場同仁、各縣市及中央官員。首先,我今天要很沉重、嚴肅、誠懇地向執政的中央政府提出呼籲,各縣市有很多辛苦不為人知,就是在編預算的時候,這種編不出的痛苦,好像媽媽看著孩子嗷嗷待哺,米缸裡卻是空著的心情。另外,我們也認為人應該生而平等,在臺灣卻因為出生在不同縣市而不公平、不平等,這種不平等還不是因為山川地理的限制,而是因為中央主政者用制度、用法令、用資源分配所造成的不平等,而且越來越不平等。
1 這些話不是我發明的,這些話是2012年民進黨黨主席蘇貞昌率同當時執政的縣市長,包括今天就職的賴清德總統,當時是臺南市市長,今天任命的潘孟安秘書長,當時是民進黨的黨團幹事長,共同發出的聲明。12年前,民進黨在野時候就疾呼要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而當時用的理由,到民進黨執政8年過去完全不想動。我們要問,如果當時時空背景、環境,各縣市在編列預算的時候如同嗷嗷待哺的小孩卻看到米缸沒有米的心情,過去8年有沒有更加劇?有,因為過去8年,中央跟地方的收入比例越來越懸殊,也因此,在1999年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之後,到現在25年未修正。
2 今天好幾個黨團以及好幾位委員都提出修正的部分,就是希望能夠回歸公平,把過去中央跟地方有不平等的地方能夠消弭。再者,現在財政委員會上面有兩行大字「國家至上,民眾第一」,也跟今天賴清德總統就職演說所講的「國家優先,人民第一」是一樣的。也因此,我們說只要錢是用在臺灣2,350萬人身上,無論是放在中央,無論是放在地方,相信都可以做合理的分配,而地方政府在第一線面對民眾的需求,相信一定更瞭解大家的需求,也因此我們支持應該要回歸到常態。
3 所以今天本席以及國民黨黨團所提出的相關版本,就是希望把中央過去在財政收支劃分法裡面認為的60比40,多出來的15%稅收還給地方。再者,也依照照顧弱勢及離島縣市、保障基本需求、人人平等,以及首都及金融重鎮保留款等四大原則來進行分配。最後,我們也提出修法後每個縣市所獲得的統籌分配款金額較調整前都增加,有利於地方施政跟縮短城鄉差距。
4 綜合以上幾點,我們懇請在場的所有委員同仁共同支持這一次我們所提出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並且也請中央跟地方不要堅持己見,好好聽到廣大的民意以及大家的需求,來共同促成睽違25年之後再一次修正的財劃法,謝謝。
5 主席:謝謝洪孟楷委員。
6 第二位請台灣民眾黨黨團代表黃珊珊委員說明提案要旨。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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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1-20-13
speakers ["羅明才","洪孟楷","黃珊珊","陳超明","陳玉珍","賴士葆","林德福","吳秉叡","陳玉珍","顏寬恒","鄭天財Sra Kacaw","賴惠員","王世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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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05-20"]
gazette_id 1134901
agenda_lcidc_ids ["1134901_00005","1134901_00006","1134901_00007"]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審查「財政收支劃分法」14案:(僅詢答)(一)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 草案」案、(二)本院國民黨黨團、委員羅明才等23人、委員林思銘等20人、委員許宇甄等16人、 委員洪孟楷等22人分別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 5案、(三)本院委員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17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本院委員陳 玉珍等24 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 本院委員王鴻薇等24 人擬具 「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八條、第十二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本院委員陳超明等17人 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八條、第十二條及第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七)本院委員賴瑞 隆等16人、委員蔡易餘等16人分別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等 2案、 (八)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9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十六條之二、第三十七條之二及第三十八條 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九)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2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三十八條之一條文 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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