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
賴委員士葆:(12時31分)謝謝主席以及各位先進,有請蔡部長。 |
1 |
主席:請部長。 |
2 |
蔡部長清祥:委員好。 |
3 |
賴委員士葆:你好。今天是你最後一次備詢嘛! |
4 |
蔡部長清祥:是。 |
5 |
賴委員士葆:這次要離開公職了? |
6 |
蔡部長清祥:對。 |
7 |
賴委員士葆:不會再擔任公職? |
8 |
蔡部長清祥:不會。 |
9 |
賴委員士葆:所以要離開要講真話。 |
10 |
蔡部長清祥:我一直都講真話。 |
11 |
賴委員士葆:要講真、講滿。 |
12 |
你對於自己當法務部長這段時間的自我評價如何? |
13 |
蔡部長清祥:我盡我最大的力量,做好我應該做的事情。 |
14 |
賴委員士葆:其實我們看一個法務部長做得好不好,就是看他能不能頂得住政治壓力。你頂得住嗎? |
15 |
蔡部長清祥:我一直都頂得住。 |
16 |
賴委員士葆:你自己說的喔!好。 |
17 |
我的問題不在這裡,我是要問你:現在媒體傳得沸沸揚揚,說要特赦陳水扁,這件案子法務部開始作業了嗎? |
18 |
蔡部長清祥:沒有。 |
19 |
賴委員士葆:蔡總統如果要特赦,需不需要跟你們打招呼?需不需要你們作業配合? |
20 |
蔡部長清祥:她決定以後會交給我們,我們就要發特赦證明書。 |
21 |
賴委員士葆:所以還是由你們嘛! |
22 |
蔡部長清祥:最後我們處理。 |
23 |
賴委員士葆:由你們作業嘛!是不是? |
24 |
蔡部長清祥:是。 |
25 |
賴委員士葆:目前都沒有? |
26 |
蔡部長清祥:沒有。 |
27 |
賴委員士葆:那外傳5月17號特赦這個消息…… |
28 |
蔡部長清祥:我不曉得消息從哪裡來。 |
29 |
賴委員士葆:來得及嗎?要是今天發給你,來得及嗎?如果今天發給法務部,來得及嗎? |
30 |
蔡部長清祥:她做了決定以後,我們只是進行作業,把證明書交給當事人。 |
31 |
賴委員士葆:所以一定來得及,是不是? |
32 |
蔡部長清祥:如果要做的話,我們當然一定全力做好。 |
33 |
賴委員士葆:如果要做,一定來得及5月17號,是不是? |
34 |
蔡部長清祥:但是目前為止沒有消息。 |
35 |
賴委員士葆:好。 |
36 |
你們到底扣了多少錢? |
37 |
蔡部長清祥:到底多少錢…… |
38 |
賴委員士葆:扣了多少錢? |
39 |
蔡部長清祥:因為有些部分是審判中、有些是判決確定的…… |
40 |
賴委員士葆:對,媒體講沒收3億、凍結8億,這個數字確定嗎? |
41 |
蔡部長清祥:我不曉得是什麼樣的算法是沒收3億、凍結8億。 |
42 |
賴委員士葆:外面這樣講,那你的數字呢? |
43 |
蔡部長清祥:我的數字是目前在瑞士凍結了…… |
44 |
賴委員士葆:瑞士有多少? |
45 |
蔡部長清祥:凍結了4億、大約4億新臺幣。 |
46 |
賴委員士葆:可是前檢查總長陳聰明多年前講啦!瑞士凍結的有1億美金欸!相當於30億欸! |
47 |
蔡部長清祥:有部分已經送回來了嘛! |
48 |
賴委員士葆:對啊! |
49 |
蔡部長清祥:至於目前還凍結在瑞士相關銀行的話…… |
50 |
賴委員士葆:還有4億? |
51 |
蔡部長清祥:大概4億。 |
52 |
賴委員士葆:但沒收3億確定了? |
53 |
蔡部長清祥:沒收部分因為包括現金、財產等等,前後…… |
54 |
賴委員士葆:確定3億嗎?確定3億嗎? |
55 |
黃次長謀信:跟委員報告,這個案子現在由臺北地檢署執行沒收的金額是六點九億多。 |
56 |
賴委員士葆:六點九億?凍結…… |
57 |
黃次長謀信:執行部分已經全部執行完畢了,還有部分在扣押當中的,大概有7億左右的價值。 |
58 |
賴委員士葆:扣押當中的7億? |
59 |
黃次長謀信:對。 |
60 |
賴委員士葆:沒有凍結?就是凍結? |
61 |
黃次長謀信:就是扣押,就是俗稱的凍結。 |
62 |
賴委員士葆:所以等於凍結7億、沒收6億? |
63 |
黃次長謀信:是已經執行完畢的。 |
64 |
賴委員士葆:執行完畢就是沒收嘛! |
65 |
黃次長謀信:對,6.95億。 |
66 |
賴委員士葆:都放進國庫了? |
67 |
黃次長謀信:對。 |
68 |
賴委員士葆:假如特赦案下來,照理講,根據赦免法,特赦是免罪不免刑嘛!對不對? |
69 |
黃次長謀信:要看總統。特赦有兩種,一種是免除刑事執行,另外一種是罪、刑都失效,所以有兩種,要看總統行使哪一種。 |
70 |
賴委員士葆:但是只能針對審判終結的啊! |
71 |
黃次長謀信:對,對確定的案件才能行使。 |
72 |
賴委員士葆:確定的是那四個案子嘛! |
73 |
黃次長謀信:對,沒有錯。 |
74 |
賴委員士葆:如果免罪也免刑,錢要不要還? |
75 |
黃次長謀信:跟委員報告,因為是罪刑的免除,犯罪所得沒收不是刑,而是準不當得利的措施,所以不會及於沒收部分。 |
76 |
賴委員士葆:所以沒收還是你們的事情? |
77 |
黃次長謀信:對。 |
78 |
賴委員士葆:不管怎麼赦,沒收的照樣沒收? |
79 |
黃次長謀信:對。 |
80 |
賴委員士葆:好。 |
81 |
那我就要講囉!剩下四個案子要怎麼審呢? |
82 |
黃次長謀信:目前這四件案子已經在停審狀態,而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八條有規定什麼時候可以繼續審判,所以必須按照相關作法去…… |
83 |
賴委員士葆:我講一個我的觀點啦!如果特赦,最大的意義就在於─對陳水扁來講,他現在是保外就醫嘛!如果那四個案件繼續審,他要回監獄吧!對不對?所以如果特赦了,他就不用回監獄,變成自由身,再打這四個案子的官司,我這樣的講法對不對? |
84 |
黃次長謀信:不是這樣。在執行部分,如果特赦,當然保外就醫等刑的部分就不用執行了。 |
85 |
賴委員士葆:就沒有保外就醫了嘛! |
86 |
黃次長謀信:對,因為已經特赦、執行完畢、免去刑之執行了嘛!但審判中案件就要由法官決定要回復到什麼樣的狀態,因為是還沒有決定的案件。 |
87 |
賴委員士葆:不,就一般人來講,打官司時都是自由身啊!而他已經關了6年啦! |
88 |
黃次長謀信:那要具體看該個案法官怎麼認定。 |
89 |
賴委員士葆:所以不一定會變成自由身? |
90 |
黃次長謀信:要看個案原來的狀態是不是在自由的狀態,那就要由法官自己依個案決定了。 |
91 |
賴委員士葆:所以,還是有可能由法官決定把他羈押?是這個意思嗎? |
92 |
黃次長謀信:這我沒辦法預判,要由個案法官決定。 |
93 |
賴委員士葆:不可能了啦!現在不可能了!現在都這樣、現在都沒有羈押了,怎麼可能再羈押?大家可想而知。我認為對陳水扁來講最大的意義是他雖然被赦一半,另外四個案子還要審,可是最少他不用再回監獄了啊!保外就醫解除了,對吧?保外就醫解除了嘛!保外就醫解除了,就沒有這個問題,可以專門對付這四個案子啊!而且以現在來講,政治掛帥氣氛這麼濃,很快就會審判啦!對不對?你們認不認同啊? |
94 |
陳水扁不斷說,參與政治活動、輔選有利、有益他的健康與治療,你們同意嗎?部長,最後一句話,我希望你講到真、講到滿,講真、講滿。 |
95 |
蔡部長清祥:是。 |
96 |
賴委員士葆:你贊成這樣的說法嗎? |
97 |
蔡部長清祥:這是他個人的…… |
98 |
賴委員士葆:「參加政治活動、輔選有益健康、治療」? |
99 |
蔡部長清祥:有益健康、治療這點要看是誰下的斷言嘛!如果是醫生,那有醫生的專業。如果是他個人,那就是他個人的意見。 |
100 |
賴委員士葆:你個人的呢?部長,你個人呢? |
101 |
蔡部長清祥:我會綜合授權給主管機關矯正署判斷。 |
102 |
賴委員士葆:這個說法,當過檢察官的召委就不會認同嘛!如果這樣的話,請問你,陳水扁的案件到底是法律案件還是政治案件? |
103 |
蔡部長清祥:在我們的認定,法律的由我們來處理…… |
104 |
賴委員士葆:當然是法律案件啊! |
105 |
蔡部長清祥:政治的是另外一個判斷。 |
106 |
賴委員士葆:他現在是用政治的觀點、用政治的講法模糊化,指稱不是法律案件。但這是道地法律案件啊!不然法院判了四個案子、總共加起來20年是判假的啊?道地是法律案件啊!是一件貪污案啊!到現在為止,他也不認罪、不道歉。錢他當然沒辦法處理了,但怎麼赦?我不知道。蔡英文真的想要在卸任之前赦他嗎?會引起社會很大的公憤喔!很大的反彈喔!對不對?但你們看起來就是……你應該跟蔡總統建議一下啦!真的。這樣對社會很不好,踐踏司法正義莫此為甚! |
107 |
主席:謝謝。 |
108 |
接下來請牛煦庭委員發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