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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啓楷 @ 第11屆第1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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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張委員啓楷:(12時4分)先請陳次長,謝謝主席。
1 主席:請陳次長。
2 陳次長彥伯:委員好。
3 張委員啓楷:次長,你好。我們今天拿非常具體的數據來檢驗蔡英文政府的交通安全成績單,你看這個圖,蔡英文是民國105年5月20號上任,你會發現這個圖有像趨勢圖,每一年都在緩步上升。本來他上任那一年的交通事故有30萬5,556件,到了去年突破了40萬件,顯然蔡政府這8年的交通安全事故是嚴重的,這是從交通事故的事件數來看。
4 我們進一步來看死傷人數,去年交通事故死傷人數到了新高,有54萬人,次長,同樣地從105年去看,那時候的死傷人數是40萬5,544人,到了去年已經跳到了54萬人了。更驚悚也讓我們很難過的是兒童的死傷人數,去年爆衝到1萬1,858人,我平時質詢都笑嘻嘻的,今天面對這個數目字我都很悲傷。而且你可以看到,105年的時候才8,000多位而已,但110年到112年,大家看那個趨勢,有沒有像沖天炮?這到底是發生什麼事情?為什麼這麼嚴重?整個交通事件緩步上升、一年一年上升,死傷的數目字,特別是兒童的,就我的這個統計,請問這樣的成績是不是對不起臺灣民眾?我知道交通部有很多重要的建設,對國家是有貢獻的,可是在交通安全這一塊,從事件數跟死傷人數來講,這個真的對不起臺灣人民。
5 你看一下馬英九的任期當中,雖然一開始是高的,但它整體趨勢是往下降的。蔡總統從105年開始,這個曲線就一直緩步地往上升,這樣對人民可以交代嗎?到底發生什麼事情?次長,不好回答,是嗎?沒關係,那就加油,這個人命關天的事情,加油!我知道交通部大家也很辛苦,可是從這個數據看起來,真的是讓人難過的,要好好改善,好不好?
6 改善就要提出藥方,最近有修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我在擔心的是,像很多人就說這會不會讓道安的問題更惡化呢?我舉一個例子,大家看一下,道路紅線的違停,它明顯影響到視線,對不對?大家開車或是走路,都會碰到這個問題,可是現在開始不記點了,這攸關行人的安全,可是現在限縮了這個檢舉,像這個你們有沒有去想一想,在不記點、不檢舉之後,這還是會攸關行人的安全、攸關很多人的安全,所以這個還要再好好檢討一下,好不好?
7 第二個,我看到你們的預算書,112年跟113年交通部要補助10億元建置科技執法設備,全國計345個地方,這是卯起來開單嗎?是把人民當提款機嗎?這個也請想一下,好不好?在比較先進的國家,科技執法不是不行,可是逕行舉發的比例都是在往下降,而且你在逕行舉發的同時,你一定要達到改善交通安全的問題,這個是雙軌要做,好不好?
8 我具體的提出三個建議,違規的陷阱要先改善,這是很多民眾都非常在意的,第一個,上下客貨的空間要先做好,不要讓職業駕駛人被迫去違規,這問題很嚴重,對不對?這個要解決,好不好?
9 第二個,同一地點同一違規連續開罰單,如果照目前科技執法逕行舉發的,我想包括交通部的官員都可能碰到這個問題,你收到那個罰單是多久以後的事情?要一、兩個月,這樣都來不及了,如果是當場勸發,他就不會再發生第二次,所以這個問題是要解決的,好不好?這沒辦法達到勸導的目的,所以要怎麼解決這件事情你要去做。
10 第三個,如果發現一個路口常常有違規,可是改善了一段時間後,改善幅度都很小,你至少有三個地方要檢討,包括道路的標線、號誌的設計、路型是不是調整,是不是這樣?本席提出這三個大的點,交通部回去可以好好檢討嗎?
11 陳次長彥伯:我跟委員報告一下,原則上這三個建議,其實我們目前已經開始在做了,像上下客貨的空間,我們也要求地方政府開始去做這樣一個空間的劃設;至於第二個提到的連續舉發,其實連續舉發這一個事情,在處罰條例也有相關規定,然後同一個地點希望剛才達到委員特別提到的,處罰能夠達到目的以後再做處罰這樣一件事情,其實就我的瞭解以往也有曾經處理過,是不是處理過了以後又有情況發生,這個我們會再來檢討;至於後面有關路口改善的部分,這是一定的,我們現在正在做相關的路口改善,所以原則上委員的這些建議,我們會積極地來辦理。
12 張委員啓楷:我們要去改善、要落實,這是人命關天的事情,你們的工作是很重要的,每一個事件都可能有人死傷,好不好?
13 陳次長彥伯:是。
14 張委員啓楷:全世界比較先進國家都不是以罰錢為重,你要做科技的執法,它應該只是個手段,不是目的,對不對?,所以比較先進的國家,都在降低逕行舉發的比例,全世界應該都是這樣,對不對?所以本席要求交通部要協同警政署減少科技執法逕行舉發的比例,我看你去年開了1,750萬張的罰單,裡面超過8成全部都是用科技執法逕行舉發的,你能不能把這個比例降下來?五成可能馬上做不到,至少我定一個目標,能不能每年至少下降個5%,好不好?可以嗎?
15 陳次長彥伯:這個我們來跟警政署來協調,因為這裡頭的逕行舉發,有很多是收費未繳等等的情況。
16 張委員啓楷:OK。不好意思,超過時間了,我問最後一個問題,這是很多民眾反映的,112年到現在被逕行舉發違規記點超過12點的,本來裁決完之後就要吊照,對不對?我來問一下,因為新法馬上就要上路了,修完法之後,依照法律的規定,應該採取對人民比較有利的那一方,對不對?所以這個你們會做什麼決定?
17 林司長福山:這部分跟委員報告一下,新修正的處罰條例第六十三條,對於一年記12點、吊扣駕照兩個月的這個規定並沒有改。
18 張委員啓楷:沒有改,至少就是用新法會比較有利於民眾,所以目前如果沒有被你們裁決、不會吊照的,新法以後也不會吊,對不對?
19 林司長福山:跟委員報告,修正後新舊在這一點規定都沒有改,記12點就是要吊扣兩個月。
20 張委員啓楷:新法之前,如果沒有裁決就不會吊,新法之後也不會吊?
21 林司長福山:跟委員報告,這一點規定都沒有修正,新舊法都一樣,只要記滿12點,就是要吊扣兩個月。
22 張委員啓楷:所以還是會吊扣。
23 林司長福山:對。
24 張委員啓楷:我知道交通部可能很辛苦,貢獻也很大,可是至少剛剛講的交通違規陷阱應先去改善,不要只是把人民當提款機,而且交通安全,行人、國人的安全請一起努力。
25 陳次長彥伯:我們會繼續加油。
26 張委員啓楷:謝謝次長。
27 主席:謝謝,張啓楷委員發言完畢。
28 現在請鍾佳濱委員、鍾佳濱委員、鍾佳濱委員不在。
29 現在請鄭天財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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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1-23-12
speakers ["李昆澤","廖先翔","林國成","游顥","蔡其昌","黃健豪","林俊憲","林沛祥","邱若華","許智傑","何欣純","魯明哲","陳素月","徐富癸","陳俊宇","顏寬恒","王鴻薇","邱志偉","張啓楷","鄭天財Sra Kacaw","牛煦庭","洪孟楷","徐欣瑩","林月琴","陳冠廷","黃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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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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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交通部率所屬相關單位就「公路系統道路及橋梁安全改善辦理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 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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