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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0時1分)主席、各位委員。有請國發會副主委,還有原民會、衛福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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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國發會、原民會、衛福部,請上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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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先請教衛福部,還有原民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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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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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離島建設條例第十三條的現行條文規定「六十五歲以上離島地區居民全民健康保險對象為應自付之保險費,由中央政府編列預算支應。」這個實施很多年了,衛福部的報告裡面也提到,因為現行的條文是寫由中央政府編列預算,所以衛福部的報告裡面寫,早期是由行政院,後來就由離島基金,行政院核定由離島基金支應。103年起由衛福部編列預算,沒有錯吧?當然你的報告裡面有提到年齡、平均餘命,然後差距縮小這些內容,如果我們看國民年金法,它是五十五歲,公教人員退休資遣撫恤,原住民是五十五歲,衛福部主管的很多有關假牙的補助也都是五十五歲,所以就不要再提那個,因為其他的法都是五十五歲,所以我們怎麼樣去因應這個部分?當然原民會的報告比較簡要,這裡面當然你有特別提到很重要的條文,就是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四條還有第二十六條,這個都很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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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現在看國發會的報告,它寫「本會尊重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及原住民族委員會」,特別提到原住民族委員會,因為今天的修正條文有提到原住民要降低到五十五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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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看這個,Yapasuyongʉ,原民會訂的補助原住民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實施要點,這個是你們的要點,當然這是87年的時候訂的,跟衛福部使用的年份好像有一點落差,事實上是87年訂了這個要點,但是要跟大家說,還有請衛福部、原民會瞭解,因為我過去在臺灣省政府服務,全民健保開始之後,這個規定,省政府那時候的原住民行政局就開始了,不過後來精省,就由中央來訂。我們看這個要點,所以原民會這邊,這個當然不是你管的業務啦,怎麼會派你來?應該是社會福利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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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就講蘭嶼,第一個,蘭嶼就是全民健保第二類、第三類、第六類第二目的原住民,就是由原民會來補助,所以今天的這個修正條文,本席認為,現行條文是中央政府編列預算,而事實上依現行條文,六十五歲以上的都是由衛福部來編列預算,如果加上大家、各位委員都支持年滿五十五歲具原住民身分的話,就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來編列,也就是說,原住民的部分就由原民會來編列,其他的就由衛福部來編列,如果這樣子規定,Yapasuyongʉ處長,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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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柏甦詠.博伊哲努 Yapasuyongʉ.Poiconʉ處長:當然這個政策方向,我們原則上尊重委員的提案,但是這樣的文字是不是可以很精確地反映委員剛才的意思,可能還要再確認一下,因為這樣寫好像還有一些模糊的空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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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衛福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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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專門委員淑華:謝謝委員。衛福部這邊還是要做個說明。剛剛委員有講到我們的書面報告裡面,其實從102年通過六十五歲以上由中央政府編列,我想大家都可以看到那個數字是非常清楚的,在102年的時候,補助只花了1.2億,然後在今(113)年我們已經編了3.7億,所以可以看得出來,隨著我們的人口老化等等因素,這個金額是一直膨脹,其實對健保的財務影響是滿大的。另外,其實現在原住民的平均年紀跟一般的國人,事實上也是有縮小,所以這部分還請委員能夠審酌,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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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你的意思是說,你們的政策要改嗎?衛福部主管的,其他的,很多啊,長照、假牙啊,這要改嗎?先不談這個,好不好?因為你那邊都沒有改啊,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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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專門委員淑華:抱歉,跟委員說明一下,事實上我們的國民年金法,經大院通過的條文裡面也是規定要逐年做檢討,那這個部分原民會也有在做檢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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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這樣啦,你回去跟新的部長報告,部長要換了嘛,如果你要改,他不會同意啦!再來,副主委,這樣的修正,因為畢竟這個法律的主管機關是你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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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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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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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基本上,五十五歲以上的原住民免納保險費,除了經費的來源之外,其實還會涉及到整個全民健保制度會不會有其他的,例如說族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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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這個跟全民健保的制度沒有關係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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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會有一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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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是要由誰來負擔這個費用而已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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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會有一些,譬如區域,因為我們現在是特別就離島地區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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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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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副主任委員仙桂:那有沒有其他的援引等等效果,我覺得可能要尊重衛福部的意見,然後衛福部現在因為520新的部長要就任,我覺得這個議題可能可以再看看部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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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我沒有要衛福部去負擔這個經費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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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可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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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你為什麼還要問衛福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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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因為我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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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我現在的修正動議,是要由原民會,所以不是要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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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好,基本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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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我又沒有說要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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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副主任委員仙桂:跟委員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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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當然你願意用離島建設基金更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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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我們尊重衛福部的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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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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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副主任委員仙桂:衛福部沒有意見,我們國發會尊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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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最後,離島建設條例第十六條是什麼時候公布施行的?89年,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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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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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這個300億是什麼時候開始的?89年,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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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對,8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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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請問一下,這麼多年了,現在這個300億還有多少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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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應該是已經用完了,現在由公務預算每年撥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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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所以這個部分都是要去檢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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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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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委員:89年到現在,然後沒有錢了,還在300億,這個條文已經形同虛設了,所以應該要修啊,修得更好、更完整,來因應整個離島地區實際的需要,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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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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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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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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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行政部門,因為我們今天的條文總共有7條,在詢答當中會討論一些方向出來,我也建議待會我們在實質條文討論的時候,你們聽到這個方向,各部門也可以趕快做討論。剛剛鄭天財委員所說的是把原住民的保費還是回歸到原住民委員會,反而是原住民委員會是不是可以支應這個部分,跟高副主委剛剛回答的你們尊重衛福部,我覺得這個是雞同鴨講,我非常希望我們在這裡理性去討論,才能夠真正有一個方向出來,大家不分藍、綠、白,都是希望為民眾修法更好的方向,還有更好的政策,我在這邊勉勵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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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我們請鄭正鈐委員做詢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