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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 @ 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3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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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7,080 00:00:36,061 黃委員請問你是要說明兩案還是一案兩案的話那我給你時間長一點6分鐘主席各位委員兩千四百七十天兩千四百七十天這是
00:00:37,996 00:01:05,556 在2017年8月12日全國司法改革會議總結會議到今天間隔的時間2470天這一個承諾台灣社會要制定公私合併吹哨者保護法的民進黨政府跳票的時間
00:01:07,659 00:01:36,090 制定吹哨者保護法不僅僅是我們在施改國事會議的承諾更是我國在聯合國反貪腐公約下面所承擔的責任我們在聯合國反貪腐公約第一次第二次國家報告上面白紙黑字的寫我國的政府在嚴定
00:01:37,793 00:02:06,442 公益階幣保護法 請問這一部公益階幣保護法到底在哪裡我今年回到立法院在第一次行政院院長總質詢的時候我就請教一下我們陳建仁院長行政院版的吹哨者保護法什麼時候要交出來他告訴台灣社會
00:02:08,029 00:02:33,151 他要演繹。演繹到今天行政院長陳建仁要率內閣總辭了請問行政院版的吹哨者保護法在哪裡依然不見蹤跡這是為什麼民主進步黨在推動司法改革的時候讓人民失望透頂
00:02:34,830 00:03:02,837 任何一個文明法治的國家都知道制定吹哨者保護機制的重要性我們不能夠讓勇敢要站出來揭發弊案的人竟然要面對來自於權貴來自於財團來自於那些坐監犯科的人他們無止盡的追殺
00:03:04,858 00:03:33,686 在我國的歷史上吹哨者的血淚斑斑有人被殺有人家破人亡有人整個人生都毀了但是我們的政府無動於衷提不出一步吹哨者保護法出來今天非常感謝我們的召委吳宗憲聽到社會各界殷切的期盼
00:03:34,778 00:03:38,259 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一.一.一.一.一.一.一.一.
00:04:01,840 00:04:29,588 今天要提的第二個法案是有關於加重詐欺罪刑法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的規定我曾經以台版柬埔寨首腦藍道在司法法制委員會的公聽會當過例子這一位加入了黑幫的詐騙組織
00:04:31,693 00:05:00,356 犯下三十一個加重詐欺罪。」我們的政府告訴人民加重詐欺的法定刑是一年以上七年以下但有沒有人可以解釋為什麼犯下三十一個加重詐欺罪的難道他一天的勞都沒有做他一天的勞都沒有做
00:05:02,165 00:05:28,684 在我們層層法律的解釋適用下12個加重詐欺罪宣告刑6年執行刑剩下10個月最後一服勞動一天勞動沒有做另外犯的19個加重詐欺罪宣告刑21年
00:05:31,637 00:05:54,070 執行刑兩年最後宣告緩刑一個牢也沒有做這樣的司法實務這樣的刑事司法我們在傳遞給社會傳遞給我們的年輕人什麼樣子的訊息太好賺了太好賺了犯罪的成本趨近於零
00:06:02,847 00:06:29,639 我不去參加詐騙集團有什麼比這個更有前途的這位難道一路在我們的刑事司法政策下從詐騙集團的小弟一步一步走到首腦最後犯下令人髮指的台版柬埔寨這樣的案件不需要我們的政府痛定思痛嗎
00:06:33,035 00:06:54,173 我要特別說明的是在我國的司法實務上所出現最荒謬的狀況是當如果是用犯罪組織的形態來去進行詐欺的行為的時候我們組織犯罪防治條例是源自於美國的RICO法案
00:06:55,205 00:07:21,743 在美國的RICO法案之下如果是以組織的形態去進行特定的犯罪行為那個是刑度啊一下子就拉高為什麼因為從犯罪本身行為的罪質可責性會造成對法律的侵害組織犯罪比個人犯罪也好三人同夥去犯也好
00:07:22,861 00:07:48,041 他嚴重的懲處嚴重太多了但在我國目前刑事司法的操作下透過想像競合從一種阻斷組織犯罪不用論直接論339條之事這是長久以來我國法院操作的現狀也是我國目前刑事司法
00:07:49,400 00:08:01,312 在實踐上為什麼沒有辦法有效的打擊透過組織犯罪的形態來進行詐騙行為最深層的原因也正是因為這個樣子台灣民眾黨黨團
00:08:04,485 00:08:14,772 我們今天一方面針對崔少哲保護法提出黨團的版本另外一方面針對犯罪組織進行詐騙行為我們認為絕對不能再讓他想像淨和掉
00:08:20,936 00:08:47,447 絕對不能再讓他透過想像競合的抽象法律概念在我們的刑事司法制度當中把他的罪責把他的惡行把他的失害全部都蒸發掉所以我們透過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的修訂希望能夠大幅加重處罰犯罪組織進行詐騙的行為敬請各位委員支持以上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