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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10時44分)謝謝主席。有請秘書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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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吳秘書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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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主席,會議詢問。以前疫情期間,麥克風不是都會消毒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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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是,不曉得有沒有準備,有準備酒精嗎?我們等一下,我們停個1分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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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對,我可以消毒一下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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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沒問題,我們暫停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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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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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我們繼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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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謝謝主席。秘書長,辛苦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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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秘書長三龍: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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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上週4月24日針對司法人員減壓有一個專報,我那天還有一些是我認為還需要跟您進一步對話,今天主席又安排了司法院,我就再把握時間跟您對話,你們也在5月7日依據我們上一次的專報,提具了一個報告。你們的報告就是要提修法,中央政府總員額法如何來突破,給予司法人員增補一個最好的支持,你們那個報告上面寫得很好的一句話,世界上並不存在唾手可得的正義,也就是司法人員是捍衛社會正義、國家正義很重要的一道防線,但是要給司法人員最好的支持,制度面、人力、物力各方面。所以我上一次針對專報提出的幾個減壓,我們要對司法人員賦予他更好的工作環境,讓他發揮司法的效能,也就是我的具體建議,我還需要花點時間,我再跟大家再分享一次,第一個,司法院應設心理調適假,重視員工身心調適的需求;第二個,吳思瑤支持我們要合理增加員額,而司法院應當來規劃增補人力的時程;第三個,民事新收案量龐大,但是濫訴的駁回案件少,我們如何強化來審查落實;第四個,民事訴訟裁判費21年沒有調整,從2003年開始到現在沒有調整,我們是不是能夠適度的調整以防杜濫訴?最後一個,也是我希望司法院針對這整個人員減壓的對策,其實要委託一個專業實證的研究,這是我的幾大主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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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我4月24日的質詢,我要肯定一下,我當時提出臺北地院針對你們已經上路的員工協助方案EAP,但是這個心理健康關懷方案只適用給法官,像司法事務官、書記官、法官助理,這些其他職工沒有辦法適用,我秀出來的「Before」是你們臺北地院原本的公告,我一質詢之後,「After」馬上改,也就是臺北地院除了法官,所有的法官助理們、事務官們、書記官們都可以來用EAP,就應當如此。所以秘書長,我們是不是再花個時間去盤點我們這一套EAP的關懷方案,應當所有的地院都要適用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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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秘書長三龍:好,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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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擴大所有的司法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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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秘書長三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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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我也看到我們的院長,許院長有建議要認真來面對減壓的相關計畫,所以臺中地院動作很快,它就做了一個公告,臺中地院的法官、書記官們享有半天假,而且是公假,可以去美術館看展覽,您知道有這個制度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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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秘書長三龍:有這種制度。各法院都會彈性來運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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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彈性來運用嘛!是用公假半天,我不曉公假半天這個是一年只給半天還是多久給半天,還是怎麼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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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秘書長三龍:這個各法院可以彈性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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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好,您認為這是不是一個好的作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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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秘書長三龍:這個是很好的作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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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非常好!像我自己在立法院每天這麼高壓,上美術館、去音樂廳、戲劇院就是我的減壓。所以我認為臺中地院的作法非常好,但是它是單一的小利多,我覺得去全面推廣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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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秘書長三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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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而且擴大跟我們的文化部來串聯合作,文化部可以給予其他可能package的合作,包括野趣文化資產也可以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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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秘書長三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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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我非常樂意,我過去都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我可以串聯文化部跟司法院來做成這樣一個公假的制度,去美術館、去音樂廳好嗎?我們來做院際之間的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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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秘書長三龍: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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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但是這畢竟是一個片面、局部的小利多,我希望是能夠有常態化的制度,也就是心理假,你們有沒有認真研議在思考?人事總處已經針對所有公務員都要研議了,你們的看法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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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秘書長三龍:這個應該是很好的方向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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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你們就啟動研議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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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秘書長三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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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趕快跟銓敘部一起來研議,因為中華民國的公務體系、司法體系,大家應當都需要善用身心調適假。回到我上次說的,也是你們提供的數字,法官還缺499人,總人力的需求是5,536人,這是到目前為止,所以補20年可能都補不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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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頁是你們5月7號所提供的書面報告,也是我剛剛援引的,我也很認真地從頭看到尾。你們說要修總員額法,修法交給立法院、交給我們來做,但是你們要突破的是先補齊492人,對不對?因為現在1萬5,000裡頭預算員額只有1萬4,508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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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秘書長三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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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先補492,第二個還要再突破總員額1萬5,000的上限,那你覺得樂觀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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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秘書長三龍:所以我們當時就很期盼人總也能夠來協助,看能不能突破上限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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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修法我們來做,我絕對支持,但是我認為如何讓立法院協助你們、幫你們一把,就是你們除了要快速地補齊492人之外,也要把1萬5,000這個天花板打破,你就提出一個更具體的人力增補計畫跟時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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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秘書長三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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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你提出來,被國會認為合理、可行,那我們就有更大的助力了不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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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秘書長三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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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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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秘書長三龍: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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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你們這個人力增補計畫跟時程,我不會像黃國昌委員今天要你明天交出資料來、一個禮拜交出資料來,您要多久時間可以去做一個完整的?兩個月?三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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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秘書長三龍:我們應該是在兩、三個月內就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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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好,那我就給你兩個月的時間,好不好?去做一個好的時程跟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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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秘書長三龍:假如能三個月可能會……還要評鑑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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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三個月,OK,三個月合理,我認為要好好做。而且我要在這裡提醒,考試進用的是我們比較常使用的嘛,對不對?多元進用的比較有困難,但是多元進用的反而是即戰力,所以未來要補強眼前的492人,或是未來1萬5,000的天花板要打開,我也希望你們具體針對考試進用類,跟多元進用類,去找出可行的方法,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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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秘書長三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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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放在你們的計畫裡頭。就我個人認為,多元進用,第一個它是即戰力,它不用再耗費像你考試進用,還要再七、八年的養成時間,而且多元進用來的這些、從民間來的,或是從轉任而來的司法人員,他本身就已經比較具備這些實務的經驗了,也就是比較能夠一上工就上手,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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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秘書長三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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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所以在你們的計畫時程裡頭,我希望你們針對考試進用跟多元進用有清楚的、不同的approach提供給國會,讓我們來協助你們突破中央政府總員額法,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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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秘書長三龍: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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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再下一頁,我們來講講濫訴,司法院2,180位法官,每年新收的案件從民事案件314萬,跟刑事的案件49萬加起來,共363萬件,這是每年的新案,還不包括手上的舊案,所以平均一位法官每年要新收1,665件,這就是現在的困境,工作loading太大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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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訴的部分,我們民事訴訟法2021年1月修了,給予一個第二百四十九條的條款,也就是可以駁回濫訴的條款,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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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秘書長三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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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您知道這個法條修了以後幫你們一把,法條上路到現在三年多,有幾個案子被駁回?我的資料是288案,正確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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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廳長玫芳:確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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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您覺得這個數字有回應修法的良法美意,協助替大家減壓了嗎?該裁定駁回的、不符合程序或者是欠缺合理依據的就該駁回。288件、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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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廳長玫芳:因為呈現在訴訟案件裡面,如果做了實質、實體上的審判,用到第二百四十九條、第二百四十九條之一的案件相對會比較少一點,畢竟惡意或者是基於不當目的是相對少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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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那您認為是本質上相對少數,還是我們現場的法官也會有他的壓力,我今天如果駁回的案子比較多,是不是會被我的上級認為我比較不認真辦案?會不會有這種心理壓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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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廳長玫芳:不會、不會,依法審判沒有這種壓力,只是說我們的濫訴大部分不是落在實體審判方面,而是在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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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沒問題,我尊重法院裁定的專業,但是既然有民事訴訟法這一個武器、有這個法條,大家也應當該用則用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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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廳長玫芳: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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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我的目標是讓大家能夠減壓,減少更多的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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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頁是那天沒講完的,21年沒有調整的訴訟費用,你們有沒有研議可以去想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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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廳長玫芳:有,這個部分其實我們一直都在想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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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想了什麼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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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廳長玫芳:其實我們在民事訴訟法,還有一個第七十七條之二十七,高等法院就可以因為必要的情事來擬定數額,提高徵收、加徵的標準,我們現在已經跟高等法院研商,讓他們啟動研究程序,看看是不是提高徵收標準來解決這個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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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我想問一下,臺灣的裁判費用跟國際的,你們有比較過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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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廳長玫芳:我們當時立法的時候,其實是跟日本徵收的比例大概相當,當時大概都是相當於1%,只是日本跟我們不一樣的是,日本的郵電費,也就是郵資它還要徵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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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另外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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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廳長玫芳:我們現在修法以後是不用徵收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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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我也支持你們勇敢去計算,當然如果我們要調漲裁判費用,也要去強化對弱勢的保護,不會讓司法因為他的政經地位高,就能夠擁有司法的權利,對於政經地位比較低的,我們有另外法律扶助的機構,這雙軌都要並進,但是基本上我認為,一個收費標準、徵收標準二十幾年沒有調整,是可以來考量合理地反映成本了,好不好?合理地反映,然後減少濫訴,也幫助我們的司法人員減壓、工作減量好嗎?所以我今天再一次把握機會,我的這幾個建議,請你們三個月統合給我一個完整的回復,好不好?我們一起加油,也希望大家每一次來國會,回去心情要儘量保持亮麗,否則來了國會就成了負能量,我覺得這不是民主國會存在的意義,我們都是正面的對話,加油!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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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吳委員提供的正能量。先作會議程序的宣告:稍後在鄭委員天財詢答完畢後休息5分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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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續請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進行詢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