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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 @ 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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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3時3分)主席,有請次長。 |
1 | 主席:請次長。謝謝。 |
2 | 吳次長容輝:委員好。 |
3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次長好。希望520有更好的安排。 |
4 | 吳次長容輝:謝謝委員關心。謝謝。 |
5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11年3月30日本席擔任內政委員會召委時安排了「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的審查,當時本席質詢的投影片特別提到村里長的事務費21年都未調整,但這21年來物價指數成長24.5%,從物價上漲等等理由,所以當時內政委員會做了決議將其調整為5萬元,並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我們看到今天很多立委都提出版本,行政院版雖然還沒有付委,尚未進入委員會併案審查,但是你們也呼應了這個民意需求,特別提出了行政院版,這些都是應該要去考量的部分,我們的地方民意代表包含了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還有鄉(鎮、市)民代表及區民代表,所以這個部分應該要一併的去檢討。 |
6 | 本席認為我自己的條文要更為精進是因為原住民族地區尤其是我們原住民的部落村非常大、非常遼闊,鄰與鄰之間、家戶與家戶之間的距離都相當相當的遠,在討論村里長的部分時對此相關的部分也應該有所考量,要隨著物價指數來做調整,所以這是應該要去考量的部分。當然除了村里長之外,鄉(鎮、市)民代表也應該與原住民的部分一樣,我一直認為現在的鄉(鎮、市)民代表或者是縣(市)議員、直轄市議員去比照行政主管的職等,譬如說鄉(鎮、市)民代表比照課長是八職等一階,縣(市)議員則比照局、處長是九職等。 |
7 | 吳次長容輝:現在是十職等。 |
8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現在是十職等,但是我們都知道公務員的職等會一年一年調升,對不對?像直轄市一樣,局長為十三職等並分一階、二階、三階還有年功俸,可是我們都沒有,再做幾十年也是一樣,所以這個部分也是一個必須要去思考的地方。我們再來看直轄市議員的助理,今天很多都談到助理的部分,而這也確實是必須去考量的,因為從過去到現在都沒有調整,相關的人數、總額也都必須去考慮,希望在我們逐條審查時,內政部及相關的部會對這部分給予最大的支持。謝謝! |
9 | 吳次長容輝:謝謝委員,這部分我們都有涵蓋在內。 |
10 | 主席:謝謝我們鄭天財委員的質詢。 |
11 | 下一位請伍麗華委員。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2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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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1-1-15-17 |
speakers | ["吳琪銘","楊瓊瓔","徐欣瑩","王美惠","盧縣一","黃捷","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吳沛憶","高金素梅","許宇甄","李柏毅","呂玉玲","王育敏","李彥秀","徐巧芯","蔡易餘","劉建國","黃建賓","鄭正鈐","蘇巧慧","麥玉珍","張宏陸","牛煦庭","張智倫","丁學忠","李坤城","鄭天財Sra Kacaw","黃國昌","洪孟楷","鍾佳濱","羅智強","黃珊珊","邱鎮軍","邱志偉","張嘉郡","黃仁","范雲","吳思瑤"] |
page_start | 69 |
meetingDate | ["2024-05-08"] |
gazette_id | 1134201 |
agenda_lcidc_ids | ["1134201_00003"]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審查委員楊瓊瓔等20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 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黃捷等22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 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吳沛憶等20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 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9人擬具 「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羅 智強等 25 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六、審查委員羅美玲等18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 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呂玉玲等19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 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吳思瑤等17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 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查委員陳超明等18人擬具「地 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增訂第七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十、審查委員 李柏毅等17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十一、審查委員黃健豪等17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增 訂第七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十二、審查委員徐巧芯等28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 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審查委員莊瑞雄等18人擬具「地方民意 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審查委員高金素梅 等29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 五、審查委員林思銘等26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 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審查委員王美惠等17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 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審查委員盧縣一等19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 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第七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審查委員蔡 易餘等 19 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十九、審查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 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審查委員許宇甄等16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 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審查委員黃秀芳等19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 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二、審查委員鍾佳濱等27 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 三、審查委員陳瑩等17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五條、第 六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四、審查委員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 17 人擬具 「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五、審查 委員陳素月等21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二十六、審查委員徐欣瑩等19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 條例第三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七、審查委員洪申翰等16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 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八、審查委員李彥秀等20人 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九、 審查委員吳琪銘等18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條文修 正草案」案;三十、審查委員黃建賓等17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 助條例第六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一、審查委員劉建國等16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 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二、審查委員高金素梅等 22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 三、審查委員鄭正鈐等18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 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四、審查委員陳素月等22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 助費補助條例第五條附表修正草案」案;三十五、審查委員陳培瑜等21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 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六、審查委員王美惠等21人 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七、 審查委員王育敏等16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 正草案」案 |
agenda_id | 1134201_0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