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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11時45分)謝謝主席,各位官員、各位委員,大家早安、大家好。是不是有請政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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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請政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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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次長容輝: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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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好,謝謝政次。今天很開心,不管是針對地方民意代表及里長費用增加的草案修正,我相信剛剛有很多委員請教政次,如果草案通過的話,有關於年底里長的7萬5,000是今年會發還是什麼時候會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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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次長容輝:如果大院通過以後是明年1月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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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明年1月1號開始算,所以要等到明年年底才會發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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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次長容輝:春節慰問金也是明年才會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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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所以最快要等到明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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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次長容輝:明年1月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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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明年1月1號才會開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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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次長容輝:看等一下大家討論的版本,後面有一條是實施的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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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所以有辦法改到今年發嗎?有可能嗎?如果等一下大家討論後有沒有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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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次長容輝:因為現在已經是5月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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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已經5月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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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次長容輝:如果有也是明年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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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好,第二個要請問政次的是最重要的一點,因為我有去財委會請問,這樣講的話,針對明年年底可能會發的7萬5,000塊,它的性質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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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次長容輝:那一部分是春節慰問金,不是年終獎金,是春節慰問金,因為它是補助事務費,我們用的是春節慰問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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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春節慰問金是事務費的性質嗎?還是什麼樣的性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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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次長容輝:因為我們現在民意代表是無給職,所以名稱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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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我主要是指里長,里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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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次長容輝:一樣、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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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所以它是以事務費的性質,7萬5,000塊是事務費的性質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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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次長容輝:它是另外一個科目叫春節慰問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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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那很簡單的一個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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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次長容輝:我們只是以事務費5萬塊的基準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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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對,所以就是要特別跟政次報告,這如果是事務費的性質,我覺得這是比較值得鼓勵的,因為事務費對村里長來講是一個免稅的性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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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次長容輝: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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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財政部這邊的解釋也是這樣子,我們希望這筆錢是給辛苦的里長,不管是過去疫情期間或地震期間,他們身先士卒,第一線面對所有的民眾的努力,所以你們解釋它是事務費的性質,財政部就可以相對應搭配免稅的方案,才不會讓這個里長們……雖然我們呼應誠實納稅,可是我認為這有一點點是為里長著想的錢,政次這個方向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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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次長容輝:謝謝委員關心,這部分我們會跟財政部溝通,我們朝這個方向來溝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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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好,朝著這個方向來溝通。最後還有一個大家非常重視的事,因為地方財政其實蠻拮据的,所以地方有一些心聲反映給我,這個經費來源是從哪裡來?如果地方沒辦法支應的話,經費是從哪裡來?是不是中央可以來補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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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次長容輝:報告委員,我想這個大概所有委員都關心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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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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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次長容輝:關心這個錢到底是要中央來出,還是地方來出,那我剛才有特別報告,制度歸制度,地方制度法跟財劃法規定就是要由地方來支應這個錢,至於那些比較窮困的、財政比較差的,我們另外有配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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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我跟政次報告,基本上臺灣所有的縣市,應該每個縣市遇到這個都窮困啦,可能你找不到一個縣市可以支應這些經費,所以我是不是請政次要討論一下,由中央來支應這部分的經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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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次長容輝:跟委員報告,其實以我們現在的設算,六都比較高,大概是一億多,地方大概有幾千萬不等,最近這幾年統籌分配款的撥付都已經增加很多了,而且又增加好幾億,我們認為地方要支應這個錢基本上沒有問題,但對於那些平常財政比較窮困的,的確是有一點負擔,我們才會說用其他收支差短的補貼制度來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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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好,這部分會後我們再用書面來討論一下,因為我已經得知地方縣市的確在支應上是有困難的,所以拜託政次這邊一定要來協助,不要讓這個立意良善,卻變成地方政府沉重的壓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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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次長容輝:這個也很正常,如果要增加都好,但如果要出錢,可能跑掉得比誰都快,都是一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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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當然我們也是要拜託政次,不能中央的政策,地方來付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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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還有一件事要拜託政次來協助,今天早上我們有開了一個記者會,是由本席跟王鴻薇委員、游毓蘭委員共同開的一個記者會。就是母親節前夕,別再讓警察的媽媽們暗夜哭泣的一個部分,全臺灣現在有8萬的警察,可是最近這十年警察自殺人數增加,尤其今年非常的不尋常,已經有好幾件警員自殺事件發生,所以拜託主席再給我一點時間,尤其今天早上有受害者家屬來到現場做一個陳情,就是關於雅涵的事件,到現在好像家屬還認為他沒有辦法得到結論,所以是不是可以拜託,這個案件中關於錄音檔的部分,是不是可以提供出來,不管是交給律師還是當事者家屬,讓他們瞭解這個當事者、罹難者有沒有受到不當對待,請問政次瞭解這個案件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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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次長容輝:謝謝委員關心,這個案子監察院也已經立案,另外這個案子因為當事人的家屬有提訴願,訴願也確定,可是這個當事人已經往生了,在程序上已經沒有主體,基於先程序再實體,所以這個案子不受理,做出不受理的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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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可是被害者家屬完全不能接受,這個案子我還是要跟政次報告一下,警大在短短的4天之內就調查終結,把這位梁姓學生、我們的警員,對他做了一個不能再唸書的處分,讓他非常不能接受,而且他在24號的時候,在調查中間也有提到說,他當時身心就已經出了問題,很有可能自殺,可是警大在25號還是做出了退學的決定,然後也沒有通知罹難者的家屬,到最後他們收到通知的時候,已經是準備退學的那一天,所以這整個的制度都很有問題喔!因此,我要請教政次,對於這件事情,當時為什麼警大4天之內就做出決定,是不是有受到什麼樣的壓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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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次長容輝:我想這個案子沒有什麼壓力,據我所瞭解,警大給我們的資料裡面,整個過程基本上是按照既定的程序來處理,當然詳細的內容我不是很瞭解,包括當初他們在詢問上有沒有什麼樣的問題我不曉得,但至少警大給我們的資料顯示這個過程都符合一般規定的程序,不管是當事人的權益或者讓他有陳述的機會等等,這些程序都有做,所以基本上是沒有問題的,但後來發生這樣一個遺憾的事情,其實我們也很不捨,我們要培養一個警官其實也不容易,關於這個過程、這個部分,我請警大來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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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好,不好意思,今天耽誤到大家的時間,因為這真的是一件讓大家非常痛心的事情,謝謝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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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學務長浩志:委員好,我是警大的學務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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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請問一下這件事情你們現在調查的結果,要怎麼樣給罹難者家屬一個滿意的交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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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學務長浩志:跟委員報告,我們在處分的當下,都有告知他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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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第一個,你們有沒有告訴家屬你們的學生有這樣的情況?因為家屬回應給我的是直到退學的當天,家屬才知道有這樣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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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學務長浩志:跟委員報告一下,我們學校處理這個案子是十分謹慎的,必須經過調查以後,再提報到訓育委員會,即由師生組成的訓育委員會來審議,對於當事人有利或是不利的部分,我們都會去釐清,釐清了以後按照事實、針對違規的部分,來做一個懲處,懲處完了以後,我們也會給獎懲令,在獎懲令裡面,我們會針對他的違規事實跟法規還有懲處的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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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好,謝謝學務長,因為時間的關係,是不是會後我們大家再做一個瞭解跟檢討,應該要給受害者家屬一個公道,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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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次長容輝:好,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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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智倫: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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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張智倫委員的發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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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請徐欣瑩委員發言,然後中午到李坤城委員發言完畢,我們就休息用餐,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