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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美惠 @ 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王委員美惠:(10時44分)主席你好,請政次。
1 主席:好,請政次,謝謝。
2 吳次長容輝:委員好。
3 王委員美惠:政次早,今天我們就是要討論里長春節的慰問金跟地方議員的助理費及事務費。剛才我們同事可能聽的不太對,我不是說今天排這個是有人「割稻尾」,我的意思是內政委員會已經排了,我們要把法修齊全,每個黨都可以在內政委員會討論,不用在上個星期五抽出來二讀。
4 再來,我相信他們自己的委員也有很多意見,所以今天我們也感謝召委可以排入這個議程。剛才我說的是,上一屆我當立委的時候,我就提出這個聲音和意見,過程中我們都常常說沒辦法編里長事務費,當時我也感謝蘇貞昌院長願意坐下來聽大家討論這個事務費,經過111年的討論之後,在112年從4萬5,000提高到5萬,在這個過程當中,本席也有提到是不是要以春節過年的獎金來發放,不過過程中沒有得到共識,所以在這屆會期,好在本席繼續努力當選,所以可以參與這個問題。次長,本席要問的是,你們遇到了什麼困難,還是可以怎麼處理的,麻煩你再說明一下。
5 吳次長容輝:報告委員,特別感謝委員關心我們地方民意代表跟村里長相關的補助,關於這個議題及補助條例的修法,我想朝野都有共識,其實這個議題很早就已經談了,不是今天才在談。據我瞭解,在108年開始討論時,到109年、111年、113年,再加上我來內政部以後,我參加過兩次的議長、副議長的聯誼會,幾乎所有案都有提出來討論這個議題。這次院版的修正,我們也把相關的基層意見都納進去了,所以剛剛委員特別提到的,我們很認同委員的意見,針對村里長的事務補助費,我們這一次也考量到村里長的辛苦,再加上現在各行各業其實也都有所謂的年終獎金或者是慰問金的發給,只有村里長沒有,這一次我們就把它放進去,用事務補助費的5萬塊做基準,把它調成跟一般一樣,加發1.5個月的春節慰問金,以上報告。
6 王委員美惠:好,感謝政次的說明。本席在此要向你探討的就是,我們做議員、做立委的,怎麼辛苦都沒關係,因為我覺得這是歡喜做甘願受的,不過說實在的,對於議員的助理不能讓他們超時,也不能讓他們做到沒日沒夜,這樣是違法的,所以為什麼要提高他們助理的人事費用,因為長久以來,有很多我們的助理不管服務也好、做什麼也好,有時候就要輪班,要他們早上不要來、下午再來,下午來可以上班到比較晚,所以我們也怕他做到超時,這不應該,所以在這個過程當中,關於助理費的提高,像地方,我們嘉義市本來是8萬,提高到14萬,我們的五都是從24萬提高到30萬,而我們的事務費,五都是由4萬提高到6萬,2萬提高到4萬,像我們嘉義市是從9,000提高到2萬塊,在這個過程當中,我覺得是不足的,還是不足,你認為這個事務費要如何調整才能夠符合現在的時機、環境跟物價的上漲?
7 吳次長容輝:委員,我跟您報告,這次修法主要也是考量到要健全議員助理的聘用制度,當然助理都很辛苦,我們村里長也都是一樣,所以我們這次才會做這樣的一個修法,另外一個就是我們要保障助理的勞動權益,所以我們做了一些像剛剛委員特別提到的這些加班費或者是他的助理費,我們提的院版這個額度大概都有參酌一些因素、面向來做調整,當然委員所提我們院版調整的幅度到底是不是最恰當的?當然這個大家可以來討論。
8 王委員美惠:重點就是說,今天我們委員會安排討論議員的助理費以及里長的賞金費用是非常重要,所以大家都是坐下來談,以現在的環境情況去看調整多少比較合適,當然有些是一定會做不到,但是在做不到當中,我們要怎麼調整到比較接近現在的環境情況?政次,本席相信我的同事、同仁都是來自地方,有看到地方的欠缺才會去提這個案,因為我們知道每一次法案的立法,如果沒有通過的時候,我們就是再重新開始提案,在開始提案當中,我們就是要怎麼樣收好、收齊全。在這裡面我要請教你的就是,你們回去研議一下,包括里長現在有欠缺什麼、有需要什麼補貼嗎?因為有人說喊得沒意沒思,喊得沒有節制,不過,這不是在喊心酸的,這是要合情合理啦!該給人家的賞金一定要給人家,所以本席在這裡要跟政次說,該如何去補貼這些問題的時候,我們要研議一下,要把它做好,因為真的不簡單,已經這麼多年了,現在才提出來,以上。
9 吳次長容輝:好,這個我們會來處理,謝謝。
10 主席:謝謝王美惠委員的發言。下一位是我們許宇甄委員。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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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1-15-17
speakers ["吳琪銘","楊瓊瓔","徐欣瑩","王美惠","盧縣一","黃捷","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吳沛憶","高金素梅","許宇甄","李柏毅","呂玉玲","王育敏","李彥秀","徐巧芯","蔡易餘","劉建國","黃建賓","鄭正鈐","蘇巧慧","麥玉珍","張宏陸","牛煦庭","張智倫","丁學忠","李坤城","鄭天財Sra Kacaw","黃國昌","洪孟楷","鍾佳濱","羅智強","黃珊珊","邱鎮軍","邱志偉","張嘉郡","黃仁","范雲","吳思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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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05-08"]
gazette_id 1134201
agenda_lcidc_ids ["1134201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委員楊瓊瓔等20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 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黃捷等22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 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吳沛憶等20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 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9人擬具 「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羅 智強等 25 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六、審查委員羅美玲等18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 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呂玉玲等19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 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吳思瑤等17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 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查委員陳超明等18人擬具「地 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增訂第七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十、審查委員 李柏毅等17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十一、審查委員黃健豪等17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增 訂第七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十二、審查委員徐巧芯等28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 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審查委員莊瑞雄等18人擬具「地方民意 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審查委員高金素梅 等29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 五、審查委員林思銘等26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 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審查委員王美惠等17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 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審查委員盧縣一等19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 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第七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審查委員蔡 易餘等 19 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十九、審查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 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審查委員許宇甄等16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 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審查委員黃秀芳等19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 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二、審查委員鍾佳濱等27 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 三、審查委員陳瑩等17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五條、第 六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四、審查委員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 17 人擬具 「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五、審查 委員陳素月等21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二十六、審查委員徐欣瑩等19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 條例第三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七、審查委員洪申翰等16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 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八、審查委員李彥秀等20人 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九、 審查委員吳琪銘等18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條文修 正草案」案;三十、審查委員黃建賓等17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 助條例第六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一、審查委員劉建國等16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 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二、審查委員高金素梅等 22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 三、審查委員鄭正鈐等18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 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四、審查委員陳素月等22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 助費補助條例第五條附表修正草案」案;三十五、審查委員陳培瑜等21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 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六、審查委員王美惠等21人 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七、 審查委員王育敏等16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 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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