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52308
蘇巧慧 @ 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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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蘇委員巧慧:(10時10分)謝謝主席。在我開始質詢之前,我覺得還是不吐不快啦!我其實非常感謝今天主席排了這個全國都關注的議題,因為不管是地方民意代表或者是村里長,大家都紛紛表示時至今日村里長的事務補助費以及地方民代助理費用都應該被討論,今天也是破紀錄,我進到立法院從來沒有看過,光提案說明已經提案說明了一個小時,有這麼多個版本,不分朝野大家都提案。結果上個禮拜五發生什麼事,明明吳琪銘召委都已經排好案子,表示今天要審了,但上個禮拜五國民黨傅崐萁召委跟民眾黨黃國昌召委特別把幾案抽出來說他們逕付二讀,戳破民進黨的假面具,我覺得很奇怪,請問是要戳破什麼假面具啊?今天這麼多的國民黨委員,甚至是民眾黨委員,也在這裡提出自己的版本,他們的版本是寫得比較不夠好、不夠清楚嗎?所以沒有被傅崐萁總召、黃國昌總召選中嗎?不然的話,為什麼只有那幾個版本?所以難道是國民黨選進去逕付二讀的版本,代表著國民黨全體的意見嗎?民眾黨選進去的代表民眾黨的意見嗎?好,如果是的話,那顯然民眾黨不支持村里長事務費調高喔!因為民眾黨的版本沒有寫到村里長喔!所以國民黨不支持原住民地區的村里長事務費可以加給喔!它不支持像高金委員這樣的提案說原住民地區事務繁忙可以加給,因為國民黨逕付二讀的版本沒有原住民喔!所以我們今天討論完的版本,如果我們今天因為朝野有高度的共識,希望今天要能夠審理,如果我們今天能夠出去的版本,這個共識版出去以後,上一次他們在禮拜五逕付二讀的版本算不算數?這整個都亂了套了嘛!所以這根本才是真正的其心可議,在民進黨的召委已經排好法案要審查的時候,特別抽出幾個版本做所謂的逕付二讀,既不尊重立法院的委員會中心主義,而且也把自己同黨委員的提案棄如敝屣,我覺得這真的是需要被譴責啦!不然以後立法院不用討論了嘛,大家所有的事情都逕付二讀就好了,那委員會開什麼開?所以今天在這裡我說不吐不快就是這樣,這段談話我希望要能夠列入會議紀錄啦!好,講到這裡,我們還是要請林右昌部長,我還是有幾個問題,雖然等一下我們會有條文審查…… |
1 | 主席:請內政部林右昌部長。 |
2 | 蘇委員巧慧:逐條可以討論,但今天我還是請一下部長,謝謝。 |
3 | 主席:我們巧慧委員要求列入會議紀錄、公報紀錄…… |
4 | 蘇委員巧慧:會啦!會啦!等一下一定會逐字啦!譴責啦! |
5 | 林部長右昌:委員好。 |
6 | 蘇委員巧慧:謝謝部長,部長,您也是擔任過地方首長,非常多的公職,相信您非常理解我們的村里長其實是在協助市政的相關議題上面非常重要的幫手,對吧? |
7 | 林部長右昌:對。 |
8 | 蘇委員巧慧:所以部長你也非常努力地、沒有懈怠地提出了院版,但是很可惜啊,因為吳琪銘召委太努力了,這麼提早排,所以院版也好,還有我自己的版本也好,今天都還沒有辦法到院會。不過部長您剛剛報告的院版,院版應該就是行政院的態度,而且已經送出來了,對嗎? |
9 | 林部長右昌:是,沒有錯,在上個禮拜行政院院會已經通過,並且已經送過來立法院。 |
10 | 蘇委員巧慧:好,所以我想我們今天還是可以把院版的意見,即便它沒有辦法進到委員會來一起併案,但我們還是可以按照院版的基礎也一起來討論。 |
11 | 林部長右昌:是。 |
12 | 蘇委員巧慧:里長的部分,說起來我這幾年真的是很替他們辛苦啦!家裡瓦斯沒有關也找里長,狗狗不見了也是找里長,甚至是我遍查了法規,我們的里長其實有救災人員、見證人、公證人、社福人員、自殺防治通報、郵差,甚至森林保護員,統統都跟里長的工作有關係。所以部長你覺得我們今天的事務費5萬元這個基礎是足夠了嗎?為什麼我們這個沒有動,但是我們加了春節慰問金?部長可以再說明清楚一點院方的想法嗎? |
13 | 林部長右昌:是,我們在這一次的支給條例的修正,我跟大家報告,其實這個不是現在才開始討論…… |
14 | 蘇委員巧慧:是啊! |
15 | 林部長右昌:其實行政院在109年的時候,5月27號曾經也報院討論過這個事情,不過因為還有相關的議題需要進一步凝聚共識,所以那個時候並沒有正式提出來。我上任之後,其實在112年3月份的時候,內政部內部就已經啟動相關方案的研議,最重要的就是剛剛委員特別提到的,我們這次在處理的是薪資,事務補助費的部分是屬於工作事務費的性質…… |
16 | 蘇委員巧慧:里長是沒有薪水的。 |
17 | 林部長右昌:對,他是沒有薪水的。 |
18 | 蘇委員巧慧:但是反過來,里長也可以去外面兼職,對不對? |
19 | 林部長右昌:是的。 |
20 | 蘇委員巧慧:這就是他跟其他的公務人員根本上的差別嘛! |
21 | 林部長右昌:不一樣。 |
22 | 蘇委員巧慧:對不對?我覺得這點性質大家一定要釐清楚,後面到底里長應該要哪一些慰問、補助等等,我們一定要搞清楚里長工作的性質,後面才有辦法討論。 |
23 | 林部長右昌:是的。 |
24 | 蘇委員巧慧:好,其實部長你這樣的態度也很清楚,就是我們應該要給他更多的協助、資源的協助,讓他把事情做好,這個部分我也贊同。我也另外贊成,因為我遍查所有的狀況,不管是公教人員也好、其他的也好,確實大部分的公務人員等等、公教人員,他的薪資也好或其他費用也好,確實會隨著物價來做波動,所以我也是支持,如果是村里長的事務補助費,可以隨著物價調升,我認為這是可以支持的部分,我們等一下在逐條的時候,是不是就這部分可以請內政部這邊再提出多一點您的看法? |
25 | 林部長右昌:跟委員報告,我想這部分是可以來討論,不過你也瞭解,其實在地方,村里的問題在於,村里有大有小…… |
26 | 蘇委員巧慧:是啦! |
27 | 林部長右昌:所以這個5萬塊說實在對大的里真的是不夠用…… |
28 | 蘇委員巧慧:是啊! |
29 | 林部長右昌:所以這部分的確是值得來進一步討論。 |
30 | 蘇委員巧慧:所以等一下我是希望能夠有嫻熟地方事務的內政部長官們,等一下真的是我們就實際的狀況更多討論。 |
31 | 林部長右昌:是。 |
32 | 蘇委員巧慧:因為今天很多委員要問,我不占用時間,但我表示一件事情,本席也是非常支持地方民代的助理費要有所調整,我覺得尤其我看到這麼多的年輕議員,真的,他們都是政壇的新秀,但是你又要他問政好、服務好,又要他不貪污、政商關係清楚,老實講真的是又要馬兒跑,又要馬兒不吃草,這真的是對他們來講太辛苦了,所以讓他們有足夠的資源,能夠招募到好的團隊,一起為民服務,我想這是大家樂見的,部長也同意吧? |
33 | 林部長右昌:是,贊成。 |
34 | 蘇委員巧慧:好,謝謝。 |
35 | 林部長右昌:好,謝謝。 |
36 | 主席:好,謝謝蘇巧慧委員的發言,謝謝。 |
37 | 下一位麥玉珍委員,到張宏陸委員質詢完,我們就休息5分鐘,謝謝。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2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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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1-1-15-17 |
speakers | ["吳琪銘","楊瓊瓔","徐欣瑩","王美惠","盧縣一","黃捷","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吳沛憶","高金素梅","許宇甄","李柏毅","呂玉玲","王育敏","李彥秀","徐巧芯","蔡易餘","劉建國","黃建賓","鄭正鈐","蘇巧慧","麥玉珍","張宏陸","牛煦庭","張智倫","丁學忠","李坤城","鄭天財Sra Kacaw","黃國昌","洪孟楷","鍾佳濱","羅智強","黃珊珊","邱鎮軍","邱志偉","張嘉郡","黃仁","范雲","吳思瑤"] |
page_start | 69 |
meetingDate | ["2024-05-08"] |
gazette_id | 1134201 |
agenda_lcidc_ids | ["1134201_00003"]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審查委員楊瓊瓔等20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 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黃捷等22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 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吳沛憶等20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 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9人擬具 「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羅 智強等 25 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六、審查委員羅美玲等18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 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呂玉玲等19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 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吳思瑤等17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 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查委員陳超明等18人擬具「地 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增訂第七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十、審查委員 李柏毅等17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十一、審查委員黃健豪等17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增 訂第七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十二、審查委員徐巧芯等28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 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審查委員莊瑞雄等18人擬具「地方民意 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審查委員高金素梅 等29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 五、審查委員林思銘等26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 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審查委員王美惠等17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 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審查委員盧縣一等19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 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第七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審查委員蔡 易餘等 19 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十九、審查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 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審查委員許宇甄等16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 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審查委員黃秀芳等19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 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二、審查委員鍾佳濱等27 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 三、審查委員陳瑩等17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五條、第 六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四、審查委員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 17 人擬具 「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五、審查 委員陳素月等21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二十六、審查委員徐欣瑩等19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 條例第三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七、審查委員洪申翰等16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 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八、審查委員李彥秀等20人 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九、 審查委員吳琪銘等18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條文修 正草案」案;三十、審查委員黃建賓等17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 助條例第六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一、審查委員劉建國等16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 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二、審查委員高金素梅等 22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 三、審查委員鄭正鈐等18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 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四、審查委員陳素月等22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 助費補助條例第五條附表修正草案」案;三十五、審查委員陳培瑜等21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 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六、審查委員王美惠等21人 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七、 審查委員王育敏等16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 正草案」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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