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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捷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2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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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黃委員捷:(9時27分)謝謝主席、謝謝各位同仁。國籍法其實在我們內政委員會有經過非常詳細的討論,也感謝內政部最後有採納我們諸多委員的建議。這次國籍法的修正重點有兩個,一個是要吸引優秀的外籍人士來臺,其實在2016年已經有修過一次了,就是高專人才可以作為歸化的資格,這次修法我們又更進一步,把現行3年、要居留183天以上,放寬到2年就可以申請歸化,這樣的條文通過之後,馬上可以獲益的就是臺灣的男籃,我也希望臺灣的男籃可以就此提升競爭力,接下來可以繼續為臺灣爭光,我也相信這是很多愛看籃球的臺灣人非常肯定的一件事情。
1 第二個是處理「黑戶寶寶」的部分,因為目前對於出生在國內、父不詳,但是母親行蹤不明的孩子,經程序認定他是無國籍人士之後,現在我們放寬由社政機關的監護人就可以代為申請歸化,不需要等到他成年以後,也就是說,對於這些無國籍人士的孩子,我們可以第一時間給他充分的保障,並且給予人道的協助,來保障這些孩子、兒少的權益,也證實臺灣確實是亞洲人權保障非常、非常前進的一個國家。
2 當然,我還是要再次提醒,我在質詢的時候也有提醒內政部,因為現在出生在我國、俗稱「黑戶寶寶」的孩子如果取得歸化資格,條件就是以父母不詳或是行蹤不明為要件,我還是希望內政部可以再思考、再放寬這些歸化的資格,避免增加故意遺棄這樣的道德風險,這或許是一個可能。
3 還是非常肯定內政部在這次國籍法修法針對外籍人才的放寬,以及黑戶寶寶的保障。以上,謝謝。
4 主席:謝謝黃捷委員的發言。
5 接下來我們請登記第2位羅美玲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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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1-1-12
speakers ["韓國瑜","黃捷","張啓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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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05-07"]
gazette_id 1133501
agenda_lcidc_ids ["1133501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2次會議紀錄
content 討論事項 工廠管理輔導法增訂第二十八條之十四條文;並修正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 完成三讀─
agenda_id 1133501_0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