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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捷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2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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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黃委員捷:(9時7分)謝謝主席,謝謝各位同仁。今天工輔法可以修正通過,我是滿肯定也滿感動的,因為過去工廠的大火不斷地發生,讓我國其實失去非常多位消防員,都讓我非常地沉痛、也非常地難過,尤其是去年明揚大火有4位消防員殉職,是不可承受之重。所以這一次工輔法的修法重點有兩個,其實都是針對明揚大火,第一個是危險物品的申報,如果沒有在申報期限內申報,或者是申報不實,必須要加重罰鍰的金額,從一到五萬元調整為五到五百萬元。第二個是這一次我認為最重要的,就是這些危險物品申報的規範,沒有再讓它有限期改善的機會了,如果抓到就必須要開罰,不能再姑息這些違規的工廠。 |
1 | 落實工廠的管理以及危險物品的申報是保障公共安全的基礎,去年明揚大火之所以會有如此嚴重的傷亡,就是因為明揚公司在它的廠房內囤積了超過管制量30倍的危險物品,我現在想起來還是餘悸猶存。沒有辦法如實申報,導致消防員無法事先預判救災的風險,然後即時地調整救災計畫,讓他們必須要硬著頭皮進到這麼危險的火場裡面。所以這次的修法不只是加強工廠必須要對自身工安自己要負管理的責任,也是落實最重要的資訊權,讓消防員不用在狀況不明的情境下進到火場。我也希望我們一刻都不能懈怠,雖然這只是第一步,未來我們要謹記過去慘痛的經驗,來落實工廠管理的方方面面,不再讓消防員隕落,希望我們一起為消防員來守護我們的家園,謝謝。 |
2 | 主席:謝謝黃捷委員的發言。 |
3 | 接下來我們請登記第2位張啓楷委員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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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院會-11-1-12 |
speakers | ["韓國瑜","黃捷","張啓楷"] |
page_start | 51 |
meetingDate | ["2024-05-07"] |
gazette_id | 1133501 |
agenda_lcidc_ids | ["1133501_00003"]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2次會議紀錄 |
content | 討論事項 工廠管理輔導法增訂第二十八條之十四條文;並修正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 完成三讀─ |
agenda_id | 1133501_00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