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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宗憲 @ 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9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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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212 | 00:00:00,334 | 發言時間3分鐘。 |
00:00:07,527 | 00:00:33,473 | 謝謝召委我這邊簡單的回應一下剛剛柯總召問我的問題報告柯總召4月3號那一天確實早上柯總召打電話給我就說他們希望說下午不要進入到直條審查因為有救災有什麼的需求所以有這個需要那所以說當天下午我取消我是綜合的考量到確實有委員需要趕回去救災或是確認家裡面的狀況 |
00:00:35,453 | 00:01:00,907 | 况且我知道各州中委員有排兩場公聽會所以我才當時就最後做了那樣子的決策否則當天其實早上有記者來訪問我我也說我們當天下午就是要進入逐條審查所以說我是一個綜合的考量而不是說像大家都有一些什麼很奇怪的一些陰謀論那第二個就是剛剛沈博安委員所提到的4月10號11號確實是 |
00:01:05,449 | 00:01:25,078 | 閱讀委員會中召委排的公聽會 這什麼我講的是正確的但是我剛剛要說的是本來我4月3號下午可以硬幹就逐條審查我也可以在4月8號我代理召委那一天就硬幹逐條審查但是我都不願意這麼做因為我覺得我不喜歡做這種事情我覺得 |
00:01:26,328 | 00:01:40,804 | 至少我還是一個開放的方式希望說能夠多有公聽會大家能夠討論的情況下多討論所以甚至我自己主持會議也從早上站到下午4點不是說站著是 |
00:01:41,425 | 00:01:56,613 | |
00:01:59,114 | 00:02:16,082 | 我來這裡我覺得很累,就是一定要幫大家上法律課啦,因為憲法不是這樣解釋的。我跟各位說,譬如說我們憲法言論自由,人民的言論自由並沒有新聞自由四個字嘛,但是所有的學者都認為言論自由就是包括在人民的言論自由範圍內。 |
00:02:19,844 | 00:02:41,841 | 人民有言論自由不代表你不能講話。你能講話就叫做言論自由,不是這樣。它是包括思想,包括你的所述的內容。所以所謂的遷徙自由不是說人民不可以走動,那個叫遷徙自由。法律如果可以用文字就解釋,那叫一個國小看得懂字的學生來解釋就可以。憲法重要的是它的 |
00:02:42,621 | 00:03:04,875 | 這是中華民國根本大法,它重要的是原理原則。所以遷徙自由的意思是,你不可以加諸人民在遷徙上面的要求,除非他有法律明定。所以我們叫做法律保留。他今天犯法,我可以把他抓去關,因為法律保留。所以憲法不是這樣解釋,我跟各位報告,因為一直要來幫大家上法律課,我也很樂意啦,沒問題,可是 |
00:03:06,576 | 00:03:35,348 | 不能說喊著自己是專家憲法專家就來罵別人毀憲亂證就罵的東西是錯的因為這個社會上面念過憲法人非常多所以遷徙自由是加諸在遷徙上面的任何事情基本上要法律保留所以剛剛我一直講我說省保養廳的法案我不是說不行啦而是我們在討論法案的時候我們還要去思考剛剛柯總召講的憲法23條比例原則你的手段性目的性 |
00:03:35,868 | 00:03:35,888 | 閱讀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