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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沛憶 @ 第11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吳委員沛憶:(10時4分)謝謝主席。我請體育署鄭世忠署長。
1 主席:請署長。
2 鄭署長世忠:委員早!
3 吳委員沛憶:署長好。全中運剛落幕,開幕式跟閉幕式你都有出席,你覺得今年全中運順利嗎?
4 鄭署長世忠:比起去年好多了。
5 吳委員沛憶:我說應該在順利與不順利之間,今年我們有很多選手都破紀錄創佳績,但是比賽的順利與否不只看成績,尤其這是學生的運動會,安全也很重要。
6 鄭署長世忠:是。
7 吳委員沛憶:今年我看到了很多的風波,因為在臺北市舉辦,所以我特別關心。包括我們的游泳選手因為跳水被禁賽,有女性游泳選手的泳衣集體被偷竊,有去報案,當然人有抓到了,我們的跆拳道選手昏倒,在臺北田徑場發生看台失火冒煙,當時的情況是看台一邊在冒煙還一邊在比賽,我們選手的穩定性及抗壓性非常強,他說他當時看到看台在冒煙,但他還是堅持往前衝,最後還破了紀錄。我覺得比賽雖然順利,選手沒有受到影響,這個是我們的幸運,但是我們應該回頭來檢討比賽的安全性能不能夠事先預防籌備,讓它能夠更順暢,所以我想請教一下,尤其是當時發生火災的時候,我比較疑惑的是去滅火的是教練跟同學,我們現場沒有安排工作人員嗎?
8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第一時間,因為有教練在旁邊,他們就即時反應,剛好旁邊也有消防的滅火器,所以他就直接處理。
9 吳委員沛憶:我們有沒有對看台的觀眾做引導疏散?工作人員有沒有去引導?
10 鄭署長世忠:那個時候因為範圍不算很大,當時那些觀眾有往旁邊移動,消防員其實也就在旁邊,因為我們消防車在現場……
11 吳委員沛憶:是,這就是我們的幸運所在,因為人數剛好沒有很多……
12 鄭署長世忠:是,然後也報告委員……
13 吳委員沛憶:但是照理說,這種大型的賽事,我們應該是有疏散引導的計畫,我們有沒有按照SOP在走?有關這個部分,在整體賽事結束後一定會有結案報告,我希望體育署要特別去看。
14 鄭署長世忠:是,也跟委員報告一下,臺北市的部分的確是有計畫書,我們在6月會有檢討會議,臺北田徑場剛好有一個防爆溝的設計,隔開了跑道跟觀眾席,所以這部分對選手當下是沒有影響的。
15 吳委員沛憶:好,有關泳衣失竊的部分,怎麼會有外部人士可以進入到選手休息區?人員的管制也是一樣……
16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
17 吳委員沛憶:署長,我今天想要提醒你的是,我希望你去看一下我們的結案報告,我們相關的SOP有沒有確實的訂定?然後有沒有按照計畫來走?我希望明年的比賽、後年的比賽能夠越來越順暢,好不好?
18 鄭署長世忠:這部分我已經也提醒全大運臺中市政府這邊,請他們幫忙。
19 吳委員沛憶:好,謝謝。署長請回。
20 接下來我請教育部潘文忠部長。
21 主席:請部長。
22 潘部長文忠:委員好。
23 吳委員沛憶:部長,一樣要跟你討論我們非常關心的校園性平事件,我們非常的痛心,高雄發生了一名校長偷拍女童的案件,目前看起來,這個行為是發生在校外,但還在調查當中,目前高雄市教育局也很快做了處置,即刻解聘,也宣布永不錄用。我們在校園對性平當然是零容忍,但是我比較擔憂的是,因為我看到監察院今年3月的一份報告,就是南投過去也有一名劉育成校長,在任教的34年間,長期利用家長的信任感以及學生之間的權勢關係,發生了對未成年學生性侵害及性騷擾的行為,後來調查後發現他的犯行不只在一所學校,也不只在一個縣市,曾經在他任教當中的4所學校、超過10位受害者,案件發生在南投也發生在新北,請問教育部有沒有去提醒高雄市教育局,除了這一所學校之外,過去的相關場所都要去調查?
24 潘部長文忠:是,跟委員報告,這次就是因為有幾個事件,包含剛才委員提到南投的事件,在這次修性平法的過程當中就有特別去提醒,要做到不是單一的,如果是任教已久或是有任教他校,必須要啟動整個比較普遍調查的機制。這次的這個事件,國教署這邊也提醒高雄市可能要留意,因為這一位校長可能在過往有服務過或有沒有其他……
25 吳委員沛憶:請務必要去叮嚀、去落實。
26 潘部長文忠:是,我們也會因循,因為性平法的修訂就是希望不要一個個案就只處理這個案子的調查……
27 吳委員沛憶:沒錯,去年性平法修法過後還有一件很重要的事,假設現在已經畢業的學生,過去倘若發生過相關的情事,一樣可以來進行申訴。我希望我們教育部及教育局對於這個資訊要讓更多的大眾知道,要來協助受害者。
28 潘部長文忠:好,委員,這個我想應該要有非常堅定的立場,這個部分也會依照這個方向來處理。
29 吳委員沛憶:好。接下來要請問的是剛剛有討論到的,在我們偏鄉地區教育行政負擔的問題,這六年以來,因為我們有基本法的上路,其實我們對偏鄉地區的教育,不管是資源的投入還是執行的運作,讓我們有了法制化的基礎,我們也要持續關心在現場的教師。我們的行政減輕是持續在做,這個我知道,我們有小校盟,用區域的方式來進行,但我看到聯合報有一個調查,在2023年,81%的偏鄉教師反映行政工作對教學是有造成負擔,有近5成的教師表示因為這樣的行政負擔會影響到他的留任意願。所以對於偏鄉地區這些小校的行政減輕,我們還有沒有什麼樣作法?
30 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這個確實,每一所學校,不管大或小,常常被要求要填報的資料及要做的例行事務其實是相近的,尤其是面對到有一些採購的事情,幾乎大家都要走同樣一套。
31 吳委員沛憶:部長,你看喔,像聯合報這個報導裡面還有一個案例是花蓮縣瑞穗鄉舞鶴國小的一位老師,他同時要兼任教務主任、學務主任,他也是輔導主任,然後那一年這個學校的工友退休,校長還要來兼工友的工作,我們在學校裡面的行政編制有沒有辦法精簡?針對這種偏鄉地區的小校。
32 潘部長文忠:委員,以目前的規劃來說,我跟國教署這邊的討論,因為一校一定要增置同樣的類型,其實現在我們有將近三分之一是規模非常小的學校,所以在行政減量這件事情上,我們除了透過數位的模式真的可以做一些減量,另外一個,我覺得應該是用區域去支持個別小型的學校,所以未來在7月30日前,也就是下個學年度前,我也請署長要來增置這種區域資源中心的人力,由他來幫忙,舉例來說,譬如這個行政區域內有10所學校,有一個資源中心,我們就會去律定哪些事情由資源中心來代辦,不要每個學校都辦,這個就我長期的觀察,以及這幾年我們推的幾個大型的這種計畫……
33 吳委員沛憶:我們目前的制度運行下來,我想是有成效的,只是成效還不夠快。
34 潘部長文忠:是。
35 吳委員沛憶:所以我想是可以多管齊下。
36 潘部長文忠:這個區域資源中心應該要更普遍啦。
37 吳委員沛憶:像我們國教院自己的智庫有做出一個報告,建議50人以下的小校可以做行政組織的精簡,所以對於這個部分,我希望國教署還是可以繼續去研議有沒有多管齊下的方式。
38 潘部長文忠:委員,去年國教法修法裡面,其實對我們過去習慣的教、訓、總等等的這一些,其實在這次法修是比較有給彈性,但是模式上我是建議由教育部提出一些規範給他們做參考,也就是說,你不要什麼都要做,所以一個人就要兼剛才委員說的……
39 吳委員沛憶:我們偏鄉地區的老師抱著很大的熱情,我們希望……
40 潘部長文忠:編制都有了,所以這個要兼、那個要兼,反過來應該說處室不要跟大型學校一樣的多,組也是啦……
41 吳委員沛憶:是,因為其實需求是不同的。
42 潘部長文忠:所以我想在組織上,法已經有這樣的彈性,我們也許可以做一些規範或是一些指引,讓這些學校也可以有個依循,他們在做內部溝通也比較容易。
43 吳委員沛憶:這個我覺得非常的重要。
44 潘部長文忠:好。
45 吳委員沛憶:最後我跟主席借一分鐘,我想要關心的是我們特教班的教師,因為我們現在的趨勢是普特融合,可是在臺北市,因為我們常收到很多特教生的個案,而且我發現有越來越多的情況,因為是滿額班,所以他必須要跨越原先的學區去就讀,我有去看了一下我們的數字,這幾年可以說我們的特教班是在凍漲,以臺北市為例,這5年來特教班的數量是一樣的,可是必須要安置到集中式特教班的學生這5年來增加了166人。也就是說,平均每一個集中式特教班的人數,小學增加的最多,平均每班從6.84人上升到7.31人,幼兒園就是一直都很緊繃,大部分都是在8人。
46 我們在看這個師資的時候,我在想,現在是總量控管,可是經過你們的評估,要安置到集中式資源班的學生數量就是在增加的,可是對於班數你們用總控管把它凍漲不動,變成在每一班裡面的人數越來越多。以臺北市來說,我們收到的個案,他就必須要跨越到學區以外的學校去就讀,也就是說,他每天上課的交通時間、身心負擔都增加很多,臺北市都如此了,何況是偏鄉地區的學校。因為我目前沒有看到資料報告,所以希望教育部可以提供給我,就是關於偏鄉地區集中式資源班的這些學生跨區就讀的情形有多少?我知道我們有一些交通費、相關的復康巴士等等的協助,可是我要說的是,除了通勤的時間跟資源,應該要協助減輕他們身心的負擔,應該也要達到學生的平權,我覺得區域性的均衡是很重要的,所以我希望要好好去考慮一下,那我要先拿到這個報告數字。
47 潘部長文忠:好。剛才委員提的這個,我簡要回答,其餘的再用書面說明。如果經過專業的鑑定,是屬於該進入到這種我們說的特教專班,剛才我跟署長說過,這個一定要確立,不是因為用一個限制,如果有縣市執行這方面,我們應該要跟他們溝通,以鑑定為準。
48 吳委員沛憶:是。
49 潘部長文忠:當然普特融合是一個國際的趨勢……
50 吳委員沛憶:對,我現在要講的就是已經鑑定後要安置到集中式資源班。
51 潘部長文忠:對,所以前提是,不能說我不管你多少,我就是給你這個,這不合理……
52 吳委員沛憶:沒錯。
53 潘部長文忠:這個我們再跟縣市溝通。剛才委員談到區域的部分,我請署裡頭整理好,再跟委員說明。
54 吳委員沛憶:好。謝謝。
55 潘部長文忠:謝謝。
56 主席:接下來請林宜瑾召委。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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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1-22-10
speakers ["柯志恩","盧縣一","萬美玲","洪孟楷","葛如鈞","吳沛憶","林宜瑾","陳培瑜","葉元之","郭昱晴","陳秀寳","羅廷瑋","張雅琳","吳春城","林倩綺","徐富癸","何欣純","黃仁","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鍾佳濱","范雲","邱志偉","黃珊珊","劉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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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05-02"]
gazette_id 1133901
agenda_lcidc_ids ["1133901_00006"]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教育部列席就「『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施行迄今之成效及檢討」進行專題報 告,並備質詢;二、審查(一)委員柯志恩等18人擬具「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八條條文修 正草案」案、(二)委員魯明哲等24人擬具「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 三) 委員馬文君等17 人擬具「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十六條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四)委員盧縣一等20人擬具「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八條、第十二條及第二十一 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僅進行詢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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