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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富癸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交通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

Index Text
0 徐委員富癸:(12時37分)謝謝主席。我們有請陳主委。
1 主席:請主委。
2 陳主任委員耀祥:徐委員好。
3 徐委員富癸:主委辛苦了。
4 陳主任委員耀祥:謝謝。
5 徐委員富癸:我記得上一次我們在交通委員會的時候,我也有質詢過主委,主委有說確定要回去學校教書嗎?
6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到7月31日任期結束之後,8月1日就去學校。
7 徐委員富癸:很堅定?
8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
9 徐委員富癸:因為這個政治的羅馬競技場實在是讓人看了搖頭,當老師比較單純。我昨天回屏東,有很多的鄉親也知道今天我們要來針對NCC組織法做修正,很多鄉親要我遇到你時要給你鼓勵,有人說:不要做的最大,所以我請主委要堅持你的專業跟獨立性,該做的就要做,那你未來的歷史定位,我相信大家也會對你肯定。
10 陳主任委員耀祥:非常感謝。
11 徐委員富癸:這一次我們也很遺憾,國民黨委員提出的這個版本,不僅是走回頭路,而且又把違憲的事情又重提一次,所以我在這邊也是要請教主委,主委,針對這一次國民黨委員提出的版本,你個人的看法如何?
12 陳主任委員耀祥:這個是走回頭路,因為NCC這個獨立機關的設計,是儘量讓它中立,去政治化,然後多元,如果按政黨比例來決定人事,就是把政黨的相關影響力又加入到獨立機關內部,這跟它本質上就是有衝突,所以當時大法官才會解釋說這個本身有違憲的問題。
13 徐委員富癸:因為本席也是媒體出身,我記得在唸書的時候老師都教導我們報導要很公正、客觀,這個原則應該也一樣運用在這樣子的準則上面,我們不管是在什麼樣的職務上面,這一點都是我們要堅持的地方。
14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
15 徐委員富癸:尤其這次國民黨委員提出的修正案裡面有一個更離譜的,就是免職的規定,包含主委、副主委及委員,只要有四種以上情形,包括廢弛職務、因案受羈押或經起訴,甚至有其他影響機關信譽及個人執行職務正當性之失職行為,得經立法院連署成案,經過不信任投票,予以免職。哇!這茲事體大。
16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
17 徐委員富癸:我請教主委,NCC一年的業務量聽說是四萬到六萬件左右。
18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
19 徐委員富癸:如果是這樣子的話,動輒把NCC委員免職掉,會不會有影響?尤其我們剛剛提到的一些高強度的監理作為,包含打詐的作為,這些業務會不會受影響?
20 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會。因為簡單來說,就是我們的組織法裡面規定,獨立機關要行使職權是不受政治干預,那你看這個免職規定,免職規定本來就有了,現在這個修正案又加了「其他足以影響機關信譽及個人執行職務……」,簡單來說,這個是一個不確定的法律概念,他如果要干預,就用這個方式來處理。
21 徐委員富癸:對。所以在這裡本席也是要提醒我們立法院所有的委員,固然提案是我們的職責,但是要提怎麼樣的案子,提一個有負責任的案子,我想這個是全體國人,包含我們媒體先進,我們大家都會關注的一個焦點。尤其我們印象中這個提案裡面有寫到,如果本期的委員任期屆滿,不能予以提任的時候,視同出缺。哇!這就吃力了。因為公視董事長的選任辦法跟我們這一次修法提案中的選任辦法類似,造成公視有九百多天沒有董事長,這真的是茲事體大。
22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錯。
23 徐委員富癸:主委,NCC可以九百多天沒有主委嗎?這就吃力了。
24 陳主任委員耀祥:NCC如果一個禮拜人數不夠,連至少四個委員都不到,這個機關就會陷入癱瘓。
25 徐委員富癸:是啊。
26 陳主任委員耀祥:這個跟媒體是沒有辦法這樣比的。
27 徐委員富癸:是啊。所以現在提出這個草案,執行面確實是有很大的問題,執行下去的話,真的NCC馬上就要關門,NCC如果關門,受影響很大的是我們百姓的權益。
28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當然。
29 徐委員富癸:另外也要再提醒我們的主委,因為之前我們有發現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有一個蕭姓的前委員,在2022年卸任離職之後,涉及違反公務人員旋轉門條款,還有擔任二類電信業者的顧問,遭到地檢署起訴。針對這個事情,我們要如何做一個自律的做法?
30 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這位蕭前委員已經離職了,牽涉到公務員服務法和本會組織法有關於旋轉門條款的規定,所以我們當時為什麼表示震驚跟遺憾?因為蕭前委員基本上在我們會內從事務官開始擔任起,所以他對我們的業務非常熟悉,一般來講,他的表現算很正常,沒想到反而是離職後才出現這個議題,所以以這個部分來講的話,當然就是該負的法律責任或是相關的責任,因為他已經是人民了,是平民了,他已經不是委員了,所以這個部分還是由檢察官來處理。
31 徐委員富癸:基層檢察官有組成一個叫做劍青檢改的單位,他們對於NCC的打詐表現很不滿意。在去年呼籲之後,詐騙案仍然很猖獗,他們甚至把NCC當作是打詐的戰犯。我們也肯定我們NCC同仁的努力,但是,我們應該要持續再加強,畢竟打詐現在變成國安問題。有林姓委員也提出NCC應該在電信法中直接納管虛擬行動網路的經營者(MVNO),而不是由行動網路業者來管理,NCC會採納這個意見嗎?
32 陳主任委員耀祥:有。我們現在新的辦法裡面本來對MMO和MVNO都要去做監理負責,這個部分來講的話,未來在電信管理法,本來我們現在就已經有啟動修法小組,也在討論這個議題,都有在處理。
33 徐委員富癸:在這邊本席還是要感謝主委的努力,我們屏東人未來再繼續打拚。謝謝。
34 陳主任委員耀祥:感謝。
35 主席:謝謝。
36 主席宣告,待會因為由我詢答,所以請謝龍介委員代理主席。在我詢答完畢之後,我們休息3分鐘。謝謝各位。
37 主席(謝委員龍介代):接續請吳宗憲委員質詢。你也要來向我敬禮一下。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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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聯席會議-11-1-36,23-1
speakers ["吳宗憲","洪孟楷","翁曉玲","傅崐萁","黃國昌","謝龍介","羅智強","林國成","莊瑞雄","柯建銘","沈發惠","陳俊宇","鍾佳濱","林思銘","吳思瑤","黃健豪","李昆澤","何欣純","楊瓊瓔","蔡其昌","游顥","許智傑","陳素月","徐富癸","魯明哲","邱若華","廖先翔","林沛祥","陳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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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05-01"]
gazette_id 1133701
agenda_lcidc_ids ["11337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交通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content 併案審查( 一) 委員傅崐萁等33 人擬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二) 委員傅崐萁等41 人擬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第八條及第十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 三) 委員洪孟楷等25 人擬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及第十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 ( 四 ) 委員翁曉玲等 18 人擬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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