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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欣純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交通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
Index |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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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何委員欣純:(12時17分)謝謝主席。在我開始質詢之前,還是要來講一下,對於剛剛李昆澤委員的會議詢問,主席沒有處理,這是今天我覺得比較遺憾的地方,就算主席剛剛有說你沒有責任、義務要針對提案的內容來做說明,那顯然就是議事人員有責任要來提醒你,我們不是只有針對內容的部分,而是在於議事規則到底應該是怎麼樣,這部分議事人員沒有提醒你,那是議事人員失職,對不對?李昆澤委員的會議詢問到目前為止,主席也都沒有處理,議事人員也沒有提醒主席,我也認為失職,我覺得大家要談的是,既然立法院有職權行使法,就有這樣子的議事規則,那就有一個主持委員會該有的制度跟程序,我覺得這個不能跳過去。主席,我們不是不尊重你,召委當然有絕對的權力,但是召委還是必須要尊重職權行使法和議事規則。所以我再提醒,剛剛李昆澤委員所提的會議詢問,從頭到尾都被主席跳過,我覺得這是不合規矩,也不合規定,我是提醒主席,希望以後能夠照立法院的職權行使法和議事規則來走。至於我剛剛說議事人員失職一事,我覺得應該怎麼處理就應該要處理。 |
1 | 現在請陳主委。 |
2 | 主席:請陳主委。 |
3 | 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好。 |
4 | 何委員欣純:主委好,今天從頭到尾其實很明確的就是大家在講的制度建立,憲法下的權力分立以及憲法制度下的獨立機關該怎麼行使職責,司法院大法官有講過行政一體的原則,所以立法院的提案到底能不能逾越行政權,我想是今天最主要的論戰,對不對? |
5 |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錯。 |
6 | 何委員欣純:主委,你認為你們夠專業嗎? |
7 | 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專業。 |
8 | 何委員欣純:事實上,在獨立機關裡面最重要的是什麼?在執行特別需求,第一個訴求就是專業化,第二個就是去政治化,您夠專業,那您認為其他NCC的委員夠專業嗎? |
9 | 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夠專業,各自有不同的專業,他們都非常專業。 |
10 | 何委員欣純:對啊!就是因為他們有各自不同的專業,前提也一定就是要夠專業,才能夠被提名為NCC委員嘛,而且NCC的委員到目前為止還要立法委員來行使同意權嘛! |
11 |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錯。 |
12 | 何委員欣純:所以大家可以就NCC委員的專業到底夠不夠格、適不適任,在立法院審議時當然都可以提出詢問,但是在詢問的過程當中,絕對不是因為要推翻這個制度而提這些案子。之前有委員說就是因為接下來要審NCC委員的資格,所以我們現在來提組織法的修法,義正嚴詞的說這沒問題,可是問題是提了這個組織法的修法法案是違憲的,那怎麼會沒有問題呢?我們立法委員自己可以提違憲的法案嗎?我們不應該走回頭路,每個委員都知道,這個也都可以去Google,19年前在成立NCC的時候,當時候藍營提NCC委員依政黨比例制,雖然通過了,行政院就提起釋憲,提起釋憲的結果是什麼?就是司法院大法官就宣告,NCC委員依政黨比例制是違憲的,是逾越而且干涉行政權,剝奪行政院人事決定權,違反責任政治跟權力分立的原則。 |
13 | 今天我們在委員會討論NCC組織法的修法法案,討論是可以啦,高興就好啦,現在的立法院好像只要高興就好,不用管憲法、不用管法制、不用管其他民主制度的要求,他們只要高興就好,再來討論,討論了之後,按照現在國民黨多數,如果通過了之後,接下來行政院是不是又要提釋憲?或者又面臨一個空白的過渡期,那空轉的是什麼?NCC空轉嘛!是不是?主委認為呢? |
14 |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錯。 |
15 | 何委員欣純:主委,你認為呢? |
16 | 陳主任委員耀祥:這個如果又走回頭路,就回到19年前的那種狀況嘛。NCC如果整個運作出現障礙或癱瘓的話,我想整個國家都會受到很大的影響。 |
17 | 何委員欣純:是啊。我想其他的委員也都有提到,這個影響到什麼?我那邊有偏鄉,NCC裡面最重要的是對於偏鄉的通訊,對不對? |
18 |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沒錯。 |
19 | 何委員欣純:偏鄉的通訊,我們希望NCC積極推動,如果NCC被癱瘓了,NCC沒有發揮它正常應有的功能的話,會影響的是民生、偏鄉的通訊。 |
20 |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錯。 |
21 | 何委員欣純:還有,剛剛有其他委員提到,也許新型號的手機會沒有辦法上市,因為新型號的手機要通過NCC的審驗嘛。 |
22 | 陳主任委員耀祥:其實還有一些跟網路有關係,比如說,像iWIN,比如說性影像、兒少保護,其實我們NCC都有參與在這裡面,那重要的是打詐的問題。 |
23 | 何委員欣純:是嘛。因為你們獨立機關,就是等於你們的專業要監理嘛。 |
24 |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錯。 |
25 | 何委員欣純:高強度的監理嘛。 |
26 |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透過監理去處理。 |
27 | 何委員欣純:是嘛。所以我認為我們大家應該就事論事、就法論法,我們立法委員還是要在憲法的結構之下,不能去提這種違憲的條文跟法案,因為再怎麼修就是違憲嘛。 |
28 |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錯。 |
29 | 何委員欣純:對不對? |
30 |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錯。 |
31 | 何委員欣純:所以我還是希望我們立法院的各位委員不要分黨派,因為獨立機關本身就是沒有顏色之分,它本於權責,就是要專業化、去政治化,對不對? |
32 |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錯。謝謝。 |
33 | 何委員欣純:所以希望我們大家應該要好好地來守護我們的憲法架構下的權力分立及責任政治。以上,謝謝。 |
34 | 陳主任委員耀祥:謝謝委員。 |
35 | 主席:謝謝。 |
36 | 下一位,我們請許智傑委員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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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聯席會議-11-1-36,23-1 |
speakers | ["吳宗憲","洪孟楷","翁曉玲","傅崐萁","黃國昌","謝龍介","羅智強","林國成","莊瑞雄","柯建銘","沈發惠","陳俊宇","鍾佳濱","林思銘","吳思瑤","黃健豪","李昆澤","何欣純","楊瓊瓔","蔡其昌","游顥","許智傑","陳素月","徐富癸","魯明哲","邱若華","廖先翔","林沛祥","陳雪生"] |
page_start | 1 |
meetingDate | ["2024-05-01"] |
gazette_id | 1133701 |
agenda_lcidc_ids | ["1133701_00002"]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交通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
content | 併案審查( 一) 委員傅崐萁等33 人擬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二) 委員傅崐萁等41 人擬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第八條及第十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 三) 委員洪孟楷等25 人擬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及第十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 ( 四 ) 委員翁曉玲等 18 人擬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agenda_id | 1133701_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