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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易餘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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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069 00:00:00,229 創意私訪事件
00:00:23,822 00:00:50,699 我們知道說法務部這邊好像有約尋了這個裡面的會員這個會員有工程師、醫師、軍警被約談那檢查是不證實那這個讓我想到一件事事實上像台灣在2011年的時候曾經有討論要把美國的梅根法案把它立法後來沒有那梅根法案就是說對於這種性侵害的加害人
00:00:51,119 00:01:14,079 必須要予以公開而且讓大家可以去搜尋尤其讓社區是可以搜尋的那後來台灣沒有通過這樣的類似美國這樣所以我們還是回到個人資料保護法那以及性侵害防治法第九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六條認為在偵查不公開的前提之下這資訊是不公開的所以對於加害人的資訊
00:01:15,280 00:01:26,229 通常我們不會刻意去公開除非是說因為他就在媒體曝光了那就不是在法務部的控制範圍但是這件事唯有一個例外例外就在兒少
00:01:27,623 00:01:56,803 所以我們知道說在於兒童及少年福利權益保障法第九十六條就有講到了如果你涉及違反第四十八條就是說父母或監護人對於你讓你的兒童少年去從事危險不正當或其他諸以危害身心發展的工作的時候這部分必須公佈其姓名在在九十六條的規定好在第九十七條的時候規定更多了喔第九十七條是規定說你一旦有違反四十九條
00:02:03,425 00:02:20,009 其中第十一個狀況就包括利用兒童及少年拍攝及錄製暴力血腥色情、猥褻性交及其他有害兒童、少年身心健康的出版品圖畫。如果你利用兒童、少年去拍攝這個影片,就必須要公布其姓名或名稱。
00:02:21,149 00:02:33,323 好,這個在兒少的權利那如果這一次的創意這個司法他們目前所涉及到的違法那有沒有涉及到應該予以公開的部分這部分是我想要先詢問的
00:02:35,292 00:02:57,606 如果按照法條的解釋來看的話那這種拍攝、錄製的這一個部分的話的確是可以來公開他的姓名對,如果他是屬於拍攝或錄製嘛那現在法務部可能還有一個爭議點就是因為還要等判決確定嘛啊,以及說他是持有或者是他是拍攝人這件事也都還不知道所以到目前為止是還不會
00:02:59,127 00:03:23,120 當然說在偵查不公開,還沒有判決確定權,不會把它公布。好,那我現在想要問的就是說,那誰要去負責公布姓名或名稱,這個由誰來負責?這個是衛福部啦。衛福部來負責?對,因為這個兒權法也是,主管計劃也是衛福部。好,那誰可以去使用這樣的,去得到這樣的一個資料?
00:03:25,271 00:03:46,292 就是說哪些人他可能涉及到拍攝兒童或少年的以下的影片,我要怎麼去得知呢?如果我要去搜尋說有誰有這樣的一個記錄,比方說這樣的人進來我的社區裡面,那我要怎麼去知道,我要去保護我的兒童?
00:03:47,642 00:04:05,332 因為公布的話要看公布的方式,有一些是並沒有主動去把這個list露出來,這個細節沒有,但是他有犯哪一些法是可以...那到目前為止有公布哪些嗎?目前還沒有,這用11款了,這一個沒有。比較多的是照顧者的虐待?
00:04:09,713 00:04:26,768 目前這11款比較少。好,那問題就來了啊。你們既然法庭有這樣規定,就是說你去拍攝的人,至少創意私訪的這一個那個叫做老馬的,現在還沒有抓到,可是他未來一定要公開他的名字。未來是不是一定有這樣的狀況?
00:04:30,111 00:04:55,222 所以我應該如果說這個偵查結束起訴到後來判刑的話應該判刑確定後嗎我現在想要了解就是說我們現在有這樣的武器去針對這樣去去利用他們去拍攝的我們有這樣的一個武器那我們到底使用了嗎這是我要我要這個這一次我要問的一個重點那未來我們的提案當然是要增加罰則持有的部分要增加他的
00:04:56,482 00:05:10,429 這個刑度這個我都支持那只是說明明有法條這樣的規定我們應該要充分去利用讓這些去拍攝影片的人必須要繩之以法之外他必須要揭露給大家知道他有這樣的犯行好不好
00:05:11,069 00:05:27,795 好,第二個部長,我們之前在討論的齁,就是說因為大家都在討論這個圖畫,所以大家對虛擬的現在是憂心的。那這個韓式的部分我想要問一下進度的狀況。簡單就好。已經在簽了。已經在簽了。好,那我希望可以加速。好,謝謝。好,謝謝。接下來我們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