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51834

黃建賓 @ 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黃委員建賓:(10時39分)謝謝主席。有請我們秘書長。
1 李秘書長俊俋:黃委員早。
2 黃委員建賓:秘書長你好,這是我第一次來到司法委員會,在此想要請教一下秘書長,我記得秘書長是我們立法院的前輩,之前是嘉義的委員。
3 李秘書長俊俋:嘉義市。
4 黃委員建賓:秘書長以前做委員的時候,對我們監察院有很多不同的見解,也是本席這次質詢一個很好的養分,有些理念跟想法,我想可以拿來這邊跟秘書長就教一下。先請教秘書長一個簡單的問題,想請問監委高涌誠、林郁容為調查35年前,世台會總幹事羅益世回台遭強制驅逐出境案,在上週約談新北市長侯友宜到場說明。之後行政院陳建仁院長回應媒體詢問表示,監察院本來就是憲法規定的憲政機關,對於各政府機關的案件都有調查的責任跟義務,甚至行政院有很多案件接受監察院的調查,此事沒有特別追殺的情況,是外界過度解讀,希望大家尊重監察院調查的程序。我要請教秘書長,你有沒有認同院長這樣的說法?
5 李秘書長俊俋:跟黃委員報告一下,這件事情我們有做過瞭解,就是有人檢舉,檢舉侯友宜等當時的一些基層警察有動手,做非法的動作,所以他們去瞭解。監察委員怎麼調查案件,我沒有任何的評論。
6 黃委員建賓:是的。本席要請教秘書長的是他的說法,我當然相信院長說的一部分是對的,包括監察院本來就是依照憲法規定成立的憲政機關,對於各個機關的案件都有調查的責任,這點確實沒有錯,但是院長不應該代表監察院發言,他又不是監察院的發言人,一個行政機關……
7 李秘書長俊俋:沒有啦,這是因為媒體先詢問行政院院長,行政院院長說監察院獨立行使職權。
8 黃委員建賓:是啦,秘書長,我是覺得行政機關跟監察院應該……他不能代表監察院來回答,這樣子的情況,我覺得這樣人民不會相信……
9 李秘書長俊俋:監察院的發言人是我啦。
10 黃委員建賓:是,所以我請教秘書長的意思就是這樣嘛。另外,我想人民不相信司法不是第一天的事情,那人民會相信監察院嗎?
11 李秘書長俊俋:人民也有很多不相信立法院啦。
12 黃委員建賓:是的。本席認為有很多優秀的監察委員,我相信其實很多監察委員很優秀,也很認真在監督我們這個政府,這個毋庸置疑,不過有時候真的遇到政治事件,有的監察委員好像真的「倚駕」(附身)變了一個人一樣,會做出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至於這個部分,身為監察院最大的幕僚長,我想請教就民進黨提名的第5屆跟第6屆監察院的數據來看,針對人民書狀案件的變動分析,第5屆每個月平均1,197件,第6屆平均是1,227件,相較於第4屆的1,858件,數字在減少;而調查報告平均每個月只有21.6件,這樣看來相較於前幾屆每個月都有45件以上,秘書長,它的案件越來越少,調查的數量是不是也越來越少?
13 李秘書長俊俋:沒有,調查的案件沒有比較少喔,我上次就報告過了。調查案件第一個,每一個案至少有兩位委員,有時候甚至是三位委員調查,所以這部分不能純粹用數字來計算,我們的整個案件數並沒有減少……
14 黃委員建賓:好,感謝秘書長的說明,為什麼我會提到……
15 李秘書長俊俋:比上一屆增加了2,799件喔。
16 黃委員建賓:好。我為什麼會提到這些?當然這些都是數據上的,另外就是在社會觀感上,我想請問秘書長的是,你看在泰源監獄爆發重大弊案這件事情,犯下新北市永和區「歡樂聯盟KTV」槍擊殺人案的吳哲銘遭判無期徒刑,入獄服刑15年後陸續申請7次假釋均被駁回,沒想到在2021年時竟爆發篡改假釋分數,讓他獲准出獄,我想此事並非單一個案。當然不管是不是有這個案,監察院一系列的作為都會讓人民懷疑,包括陳宗彥的性招待案,檢方以查無不法,貪污罪證不足,所以,這個事情不代表公務人員可以接受性招待,秘書長,你……
17 李秘書長俊俋:黃委員,你講的是兩件事喔……
18 黃委員建賓:是,我講的是兩件事,就是說……
19 李秘書長俊俋:陳宗彥案在我們監察院是彈劾案沒過,沒過的理由就是欠缺證據能力;至於臺南地檢署不起訴,簽結此案這部分,我們另外有委員在調查中。
20 黃委員建賓:秘書長,本席要反映的就是人民的觀感,人民的觀感問題啦……
21 李秘書長俊俋:是,但是監察院並不是為了人民的觀感而設立的,我們要調查公務人員是不是有違法失職……
22 黃委員建賓:但是監察院要獲得人民的信任嘛,對不對?人民要有信任感嘛,這是一定的嘛。
23 李秘書長俊俋:要有違法失職,我們才能查。
24 黃委員建賓:對啦,秘書長,其實本席要反映的就是,我們要建立社會、人民對我們政府的認同跟信賴感,這件事非常的重要,人民如果對司法已經沒有信心,再對監察院沒有信心,我覺得這樣在執行上,人民會……
25 李秘書長俊俋:我們都是憲政機關,要共同努力來讓人民對我們各個憲政機關有信心,這個是重點。
26 黃委員建賓:謝謝秘書長的說明。本席利用最後的時間回想一下,我們也很懷念當時的李俊俋委員,當時你在當委員的時候說,監察院沒有存在的必要性,如果臨時會沒有辦法修憲,那至少先將考監兩院封存。
27 李秘書長俊俋:沒有辦法封存,釋字第632號有寫……
28 黃委員建賓:是的,秘書長……
29 李秘書長俊俋:去把它查清楚就知道了……
30 黃委員建賓:我們只是希望秘書長能夠秉持當時在整個立院……
31 李秘書長俊俋:我跟當時的意見一樣,修憲是立法院的權限,立法院修憲廢除,我們就立刻廢除,對不對?
32 黃委員建賓:是,相信秘書長……
33 李秘書長俊俋:但是封存的部分,憲法釋字第632號寫得非常詳細,不能因為單一機關不行使職權,然後讓憲政機關停止運作。
34 黃委員建賓:謝謝秘書長這麼詳細的說明,我們還是希望秘書長要記得當時那一個為這塊土地正義和公平在努力的委員李俊俋委員……
35 李秘書長俊俋:這個不曾改變過。
36 黃委員建賓:謝謝秘書長,感謝秘書長你今天的答詢,感謝你。謝謝主席。
37 李秘書長俊俋:謝謝。
38 主席:接下來請洪孟楷委員,洪孟楷委員,洪孟楷委員。
39 下一位請牛煦庭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386
meet_id 委員會-11-1-36-18
speakers ["吳宗憲","徐巧芯","黃國昌","沈發惠","莊瑞雄","鍾佳濱","陳俊宇","羅智強","林思銘","黃建賓","牛煦庭","吳思瑤","柯建銘","傅崐萁","翁曉玲","王鴻薇"]
page_start 335
meetingDate ["2024-04-29"]
gazette_id 1133501
agenda_lcidc_ids ["1133501_00010"]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審查委員徐巧芯等17人擬具「監察院組織法第三條之一及第三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agenda_id 1133501_0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