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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月琴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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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9,110 | 00:00:30,762 | 主席、各位委員我這邊大概主要我認為今天創意司法在台灣十年然後過去被揭發的觸感空間九年的時間我覺得如果加重罰則事實上是主因嗎?不是主要的是還是能不能抓得到所以針對我的版本的話第三條、第八條我認為各個 |
00:00:32,881 | 00:00:49,647 |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該各施其責。因為我們希望確保那個事權統一,避免人人有責卻無人負責。所以希望在第三條裡邊把大家的所有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把它講清楚說明白。 |
00:00:52,430 | 00:01:14,679 | 第五條呢,基本上如果沒有去做比較好的性影像比對的這樣的一個資料庫的話大家查核的時候去做人工查核的話相對時間花得比較多那效率也是比較差的所以我覺得認為針對於是不是在第五條能夠去加我們的警政署的相關的一個 |
00:01:15,370 | 00:01:16,791 | 則三十六條、三十九條及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00:01:32,063 | 00:01:57,235 | 那三十九條刑度及金額。那四十四條我們大概針對會員資格甚至有針對於裁罰金額及刑度。那四十七條希望在巡查然後如果有重大危險的話事實上可以立即的停止解析之外能夠也取得法院的一個同意。那最後大概就是五十一條我們希望是在 |
00:01:58,155 | 00:02:07,334 | 一旦如果這些加害被害大概都能夠接受心理輔導來以減少未來可能再持續的傷害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