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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智強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1次會議
| Index |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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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羅委員智強:(9時18分)我反對廢除死刑,我更反對大法官侵犯立法權,用憲法解釋的方式偷渡死刑的廢除。大法官舉行了死刑的憲法法庭辯論,但是這個憲法法庭辯論被公眾質疑只是一個過場,為什麼?因為大法官竟然打破了法官不語的原則,直接在憲法法庭上透露了他的心證,我們為什麼要跟民意妥協、我們為什麼不可以做憲法教育?大法官已經在為廢除死刑鋪梗啦!可是在這邊我要非常沉重地請大法官好好深思幾件事情,第一件事,全臺灣有8成以上的民意反對廢除死刑,大法官憑什麼凌駕這8成反對廢死的民意?第二個、憲法當中,憲政的權力,如果要廢除死刑,也必須透過立法院來廢除,這是立法院的核心憲政職能,大法官豈容僭越?第三個,我們也可以看到過去的大法官解釋三度宣告死刑合憲,而現在許多的大法官都即將卸任,在卸任前推翻過去大法官的合憲解釋,這是否妥當? |
| 1 | 這邊我要告訴大法官,如果真的要廢除死刑,應該要透過政治部門來解決,就像其他國家,美國、日本沒有廢除死刑,但是歐洲廢除死刑也是透過包括立法或是公投的方式解決,也就是基本上要回到人民決定、民主至上的這個原則。比方在我的大安區,事實上主張廢除死刑的苗博雅就做出很好的示範,要貫徹廢除死刑的主張跟信念就去參選,贏得立法委員之後進到國會,你就有民意後盾來進行修法。大法官要廢除死刑可以,學學苗博雅去參選立法委員,而在大安區最後選舉結果很清楚,羅智強主張反對廢除死刑,我勝出,所以我一定秉持對選民的承諾,堅決反對廢除死刑。 |
| 2 | 主席:謝謝羅智強委員的發言。 |
| 3 | 接下來我們請登記第7號丁委員學忠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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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eet_id | 院會-11-1-11 |
| speakers | ["韓國瑜","許宇甄","楊瓊瓔","陳冠廷","黃建賓","陳菁徽","羅智強","丁學忠","羅廷瑋"] |
| page_start | 181 |
| meetingDate | ["2024-04-26"] |
| gazette_id | 1133101 |
| agenda_lcidc_ids | ["1133101_00006"] |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1次會議紀錄 |
| content | 國是論壇 |
| agenda_id | 1133101_00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