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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欣瑩 @ 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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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徐委員欣瑩:(11時2分)謝謝主席。本席有請林部長,還有警政署副署長。
1 主席:請部長跟副署長。
2 徐委員欣瑩:部長,還有副署長,本席首先要就取締飆車噪音的問題簡單討論。現在全臺灣各地民眾對於飆車噪音都非常反感,各地方也都在取締,但現在取締發生非常大的問題,就是攔查一定要警察,可是開單跟測噪音是環保,可能就是各地的環保局來處理。現在第一線發現一個問題,就是常常會同警察到現場,可能等待到一半,警察突然說哪裡有車禍要去處理就跑走了,或是被通知哪裡要做什麼就跑走了,對於飆車噪音的取締工作造成非常大的問題,所以這個部分是不是警政署可以對全國有確切的,譬如教育訓練或者是你們在調度警力的部分,應該要有所看怎麼樣子的處理?也就是他正在執行這個勤務,怎麼可以突然間就跑走去其他地方?這樣變成飆車噪音完全沒有辦法取締。
3 陳副署長永利:謝謝委員對於我們同仁執勤的關心。我想我們跟環保單位,甚至監理單位都有非常明確的分工。
4 徐委員欣瑩:你暫停,因為時間很少。我已經很明確的說,本來就有分工,我現在說的是你們就跑走了,因為時間關係,這一塊請書面回復,好不好?請你務必書面回復。
5 林部長右昌:因為這個是屬於地方基層警察執勤的狀況,你是不是可以方便把相關資料提供給我們?我們回頭來瞭解。
6 徐委員欣瑩:可以,沒問題。接著我們還要針對源頭,其實會有這樣的噪音,不管是轎車或機車,是不是就是機車或者是轎車的修理廠在改裝?行政單位,特別是中央,是不是可以提案?當然我們委員也會做,但行政院也應該要有版本,我們就是去提案,針對這一些違法的,就要有法律來規範,他根本連裝都不能裝這種這麼大噪音的設備,就算他裝了也不應該用。對於這種會產生大量噪音的,我們應該要修法,從源頭就應該要修法,這樣警察也不用那麼累,一直取締,因為本來就不應該有這麼大的噪音產生!針對這個部分,我們希望警政署、內政部可以提案。
7 接著本席要就今天內政部相關解凍案來質詢。部長,解凍案的所有報告,我相信您那麼繁忙一定沒看過,但是本席跟我的幕僚整個看完的感覺,就是這個解凍案的報告好像沒有打算要給委員看,等於是敷衍了事,不然就答非所問。我們很快的舉幾個例子,內政資訊業務凍結200萬,要求內政部能夠做相關的評估報告,結果解凍報告說,會持續蒐集各界的意見,持續蒐集各界意見符合原來提案凍結的目的嗎?沒有!接著新式身分證後續推動工作,將由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進行政策、資安以及法制方面的意見整合,這個很有趣,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根本都還沒有存在,可能是還在籌備的單位,解凍報告就直接回復,後續的工作會由這個委員會來進行相關的整合,但這個委員會根本還沒產生,所以是不是這個解凍案就不要解凍,就繼續凍?你們的報告寫得好像就是要告訴所有委員不要解凍,因為你們也都還做不來。再來戶役政資訊服務費的解凍100萬,凍結的理由寫說,部分業務可由單位專業人員辦理來減少公帑支出,也就是第10屆的委員說,應該由專業人員辦理來減少公帑支出,結果解凍報告說,如果這個凍結就無法順利委外辦理。這不就是直接打臉提案委員?你這樣打臉提案委員,卻還希望解凍。這是第二個。再來還有更好笑的,就是住都中心業務成本和費用的預算解凍案,整個業務成本跟費用編列了十七億六千多萬元,只凍結100萬,結果報告寫說,凍結這100萬將導致新辦業務沒有預算可供支應,導致業務無法順利推動,你有17億,然後被凍結100萬,你的解凍報告就說,凍結這100萬會沒有預算可供支應。其實像這些言過其實、不然敷衍了事、不然答非所問的,我們真的能夠幫你解凍嗎?你自己個人的意見如何?
8 林部長右昌:委員,是不是容許我們簡單跟你說明一下?好不好?
9 徐委員欣瑩:這很明確啊!我講出來的這一些,這樣寫出來,我們怎麼讓它解凍呢?
10 林部長右昌:第一個是數位身分證的部分,因為之前數位身分證沒有辦法繼續往下推,有幾個原因:第一、要有專責的機關單位,所以……
11 徐委員欣瑩:這些我們都知道,但我現在跟你說的是,報告這樣寫是不是就是敷衍或者根本答非所問?你隨便寫一寫,你覺得堆了一堆文字來,我們就會解凍,其實這是非常不好的民主示範。
12 林部長右昌:這個應該是簡短的口頭報告說明。
13 徐委員欣瑩:沒有!這是在你們的關係文書中的,這不是你們的口頭,也不是你們的書面報告,我們是看你們送來的關係文書,所以這一塊真的你回去要……因為時間的關係,最後……
14 林部長右昌:後面有詳細的說明。
15 徐委員欣瑩:這就是你們詳細的說明,非常的可笑!幾乎是要逼著委員不要解凍。
16 林部長右昌:沒有啦!那個是簡短的,後面還是有詳細說明。
17 徐委員欣瑩:沒有,沒有,我們有看嘛!
18 最後本席提一個問題,謝謝主席再給我一點點時間。危老重建一直是臺灣建築老化的重要策略,但是我們現在看危老重建,以臺北市最新統計,核准920件危老案件,其中96件備註失其效力,就是說沒有辦法做的有96件,而失效案件更有71件是因為面積未達150坪的小型基地開發案,這中間的困難就在於營造成本過高,施工難度高,廠商無意承攬,像這一些問題,是不是政府可以集中處理?面對這種推動的困境,內政部是不是可以在下個會期開議前研擬對策,提出書面報告,送本院內政委員會?就是有關危老重建很多推動困難的部分,內政部是不是可以在下個會期開議前提出書面報告?
19 林部長右昌:可以。
20 徐委員欣瑩:可以,好,OK。有關解凍案的部分,本席的意見已經表達了,部長需要做最後的回應嗎?
21 林部長右昌:有需要的話,我再請同仁跟委員說明,這在後面都有詳細的資料。
22 徐委員欣瑩:好,謝謝。
23 林部長右昌:謝謝委員。
24 主席(吳委員琪銘):好,謝謝徐欣瑩委員的發言。
25 下一位請丁學忠委員。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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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1-15-14
speakers ["吳琪銘","莊瑞雄","羅美玲","陳玉珍","黃捷","陳培瑜","蘇巧慧","麥玉珍","吳沛憶","王美惠","牛煦庭","張智倫","張宏陸","黃建賓","李柏毅","許宇甄","徐欣瑩","丁學忠","黃國昌","黃珊珊","鄭天財Sra Kacaw","陳菁徽","陳冠廷","黃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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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04-24"]
gazette_id 1133301
agenda_lcidc_ids ["11333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處理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內政部主管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24案;二、審查內政 部函送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113年度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1案;三、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 總預算案有關內政部主管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6案;四、審查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一) 行政院函請審議「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羅美玲等18人擬具「國籍法增訂第六 條之一條文草案」案、(三)委員羅美玲等21人擬具「國籍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 蘇巧慧等18人擬具「國籍法第二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陳培瑜等18人擬具「國 籍法增訂第六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六)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9人擬具「國籍法部分條文修 正草案」案、(七)委員陳玉珍等18人擬具「國籍法第四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委員 林宜瑾等21人擬具「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王美惠等19人擬具「國籍法部分條 文修正草案」案、(十)委員吳沛憶等17人擬具「國籍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委員莊 瑞雄等17人擬具「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委員鍾佳濱等16人擬具「國籍法部分條 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委員黃捷等20人擬具「國籍法第五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 四)委員王定宇等20人擬具「國籍法第二條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五)委員林岱樺等 17人擬具「國籍法第二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國籍法第四 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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