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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外交及國防、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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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269 00:00:28,086 主席、各位委員,有請次長,還有法律事務司司長。那個陸昌赤嘛。對,次長請。昌赤。部長休息一下。這個政經事務委員非常體貼。這個次長就讓你問。好。好,今天審查這個陸海空軍懲罰法,還有這個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的草案。
00:00:31,839 00:00:56,006 這個陸海空軍懲罰法這個從過去是承襲這個民國19年當時的體力這個確實是要大修特修但是我今天看了這個今天你們花了很長的時間開了會議然後送到立法院的條文我這個再談一下
00:01:01,644 00:01:22,274 這裏面特別提到軍人應受懲罰行為7分情務上與情務外,這是正確的方向,應該要這樣做。我們看這個,就以這兩條,就第15條,現行條文第15條跟現在行政院版送來的第6條,
00:01:24,637 00:01:52,016 這個原來的第15條,現行條文,現役軍人有下列情形下列為私行為之一者,應受懲罰。這有好幾款的部分。這裡面現在送來的第6條的修正版。軍人非執行勤務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為勤務外違紀行為,人應受懲罰。列了這個7款。
00:01:55,069 00:02:20,877 請問一下,這個人因受懲罰違反這個期款要如何懲罰?方委員,我是法律司司長,跟委員報告,這就是懲罰的事由。第6條規範的是勤務外,譬如說他放假在外面,他如果故意觸犯刑事法律,如果他放假在外面去吸毒,如果去酒駕,如果去實施性騷擾等等,
00:02:22,097 00:02:37,226 都可以當作懲罰了事由。」也就是說我們過去有就是現行條1到第15條它列了很多的款次我們也有去查考了一些資料從民國三年的什麼海軍艦艇規則、陸軍的等等規則有最多到六、七十款的
00:02:37,846 00:02:38,747 審查行政院徐巧芯等20人擬具
00:02:56,601 00:03:20,589 在勤務內的,你就用勤務內的方式來處罰。如果是勤務外的,你不是執勤,你放假回家,你休假,但是你不可以去觸犯我們國家的法律,你不可以在營外吸毒,不可以酒駕,不可以性騷擾,等等。如何懲罰?就是按著裡面的相關的規定,查完了之後由權責長官來做懲罰。輕的直接就懲罰,重的會聽一聽那個懲罰諮詢會的意見。是,權責長官來做處罰。
00:03:25,620 00:03:38,650 事件處理法草案案。三、審查本院委員徐巧芯等20人擬具《陸海空軍懲罰法》案。四、審查本院委員徐巧芯等20人擬具《陸海空軍懲罰法》案。五、審查本院委員徐巧芯等20人擬具《陸海空軍懲罰法》案。
00:03:56,331 00:04:17,866 授權的規定,沒有授權你定在一些行政規則裡面或是一些要點注意事項裡面目前的做法還是跟過去一樣尤其是涉及到撤職涉及到撤職是一個很嚴重的
00:04:18,774 00:04:39,942 所以不應該在定一些相關的這些行政規則裡面來去決定。甚至由這個會議,你們叫什麼?審議會?諮詢會來去決定。所以這個部分還要再精進,尤其是涉及到撤職。是,我了解你的意思。
00:04:42,083 00:04:44,984 處理法草案案。三、審查本院委員徐巧芯等20人擬具
00:05:04,180 00:05:05,021 還是有涉及到工作潛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