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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珊珊 @ 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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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黃委員珊珊:(10時59分)請司法院秘書長。
1 主席:有請吳秘書長。
2 吳秘書長三龍:委員好。
3 黃委員珊珊:秘書長,我也身為法律人,我在民國81年考上律師,司法人員的過勞其實不是新聞了,而且一直都在討論,司法改革這麼多年,蔡英文總統上任最重要的是大力推動了司法改革,其中一項就是要減輕法官的工作負擔。秘書長,為什麼八年來我們還一直在討論減輕法官的工作負擔?您覺得原因是什麼?同樣的問題討論了七、八年。
4 吳秘書長三龍:因為有一大部分就是……
5 黃委員珊珊:因為案子一直增加?
6 吳秘書長三龍:案件增加,繁雜度也增加。
7 黃委員珊珊:也就是說案件增加,我們的人力增加不多。這是台灣民意基金會最近公布的,蔡總統八年來推動司法改革的民意反映,你看2017年的不滿意度大概是55%,經過七年多、八年的改革,我們現在的不滿意度還是高達54%。雖然中間有上上下下,但顯然沒有很大的進步。我覺得比較嚴重的是這個部分,不滿意高達54.6%,滿意的僅僅35%,簡單地來說,它可能剛剛及格而已,這比較嚴重的是司法改革大概是蔡總統八年來所有的施政滿意度裡面最低的。
8 接下來,我們今天要跟你討論剛剛講的案子增加,人沒增加,所以我們還在討論減輕法官工作負擔。最近有非常多的司法官,不管是跳樓或者是重病,有司法官因為這樣而離世,非常多的法律人包括民間司改團體一樣在檢討為什麼我們的法官還是過勞?第一個,從105年到112年,我們的新收案件從324萬件到現在已經405萬件,也就是整整增加25%,一年增加80萬件新案,這是有數字的。但是我們增加的人力,從你們調給我的資料是只增加124個人,也就是八十多萬件的案子,你增加的人力遠遠沒辦法追上案件增加的速率。秘書長,所以你們就是人不夠,對嗎?
9 吳秘書長三龍:顯然……
10 黃委員珊珊:案子多,人又不夠。
11 吳秘書長三龍:顯然不夠,因為受限於總員額法。
12 黃委員珊珊:所以現在的問題是總員額,還有我們對於新案沒辦法減量,這可能是愈來愈惡性循環的原因。
13 吳秘書長三龍:是。
14 黃委員珊珊:我要講的是我們看到你調的資料很有趣,我們希望瞭解一下每個月法官的負擔有多少,你們現在的數字說一個月,不管是地方法院、民庭或刑庭或少年法庭,少年法庭多一點的是九十幾件,一般民刑庭大概都六十幾件。但是秘書長,我們有法律系同學的群組,我的同學沒有人相信法官一個月新案只有60件,中位數是多少?平均數是60,中位數是多少?
15 吳秘書長三龍:因為這是連同一般的簡易案件……
16 黃委員珊珊:是,所以平均下來,我覺得還是一樣,一個月手上有一、兩百個案件的大有人在。第二個,我常跟很多新進要唸法律系的人說,如果叫你一天寫一篇作文,你寫得出來嗎?很難寫,一天要寫3篇作文,一個月要結100件案件,3篇作文的每一個字都不能錯,每一個事實都不能錯,連證人的證詞都要引用得道道地地,絕對不能出錯,這種作文誰寫得出來?判決書就是一篇很好的作文。所以秘書長,我今天有幾個建議,這是我們法律系同學、法官、律師一起討論的幾個作法,你沒有辦法加人,你只能減量,怎麼減量?有幾個案子我們認為應該可以減量。
17 第一個,他們認為很多法人登記的案子一定要到法院嗎?可以修法的趕快修。第二個,票據的公示催告,這都是一個程序問題,這個程序問題能不能在行政單位或其他機關就減量,不用事事都到法院去?這也是目前為止我認為可以儘量減少的,或者在法院由其他專責單位處理就好,不要讓法官去做這種程序性的東西。第三個是收養,很多收養都已經寫好收養契約,但是必須要再經過法院認可,它也會影響法院在家事法庭調查跟瞭解的狀況,其實某個程度當事人都已經同意了,可是我們還要經過一個程序。第四個是濫訴罰鍰的執行,我看你們的案子說有罰一些不肖的當事人、不肖的律師,只罰兩百多件,跟剛剛增加的80萬件還差很遠。第五個,專家參審的制度,像現在精神衛生法已經有讓專家進來,我們希望有一些工程、金融、智慧財產的案件,某個程度讓專家來參審,減輕法官的壓力。第六個是我認為最重要的,我們最高法院最會做的是發回更審,從來不依照相關的訴訟法自為判決,這個自為判決我相信有些最高法院已經有定見,可是我們現在用發回作為唯一的方法,幾乎自為判決的比例非常少。最後一個是債務清理,債務清理現在是法院最大宗。
18 我今天再口頭補充一個,現在因為保險也被列為要保人的資產,所以整個強制執行法,光是去查保險、封保險、解約保險就成為現在執行法院最大的噩夢。所以秘書長,如果你沒辦法加人,我希望司法院從今天開始檢討剛剛講的這幾項減量,你做得到嗎?
19 吳秘書長三龍:謝謝,我們會儘量來配合。請我們的廳長。
20 黃委員珊珊:請說明。
21 周廳長玫芳:謝謝委員關心。剛剛委員有講到法人登記、票據公示催告、收養認可,這些如果可以不要在法院做,可以……
22 黃委員珊珊:你需要,我們就幫你修法修掉啊!
23 周廳長玫芳:是,這是一個很好的方向。另外要跟委員報告這幾項,目前法人登記是由登記處的行政同仁處理,這部分不是法官處理;票據公示催告、收養認可都是司法事務官的業務範圍,這也有法律規定。
24 黃委員珊珊:是,把他們拉出去做其他的事情。
25 周廳長玫芳:如果修法從法院的業務剔除,這是一個非常好的方法。
26 黃委員珊珊:讓法院的人力來做訴訟,有必要由法院實質認定的部分讓法院來做,其他可以由行政單位做。
27 周廳長玫芳:至於債清移撥地方消債中心,因為我們各執行處成立的消債中心目前是在士林跟臺中,各法院的編制不同,執行處的人力配置跟硬體設備不一樣,如果要全部都移到士林跟臺中,目前不可行,但是每個地方都要成立一個消債中心,可能在執行上也有困難。
28 黃委員珊珊:沒關係,如果可以的話,找方法!否則永遠都在討論法官怎麼減量,如果不能減量又加不了人,這件事情我們可能會再討論30年。
29 周廳長玫芳:是,在專家參審的部分,我們目前有專家諮詢的制度可以運用,以上報告。
30 黃委員珊珊:好的,謝謝。拜託秘書長了,這幾項東西請你一個月給我一個簡單的回應,好嗎?謝謝。
31 吳秘書長三龍:是,謝謝。
32 主席:謝謝黃委員,謝謝秘書長。
33 接下來有請楊委員瓊瓔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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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1-36-16
speakers ["鍾佳濱","沈發惠","羅智強","謝龍介","莊瑞雄","黃國昌","陳俊宇","吳思瑤","黃珊珊","楊瓊瓔","林思銘","吳宗憲","翁曉玲","賴士葆","傅崐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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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04-24"]
gazette_id 113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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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司法院秘書長、法務部部長率所屬相關單位列席就「如何透過行政簡化、訴訟減量與科技運 用以降低基層司法體系負擔之成效與精進期程」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33301_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