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51613

牛煦庭 @ 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牛委員煦庭:(9時59分)好,謝謝主席。既然部長到了就部長吧!跟花次一起,好不好?
1 主席:花次留步,先請部長跟次長。謝謝。
2 林部長右昌:委員好。
3 主席:我們委員提議,你留下來。
4 還有會議要主持?
5 牛委員煦庭:要主持會議是嗎?主持會議那沒關係。
6 主席:好。
7 牛委員煦庭:那部長要回答,好不好?
8 林部長右昌:OK。
9 主席:好,那你就先離席。
10 牛委員煦庭:我以為他要坐下去休息,因為剛好要問居住正義的題目。好,謝謝主席。部長早安。
11 林部長右昌:早。
12 牛委員煦庭:今天有審查預算解凍案,解凍案裡面當然很多跟居住正義有關,所以跟部長探討,剛剛花次在其實也是OK的。不管520之後人事怎麼樣調整跟異動,該做的事情還是要持續。我針對租屋有幾個問題跟部長討論,第一個問題是有關最近電價調漲,對於租屋族的權益來說,造成很大的壓力,大家擔心電價上漲之後會不會有轉嫁的行為。這個問題其實也是老生常談,很多人都說在租屋族跟房東不對等的關係之下,有收取電費的問題。3月18號部長在內政委員會答詢的時候,有說一個月要解決這個問題,今天是4月23號,是不是請部長報告一下,現在這個問題解決了沒有?
13 林部長右昌:好,謝謝。我們在3月27號已經邀集相關機關、團體,召開第三次的座談會。
14 牛委員煦庭:座談會嘛!對。
15 林部長右昌:並且討論跟確定相關的規劃精進方案,目前已經進行預告,預告時間大概是20天,預告完成之後會報行政院核定。
16 牛委員煦庭:你的報告裡面有寫。理論上來講,要處理解凍案就要提書面報告,書面報告的時間已經過一個月了,現在的程序你說核定……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寫完了沒有?
17 林部長右昌:是,我們已經修完了,現在正在進行預告。
18 牛委員煦庭:這個要經預告程序嘛!
19 林部長右昌:它需要一個預告的程序。
20 牛委員煦庭:好,你在這個地方簡單報告一下,修訂的方向是什麼?如何能夠確保租屋族的電費不會被人家超收?請簡單報告一下。
21 林部長右昌:這個部分大概分成兩點,第一個,租屋電費的計收標準約定以用電度數計費者,每度電價應不得超過該租賃標的電費單當期每度平均電價,公共設施電費未分攤併入租賃標的電費內者不得額外收取;非約定以用電度數計費者,出租人所收取之每期電費總金額不得超過該租賃標的電費單之每期電費總額。另外就是租屋電費資訊的提供,增訂房東應提供或授權房客查詢租賃期間租屋電費資訊的義務規定。
22 牛委員煦庭:在過去的機制之下,租客要查詢的時候,台電往往會說因為台電只對屋主,對不對?因為跟他收電費……
23 林部長右昌:對。
24 牛委員煦庭:所以還要經過屋主同意。這部分你有鬆綁跟重新解釋嗎?
25 林部長右昌:剛剛已經說過了,在租屋電費資訊提供裡面增訂相關……
26 牛委員煦庭:好,也就是說現在更新房東跟房客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對不對?
27 林部長右昌:是。
28 牛委員煦庭:台電這一端有沒有溝通?
29 林部長右昌:我們只要程序完成之後,當然就會依相關的新規定進行,台電當然有……
30 牛委員煦庭:你現在講在公告期間內,具體上路的時間是幾月幾號?有沒有……
31 林部長右昌:公告就是20天,然後我們會報行政院核定,核定完之後就可以。
32 牛委員煦庭:公告完之後核定,中間還會有行政流程嗎?蓋章就好了?
33 林部長右昌:我們現在在預告,預告完之後報行政院核定,之後會公告。
34 牛委員煦庭:你現在預告,預告期間結束是幾月幾號?
35 林部長右昌:行政院可能有一個審議程序。
36 牛委員煦庭:不是,預告結束是幾月幾號?
37 王司長成機:預告20天。
38 牛委員煦庭:預告20天,你哪一天開始預告?
39 林部長右昌:今天開始預告。
40 牛委員煦庭:今天才開始預告,好吧!那就……
41 林部長右昌:它有一定的程序必須要進行。
42 牛委員煦庭:我瞭解,你曾經講一個月,其實現在已經超過一個月了。
43 林部長右昌:不過我們在一個月內一定完成方案。
44 牛委員煦庭:我願意尊重正常的程序,沒有錯,但預告完之後奉核這一段你要全力加速,我們從今天開始算20天,希望下個月開始這個事就可以正式上路,可以嗎?
45 林部長右昌:是,應該沒問題。
46 牛委員煦庭:這是第一個。第二個要談一下租屋市場透明的問題,我剛剛說花次去開會有點可惜,但沒關係,既然部長來了就由部長回答。部長同不同意租屋市場應該逐步朝向市場透明化的方向處理?
47 林部長右昌:我們一直都朝租屋市場透明化在走。
48 牛委員煦庭:一直都朝這個方向處理,對不對?
49 林部長右昌:對。
50 牛委員煦庭:這個方向才有辦法改善租屋黑市的問題。
51 林部長右昌:截至目前……
52 牛委員煦庭:租屋黑市對房客是不利的。
53 林部長右昌:全國的租屋數大概是90萬左右,我們現在手上已經掌握的相關資料已經超過一半,這一半都是透明可揭露的資訊。
54 牛委員煦庭:好,我們現在還沒有像房屋實價登錄一樣,變成全國性的。大家都已經習慣有這樣的機制,當然從無到有的過程中,你總要先找出破口,然後逐步處理。你在處理租屋市場透明的時候,要一次要求所有房東立刻就範恐怕現實上會有困難,這個本席願意理解,但是要有破口,也就是說,從願意配合政府政策的這一群人開始優先揭露。現在開始是從包租代管這一群人下手,對不對?部長知不知道現在這中間有出現一些狀況?現行法規規範包租要揭露,可是代管業者好像沒有相關的要求跟義務。實務上的數據你從表格可以看得出來,政府現在執行包租代管這樣的政策,其實包租的戶數是2萬2,723戶,代管的戶數是7萬3,938戶,代管的戶數是包租戶數的3.25倍,可是我們要求租屋市場透明的時候是包租先行,代管這部分沒有任何規範,結果多數的部分沒有被規範,只有少數的被規範,這樣是不是有點可惜?是不是應該做一些調整跟修正?
55 林部長右昌:是,這個我們正在研議修正當中。
56 牛委員煦庭:研議修正當中?
57 林部長右昌:沒有,我們上個月已經有召開過相關的會議。
58 牛委員煦庭:其實這些願意加入包租代管的人等於是配合政府的政策,大家說租屋要納管最困難的地方就是房東願不願意納稅這一件事情,你加入了當然就有納稅。
59 林部長右昌:是。
60 牛委員煦庭:也就是說,他最難的這一關都已經過了,他都配合你的政策了,對不對?揭露資訊讓租屋市場透明的平臺,其實相對於要求他們繳稅是更簡單的事情,那就不要為德不卒,也沒有什麼好的道理說只做包租沒有做代管,要就一起做,好不好?這一部分本席也會提出法案的修正,希望行政院也要有態度,好不好?這個不管……
61 林部長右昌:是,跟委員補充一下,誠如你剛剛所說的,我們一步一步來,所以從包租開始,另外轉租現在也納入了,接下來在第三個部分再納入代管。
62 牛委員煦庭:我希望這個東西一樣加入,我甚至認為這可以一步到位,但是沒辦法,那時候還沒有當選立法委員,沒機會討論這個事,對不對?
63 林部長右昌:不會。
64 牛委員煦庭:希望現在趕快做,不只是包租代管,未來你要把租屋補貼納入。當你有一定案量的時候,我們應該要比照房屋買賣實價登錄的方式,開始可以在網路上揭露,人民有易達性,可以查詢這樣的機制,不然政府有資訊,然後我放在一個生灰塵的角落,大家也查不到,那有揭露跟沒揭露一樣。既然配合政策的部分都有揭露義務,你就要從這一個階段開始讓租屋市場透明,這樣等於有破口,慢慢這個市場機制就回歸正常,好不好?推動這個政策本席願意給予時間,但是我們希望每一個階段都要看到一定的進展。謝謝部長。
65 林部長右昌:謝謝,我們穩健的進行。
66 牛委員煦庭:好不好?希望看到具體的進度。
67 林部長右昌:好,謝謝。
68 牛委員煦庭:謝謝,辛苦了。
69 主席:好,謝謝牛煦庭委員的質詢。
70 下一位請麥玉珍委員質詢。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114
meet_id 委員會-11-1-15-14
speakers ["吳琪銘","莊瑞雄","羅美玲","陳玉珍","黃捷","陳培瑜","蘇巧慧","麥玉珍","吳沛憶","王美惠","牛煦庭","張智倫","張宏陸","黃建賓","李柏毅","許宇甄","徐欣瑩","丁學忠","黃國昌","黃珊珊","鄭天財Sra Kacaw","陳菁徽","陳冠廷","黃仁"]
page_start 1
meetingDate ["2024-04-24"]
gazette_id 1133301
agenda_lcidc_ids ["11333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處理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內政部主管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24案;二、審查內政 部函送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113年度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1案;三、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 總預算案有關內政部主管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6案;四、審查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一) 行政院函請審議「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羅美玲等18人擬具「國籍法增訂第六 條之一條文草案」案、(三)委員羅美玲等21人擬具「國籍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 蘇巧慧等18人擬具「國籍法第二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陳培瑜等18人擬具「國 籍法增訂第六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六)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9人擬具「國籍法部分條文修 正草案」案、(七)委員陳玉珍等18人擬具「國籍法第四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委員 林宜瑾等21人擬具「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王美惠等19人擬具「國籍法部分條 文修正草案」案、(十)委員吳沛憶等17人擬具「國籍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委員莊 瑞雄等17人擬具「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委員鍾佳濱等16人擬具「國籍法部分條 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委員黃捷等20人擬具「國籍法第五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 四)委員王定宇等20人擬具「國籍法第二條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五)委員林岱樺等 17人擬具「國籍法第二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國籍法第四 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agenda_id 1133301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