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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9時10分)謝謝主席,有請薛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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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薛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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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富盛:陳委員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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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部長早安。部長,國人在深夜熟睡的時刻對於噪音車或爆音車,不論它是來自二輪的機車或四輪的汽車,只要排氣管是發出很巨大的排氣聲音,我覺得都是沒有辦法接受,甚至非常的厭惡,我覺得重點不在於他的改裝,而是他改裝之後所發出的聲音,即高分貝噪音,重點在這個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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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富盛:是,沒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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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所以去年行政院確實找了交通部跟環境部一起處理車輛改裝排氣的噪音處理,整個大方向是抓吵不抓改,我覺得這是對的,就是改裝是可以接受,但是改裝之後噪音的排放量要有一定的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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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富盛:是,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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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環境部也訂定了所謂的機動車輛替換用消音系統認證管理規範,剛剛部長也有報告,然而在去年12月27號的新聞稿,剛剛部長也有提到源頭管理,源頭管理是解決機車改裝排氣管這個部分,但這個標準是不一致的,我想請教部長,機動車輛跟機車是一樣的嗎?在法律上的規範,機動車輛是等於機車嗎?為什麼在新聞稿裡面只談到機車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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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富盛:據我所瞭解,機動車包括汽車跟摩托車,事實上對環境部以及一般民眾而言,他在乎的是噪音的部分,不管它產生是來自四輪或是兩輪,所以那個才是重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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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這個新聞稿只強調機車、從源頭解決機車的問題,我們會覺得你只管機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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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富盛:那可能在用詞上並沒有那麼精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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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環境部的機動車輛車型噪音及噪音抽驗檢驗處理辦法第二條第一款定義得很清楚,機動車輛指的就是凡是使用燃油引擎或是電動馬達的汽車跟機車都包含在裡面,也就是說不只是機車而已,但環境部現在好像把自己限縮在……我今天看報告沒有談到這麼仔細,所以我也再確認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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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富盛: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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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只處理機車排氣管改裝的檢驗合格,但是並沒有處理汽車的部分,那為什麼汽車排氣管改裝沒有列入這個查核管理機制呢?我可不可以瞭解一下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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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富盛:我們請張司長回答一下比較技術面的,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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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好,沒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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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司長順欽:跟委員報告,主要我們當時跟交通部在討論的過程裡面,目前第一個問題機車是比較多,汽車當然也是有,但是汽車這部分目前交通部還沒有打算……改裝登記還沒有開始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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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還沒有打算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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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司長順欽:不是,現在有兩件事情,一個是改裝要不要登記,這是一件事情,但是就環境部這邊來講,只要噪音超過標準的,不管是機車或者汽車都會開罰,這是兩件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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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不是啦!重點是因為你的法規上是講機動車輛,它確實包含汽車嘛!但是你現在的執法重點在於機車,沒有包括汽車的部分,我可以接受逐步的處理,但是你說機車量比較多,所以暫時不處理汽車,這還是要請你們再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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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長,我現在放一段影片,請你瞭解一下大致是哪一種車子發出的噪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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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放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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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部長,你覺得這是什麼車子?哪一種車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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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富盛:以我的經驗來看,好像汽車跟機車都會有這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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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所以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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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富盛:都有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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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這個是單選題,部長,就是汽車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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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富盛:OK,當然這一題裡面看起來是汽車,但是以我的經驗來看,好像有一種摩托車的加速聲音也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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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主要你的法規也含,但我們的重點在噪音嘛!所以對於這種爆音車輛,不管是來自汽車或機車,國人都一定同意用力抓、用重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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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富盛: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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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所以你剛剛也提到說要加重罰則,所以即便改裝是合法的,但是改裝之後所發出的噪音,我想應該要有一個合格檢驗機制,就是不分機車或汽車,所以現在是有點雙重標準,那部長是否同意對於汽車也應該考慮要有同樣機制的管理,譬如有排氣管改裝之後檢驗合格的機制,有在規劃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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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富盛:我認同,事實上,應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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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其實汽車的量不會少於機車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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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富盛:跟陳委員報告,我的理解是,我們先把造成問題的最大部分解決,然後接下來是其他的部分,一般來講關於汽車,剛剛所看到的,一定是在高速公路或者在比較寬敞的道路,四輪的汽車才比較會造成這種噪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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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部長,我們剛剛在討論,你剛剛說可以科技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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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富盛:對,要用科技執法才有可能,否則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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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因為過去機車有所謂的一年緩衝期嘛?就是他改裝之後一年內,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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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富盛:有,我們也是一年緩衝期,今年是緩衝期,就是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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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就是機車的既有機制是OK的,但是現在對於汽車的部分有沒有這種規劃跟想法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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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富盛:我覺得我們可以來做,假如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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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管不管?就是要不要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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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司長順欽:跟委員報告,我們管是管,他只要噪音超標,抓到還是都會開單,這個不分機車或汽車,這沒有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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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但是我們知道很多源頭就是來自排氣管的改裝,如果你現在給他一個檢驗的機制,對不對?剛剛部長報告都從源頭管理,但你去抓到後端的管理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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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司長順欽:改裝後要不要去登錄,這個交通部門會來處理,這邊如果納入登錄的話,我們測驗的東西會跟著上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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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富盛:是不是可以請交通部來回答有沒有規劃汽車的部分也要相對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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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麻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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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司長福山:跟委員報告一下,談了一個課題就是排氣管的認證,誠如現在先實施機車的部分,源頭要有先認證過的排氣管,如果車主要去做替換的話,才有合格的產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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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其實我大概知道原因,因為你們大概覺得機車比較容易看到側面嘛?汽車是在底面嘛,但我覺得不應該這樣分的,應該要逐步來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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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司長福山:關於汽車的部分,原則上交通部會配合環境部,如果環境部源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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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同樣是噪音嘛?我們不要有雙重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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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司長福山:有認證的話,後面我們都可以來配合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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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好,謝謝。另外我要談一個,汽車排氣管它本身有很多設計成可分段拆卸,請問部長你瞭解為什麼排氣管要設計成可分段拆卸,這個理由您瞭解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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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富盛:我不是那麼清楚為什麼分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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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你看螢幕左邊是機車,右邊是汽車,有人瞭解為什麼要這樣設計嗎?可分段拆卸,就是它有所謂的頭段、中段、尾段,它是可以拆卸的,就是方便維修啊!是為了方便維修,就是原廠出廠的時候,它的設計就是這樣的,我想讓首長們看下一張,目前因為不一致,臺中、南投、苗栗這些地方的環保局規定受理機車改裝合格檢驗的時候,他要求把中段跟尾段焊死、黏死,然後網路上有很多網友在討論說因為你沒有統一標準,所以各地環保局自己去設定這個標準,我覺得這樣是不對的,是不是應該有全國統一的標準來做這件事?就是環境部來規定,然後大家是一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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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富盛:好,謝謝陳委員的建議,為什麼有些縣市會這樣做,我想是因為很多機車車主經過認證之後,他回去以後又把它那一段拆掉,就如同剛剛陳委員講的,它是分段的,很可能他已經拿到我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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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你說他後來又再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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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富盛:對,還是會造成噪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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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不過還是有很多車子原始就是這樣,因為方便維修,我們可以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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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富盛:OK,瞭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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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最後,您剛剛談到科技執法,關於聲音照相設備,我們的數字跟你剛剛的報告是一樣的,部長,我唸給您聽,以六都來說,臺中是13台,數量最多的是新北36台,差了三倍,各縣市除了新竹有10台,是唯一的雙數,其他都是個位數,基隆市最少,只有1台,其實不夠執法使用,如果在執法末端這邊要去瞭解有沒有噪音、爆音,事實上還是需要科技執法,請問你們現在有規劃預算要去幫助、鼓勵地方在執法的時候能夠做得更完整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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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富盛:有,跟陳委員報告,本來是112年到116年有編1.9億要購買306台,現在因為有急迫性,已經把執行時程拉到明年,變成112年到114年就會有306台,也請各位委員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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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有在進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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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富盛:對、對、對,而且加速,希望可以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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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好,謝謝。我今天的重點是汽機車要一致的管理,焊接的部分也要瞭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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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富盛:好,這個部分我們來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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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昭姿:還有科技執法的部分請加強。謝謝。謝謝各位首長、謝謝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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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富盛:謝謝陳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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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陳昭姿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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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請陳菁徽委員發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