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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嘉郡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0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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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張委員嘉郡:(9時21分)院長、各位委員、各位媒體先進大家早安。國土計畫法明年4月30號就要實施了,但我們真的準備好了嗎?從現在全國僅有3個縣市上繳分區草案圖給內政部,就可以知道我們真的還沒有準備好。一意孤行的倉促上路,未來只會問題百出。國土計畫法的實施是為了保障糧食安全,但同時也對人民的私有財產做出了極大的限制,作為民主法治國家,就必須與人民充分溝通、對話。然而,新版土地使用規範、規則到現在還沒有辦法落實,導致已經召開了數十場的公聽會,人民仍然不知道自己將要面臨什麼樣子的管制規則,這樣的公聽會根本就是名存實亡。 |
1 | 我們認同糧食安全是一個重要的問題,糧食安全是全臺灣不分城鄉、不分縣市應該負起的責任,但結果呢?以雲林縣為例,平均每個人要背負136平方公尺的農地責任額,是全國最高。其他如屏東、嘉義,每個人也都要背負將近100平方公尺,然而臺北市每個人只需要背負0.2平方公尺的農地,天與地的差距高達680倍。同樣擁有私人土地,都市的人民能夠自由使用,為什麼農民只能世世代代種田?糧食安全這個重責大任實在是太重了,可不可以索性就不種田了呢?全國的農戶逐漸下降,當沒有人要種田,徒有農地,沒有農民。雲林是臺灣的農業大縣,也變成了農業大「限」,保存再多的農地,也發揮不了功能,所以在這裡本席要提倡農業權的權利,這是源自於英國的transfer development right,即TDR。簡單來說,農業權的概念就是如果某些縣市必須背負更多的農地責任,就必須要給予相對性的補償,這才是農業發展的長久之計。我們具體建議,國土規劃法太過倉促,應給予更多的時間完成配套,須納入中央統一規劃農地轉移責任制度,讓農業用地不足的縣市提供合理對價補償給予農業大縣。 |
2 | 主席:謝謝張嘉郡委員的發言。 |
3 | 接下來,請登記第8號楊委員瓊瓔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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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院會-11-1-10 |
speakers | ["韓國瑜","陳菁徽","洪孟楷","羅智強","黃建賓","許宇甄","丁學忠","張嘉郡","楊瓊瓔","陳冠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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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 ["2024-04-19"] |
gazette_id | 1132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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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0次會議紀錄 |
content | 國是論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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