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51254

陳俊宇 @ 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陳委員俊宇:(10時48分)謝謝主席。我們請法務部蔡次長跟衛福部的郭副司長。
1 主席:好,請蔡次長、郭副司長。
2 陳委員俊宇:首先我想針對衛福部的部分,今天我們要審查刑法中有關兒少凌虐的相關條文,在過去這段時間,我們從新聞媒體上都能看到重大的兒虐事件層出不窮,有些孩子因此身心受創,更有些孩子是來不及長大,在近5年內就有103個孩子遭到受虐致死,本席對於這些孩子的遭遇感到非常地痛心。從衛福部所提供的資料來看,近幾年兒少受虐的人數居高不下,每年都在1萬人以上,在衛福部的書面報告中也有寫到,人數會逐年增加是因為衛福部所推動的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積極地發掘潛在案件,並落實通報,導致數據逐年上升。我想我們社會安全網當然是要積極推動,但不應該作為人數增加的主因,請教衛福部,除了積極通報所增加的案件,還有什麼樣的原因會導致受虐人數居高不下?
3 郭副司長彩榕:謝謝委員。我們去看了這些通報的案件,其實大多數都是因為父母親缺乏親職的教育職能;第二個原因是,夫妻之間可能有一些親密關係的失調,所以會對孩子施虐;還有一些原因,可能是經濟的因素,或者是施虐者有酗酒或藥物濫用,或者是有精神方面的疾病等等,大概有這些問題,所以原因是非常、非常多元跟複雜的。
4 陳委員俊宇:我們就這些問題有沒有辦法再把這個人數向下壓?有沒有可能?
5 郭副司長彩榕:就如同委員所說,我們對於兒虐是零容忍的,所以不只是身體上的傷害、不只是凌虐,包括對於兒少的精神暴力,我們認為這都屬於兒少保護的一環,所以我們希望能夠把這個服務向前延伸,如果發現兒少有這些被不當對待的情況,希望都能夠進到我們的服務系統裡面,我們對於每一個案件,會針對他所面對的問題跟需求,提供個別、多樣性的家庭支持服務。
6 陳委員俊宇:好。就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在5年前也就是2019年曾經修法過,當時的修正不只是擴大適用對象,也設立最低6個月的有期徒刑,對於致人於死的也另有刑責。相信在前次的修法當時,也是希望能夠透過加重刑責來嚇阻犯罪,但是經過了這5年,是不是嚇阻的效果不如預期?我想請問,就衛福部的角度來看,再加重刑責能否有效減少兒虐事件?
7 郭副司長彩榕:就如同剛剛所說,兒虐每年通報這麼多件,多數案件都不是屬於凌虐致死的案件,所以針對凌虐致死要不要再加重刑責,一方面我們是尊重立法院這邊還有主管機關的權責,只是這個部分可能很難直接因應、回應到我們剛剛所提到每年通報的這麼多案件,因為其實多數案件可能並不是凌虐致死的樣態。
8 陳委員俊宇:好。我想對於衛福部的職權來說,對刑責也不好發表相關意見,本席還是希望除了檢討法律之外,也請衛福部能夠詳實地檢討社會安全網,既然已經在推動了,是不是對推動的政策可以更加細部地來瞭解,我們希望能夠接住每一個需要幫助的孩子,防止悲劇一再發生,這個部分再請衛福部積極、有效地來防止。
9 郭副司長彩榕:是。
10 陳委員俊宇:接下來我想請教蔡次長,我們看到在審查的這個草案,幾乎都是針對刑責加重,我想這是直觀,也是立意良善,可能也是我們社會所期待的方向,對於這些凌虐兒童的案件,我們希望透過更嚴謹的法律來遏止犯罪的發生,也積極保護這些兒童跟少年。不過在這裡我想先就一件事情來做討論,即便我們法條刑責訂定得重,法官也不一定判得重,也就是說沒有多少案件能夠判到最高的刑責。我想請教次長,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在2019年修法過後,虐童案件最重判多久?絕大多數的案件又判多久?因為剛剛次長您有回復起訴了114件,經過判決有罪的只有100人,等同剛剛我們說的,1年大概超過1萬件,這百分之一的落差到底在哪裡?是不是可以請次長回復一下。
11 蔡次長碧仲:確實近五年來,從111年開始只有兩件是判三年以上五年以下的,112年有三件判三年以上五年未滿,所以在修法之後,很顯然地司法院在相關案件的量刑上面就有因應相應的重刑。但這樣的刑度在委員跟老百姓看來是不夠的,這不是因為修法不足,因為之前只要致重傷就是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所以既然有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我相信這兩件既然能夠判到三年、五年,為什麼不可以判個十年?我們的法定刑就有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法官根據108年的修法就可以判十年,為什麼不判十年?所以這個不是加重不加重的問題,而是法官敢不敢下手!所以量刑的基準一定要從中間──也就是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他不可以再判五年,最起碼要判八年、九年,最起碼!如果是這樣的話,就不勞煩立法院每次都要為了這個事情一再地、不斷地加重,所以徒法不足以自行。
12 有關虐童剛剛衛福部也講到,他們看到大多數的案件都是因為錯愛發生的,父母親虐童不是自己認為不愛他去凌虐他,一些情侶不是因為不愛他去凌虐他,是錯愛!把愛自己的當作是愛他的小孩,認為這個小孩不符自己所需就去凌虐他,所以這些事情都不是靠法律重刑就可以來遏阻,這是靠教育、靠親情、靠對愛的一個認知,是真愛還是錯愛,所以這些虐兒事件不管輕重都是錯愛造成的,如果這些事情沒有調整大人的心理狀態,再怎麼樣判死也都沒有意義。所以我認為各機關……
13 當然立法院對於可憐的小孩子來加重是符合老百姓的需要,依照年齡做不同的層次化處理,我們是認同的。
14 陳委員俊宇:好,我想這個問題所在是,法官在判決的部分應該要嚴守法律,但這個判決結果不一定能符合社會期待,也會導致民眾對於司法的不信任,剛剛次長大概回復這些,我也希望法務部應該對於這個問題要嚴加把關,希望能夠讓這些被虐待的孩童還有相關案件能夠有比較妥善的處理。
15 蔡次長碧仲:有關不符合民意所需的,我們檢察官幾乎都上訴,但是量刑把持在法官的手上,我認為法官的量刑如果能夠真正從法定刑的中間往上、往下調,我相信可以解決大半的問題,謝謝。
16 陳委員俊宇:好,這我們期待啦,以上。
17 主席:謝謝。稍後於傅委員崐萁詢答之後,依先前宣告處理臨時提案。
18 接下來請傅委員崐萁進行詢答。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226
meet_id 委員會-11-1-36-13
speakers ["吳宗憲","傅崐萁","廖偉翔","王育敏","徐欣瑩","陳超明","鍾佳濱","沈發惠","羅智強","謝龍介","莊瑞雄","林思銘","吳思瑤","陳俊宇","黃國昌","翁曉玲","黃健豪"]
page_start 149
meetingDate ["2024-04-17"]
gazette_id 1132901
agenda_lcidc_ids ["1132901_00005"]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併案審查(一)委員黃健豪等20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 員徐巧芯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廖偉翔等19人 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七十七條及第二百七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王育敏等20 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楊瓊瓔等20人擬具「中華民 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員蘇清泉等2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 十六條及第二百八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國民黨黨團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 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委員柯志恩等1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 草案」案、(九)委員徐欣瑩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 委員陳超明等22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agenda_id 1132901_0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