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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伯洋 @ 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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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4,083 00:00:21,452 沈博洋大體發言我大概提四個問題因為大概就只有四分鐘而已第一個是邏輯的問題第二個是比較法的問題還有最後是文藝的問題以及到底權利義務的問題這四個問題就好了因為這個國會改革的方案實在太複雜了沒有辦法一概而論第一個現場邏輯問題就是說
00:00:23,473 00:00:38,399 不斷地我們就聽到就是說民進黨在2016年有提到這個國會改革的版本所以現在如果我們不做就是打假球那這其實是很奇怪的講法國民黨以前也反對總統直選現在要不要繼續反對以前也反對政黨法現在要不要繼續反對
00:00:39,139 00:00:52,795 以前有認為要箝制言論自由現在要不要繼續箝制這跟以前做過什麼事情有什麼關係以前民進黨提出這個國會改革方案的時候馬上就有專家學者還包含民進黨自己的委員出來說這可能會有擴權的問題
00:00:54,496 00:01:21,402 當時我們的態度是什麼OK那就只好再討論因為的確有問題然後中間又經過幾次大法官的解釋所以才沒有繼續推下去就那麼簡單的事情為什麼都可以用因為你以前提過這個版本所以這個就要通過這根本就不是法律實質的討論你要討論的應該是構成要件還有他能不能夠達到這個目的他的手段是什麼這才是我們坐在這邊的理由而不是把過去到底做過什麼事情來當作理由
00:01:22,242 00:01:36,040 第二就是比較法的問題不能夠任意的把其他國家的法律就認為說台灣可以適用我前面就提過了美國沒有質詢所以美國最主要是調查美國也沒有檢察院所以他調查必須要配合所謂的國會藐視
00:01:37,822 00:02:03,207 我們的國會藐視在有監察院在有司法機關之下其實很難設計嘛所以講白話文一點如果我們真的要調查的話大家可以跟我們的吳兆偉一樣去考檢察官啊當檢察官就可以做很多的調查不是嗎又或者說可以去監察院也可以做調查那為什麼我們需要立法院作為一個第三個調查機關這個調查機關跟其他的調查的競合在哪裡這不是應該要好好討論的事情嗎
00:02:04,383 00:02:20,714 然後再來就是文藝上的問題這一個藐視國會這我剛剛講過到底邀請過多少的刑法學者來討論這一個文藝的問題到底什麼叫做反質詢說法理由說成口舌之快口舌之快是什麼成口舌之快所以要被處罰嗎
00:02:21,935 00:02:37,821 這是哪一門子的法律原則所能夠設計出來的刑責?更不要講說在我們刑法違憲罪上面所謂的虛偽陳述隱匿事實本來就有很多的疑義包含主觀、客觀、主客觀混合說這些有在這邊好好的討論嗎?沒有嘛!
00:02:39,541 00:02:40,122 案)繼續審查委員楊瓔等52人擬具
00:03:01,076 00:03:12,930 所以我認為在這邊我們第一個連最基本的文藝問題目的問題手段能不能達成都做不到的時候就不用再繼續往下討論才對最後一個就是所謂藐視國會罪它是一個擴張的權利
00:03:15,973 00:03:27,722 因為他可以用這樣的方式去威脅官員所以如果你今天稍微審一下口舌之快我就想要處罰你問題就在這裡這一個擴權在其他的國家他會有相對應的義務美國有這種藐視國會罪他的義務是什麼
00:03:31,505 00:03:50,617 他們有倫理審查的各式各樣的委員會甚至有立法委員只要偽造文書被起訴直接就被踢出國會他會有非常強烈的自律的審查他才可以去搭配這個國會的調查權我們有嗎?我們從偽造文書然後一直到交易股票
00:03:51,497 00:03:55,658 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