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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建銘 @ 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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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5,103 00:00:30,512 主席各位委員我今天在這裡要嚴重的指控主席乃至於國民黨和民眾黨這麼重大的國會改革方案竟然可以不聽討論也不可以處理好話言什麼都不可以然後這個這樣就要出委會你覺得這樣出委會各位國民黨是光彩的嗎對民眾黨是光彩的嗎
00:00:31,855 00:00:51,684 這才是藐視國會嘛,你審判要不好好審。這逃避,這是立法院有史以來最可恥的一天,來迎虐譴責。同時呢,剛才主席不敢主持會議,停頓下來,這哪些人可以離開,哪些人不離開。
00:00:53,152 00:01:00,463 你們離開的時候你們要了解他現在是要處理什麼東西呢?處理藐視國會罪在藐視國會罪裡面包括
00:01:03,971 00:01:06,071 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
00:01:35,151 00:02:02,218 一律白痴狀(地公地孝這樣嚴肅的事情你除了法案請你看看我相信你懂得中文的有所謂的藐視國會罪藐視國會罪的時候他同時他裡面包括聽證聽證的時候不知所云或是最後執行的時候
00:02:03,339 00:02:30,609 他可以為稀微陳述要處3年以下20萬以下總之就是說141條是2總之就是說就以所致之事項隱匿或民事不可稀微陳述處1年以下這個法院長都要抓去關啦不是只有官員啦然後呢前項官員不可以反執行我今天要告訴各位沒有所謂不可以反執行的
00:02:32,145 00:02:44,845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8條已經改了是極問極答所謂極問極答就是沒有反執行啊過去吳徳英當行政議員的時候多兇悍啊那誰又大誰人又大人全部都窮化
00:02:46,650 00:02:47,551 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00:03:08,397 00:03:32,303 這何其離譜啊?還有上對下的關係?竟然一來委員的職權就是監督國會、制審國會但是潛力分立原則這沒有所謂上對下的問題存在吳文綺委員你在那邊撒笑尖笑也罷你自己回家好好看看你的你寫的版本
00:03:33,442 00:03:39,904 反正事都讓國會選所以隨時都用司法權我們國會有做什麼誠意可以議決什麼在623條已經寫很清楚你脫離憲法以外你要另外創設
00:03:57,980 00:04:23,380 違憲的部分沒有這個門路所以我剛才要叫各位離開我希望大家能留下來我們共同來見證立法院最荒謬的一刻各位今天來列席的所有行政官員你們很榮幸能夠來今天看到國民黨民眾黨荒謬的一刻這是立法院在發生第二次的時候可能要30年以後
00:04:25,031 00:04:47,426 所以吳宗憲委員你是法律人你不要受惠於傅總召你應該有基本的法律常識以及自己的良心否則的話只是把你擺在一個非常尷尬而且讓你會得到罵名的好不好謝謝好謝謝柯總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