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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建國 @ 第11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劉委員建國:(14時28分)謝謝主席,有請薛部長。
1 主席:好,有請薛部長。
2 劉委員建國:今天食藥署沒有來?
3 主席:沒有,今天沒有邀食藥署。
4 劉委員建國:好,沒關係。
5 薛部長瑞元:委員好。
6 劉委員建國:部長好,兒少性剝削的事情等一下再跟你討論,我還是先討論食安的問題。我上禮拜在這個地方特別提到,部長應該記憶猶新,後來我看到一些相關的報導,還有看到臺北市議會蔣市長的答詢,我有一點驚訝,怎麼會是這樣?我不曉得前後的時間是怎樣,我記得很清楚,那一天我有把整個時序都列出來,3月14號臺北市衛生局就到這個寶林茶室去採檢,當天沒有查扣任何食材,對不對?
7 薛部長瑞元:對。
8 劉委員建國:如果依照食藥署定出的疑似食品中毒事件處理要點,第四點中也清楚明白表示食品中毒事件相關檢體之採集分工原則,除食餘之外,嫌疑食品也要帶走,而且是由地方政府衛生局相關的食品科處主辦,沒有錯嘛,對不對?
9 薛部長瑞元:對。
10 劉委員建國:但我不曉得蔣市長為什麼會在議會公開表示……
11 薛部長瑞元:他們在24號當天只採了4個拭子,就是廚師的、環境的等,就這四個去抹拭,要送回去做檢驗。
12 劉委員建國:是,其他的食餘、疑似的食品統統沒有嘛,對不對?
13 薛部長瑞元:那個沒有,所以他們說已經沒有了,我不知道他怎麼認為啦,也許以為是不相關,所以他就沒有採。
14 劉委員建國:對,那怎麼好意思在那個殿堂講出是衛福部不願查扣食材?他是這麼講的,沒有錯嘛,對不對?
15 薛部長瑞元:我認為這一句話對衛福部來講非常不公平,因為那個是26號,26號我們食藥署跟CDC還有專家一起過去,我們看了現場之後,大家就在那邊討論哪一些東西要扣回來、要檢查什麼東西、什麼樣的項目,在那邊做討論。食藥署沒有什麼第一時間不願意把食材扣回來,我覺得這句話臺北市政府應該要好好的說清楚,不然的話以後大家互相信賴的基礎都沒有了。
16 劉委員建國:對,我就是要讓部長好好對這件事情做一個回應,其實這麼講,3月26號就扣了這麼多,有沒有特別問過衛福部該扣不扣、要不要扣?沒有問嘛。
17 薛部長瑞元:基本上就是衛福部扣回來的,如果你厲害,24號你就自己扣回去了,怎麼會到26號才跟衛福部在那邊「盧」?然後最後是衛福部扣回來的,如果你認為應該扣的話,24號你就扣走了。
18 劉委員建國:對啊,那就很清楚嘛,照理講24號就該扣卻沒有扣,直到26號才扣,對不對?
19 薛部長瑞元:對。
20 劉委員建國:現在3月28號藏壽司又發生食物中毒,臺北市依舊沒有扣任何的食物。
21 薛部長瑞元:你說哪一件?
22 劉委員建國:3月28號藏壽司。
23 薛部長瑞元:喔,藏壽司。
24 劉委員建國:一樣沒有扣。
25 薛部長瑞元:這一件它到底有沒有扣,我是沒有那麼……
26 劉委員建國:我的訊息裡面是沒有扣,因為沒有扣,所以現在新北市有兩家藏壽司也連續發生食物中毒事件,這要通報嘛!
27 薛部長瑞元:所以這次衛福部就通知全國各地藏壽司分店所在地的衛生局,全部統統要去做檢查。
28 劉委員建國:所以我要講之前在上週我就特別提到,臺北市去引用舊的食品中毒採樣的操作手冊,而不是引用有明確通報流程分工的疑似食品中毒事件處理要點。
29 薛部長瑞元:對。
30 劉委員建國:我覺得這一個很關鍵、也很致命,甚至於剴剴案,之前我在這邊也請教過部長,明明衛福部都有頒布直轄縣市政府運用居家托育人員照顧家外安置兒童處理原則,用最高的標準來規範這些進行家外安置兒童的保母人員,當時部長回答我,說臺北市覺得他們的資源足夠,所以不用這個處理原則,這是你回答我的嘛。
31 薛部長瑞元:是啊,那時候他們是這樣認為,所以對於這種需要家外安置的,他們認為他們的寄養家庭家數是夠的,所以沒有特別要去指定保母來做這件事情。
32 劉委員建國:對,你看,後續就發生剴剴這個案子!他們資源足夠、不需要遵照中央頒布的要點,上面他又引用錯誤的、舊的手冊,而不用新頒布的要點,分工清楚、通報清楚。
33 薛部長瑞元:這部分我也講過,我其實蠻同情衛生局的基層同仁,他們去到現場沒有辦法分辨什麼是疑似食品,食餘大家都知道,但是疑似食品在當場的判斷也許就沒有那麼周延,這我曾經也講過,所以我是認為不要太過苛責基層第一線的工作人員……
34 劉委員建國:我知道,部長已經講過。
35 薛部長瑞元:但是這樣倒過來把責任推給中央政府,說句不好聽的話,我覺得太沒有江湖道義。
36 劉委員建國:我就是覺得像你說的這句話,所以我才會再問一次。
37 所以有時候也要拜託召委,如果中央跟地方針對一個頒布要點在執行上、認知上的遵循落差這麼大,其實這種事情會層出不窮,不只是食安,連剴剴事件都還會再發生……
38 薛部長瑞元:對,當然這方面我們會儘量來改善,讓這個不清楚的地方越來越清楚。
39 劉委員建國:是啦,召委也可以邀請各縣市,安排一個專案報告,針對中央頒布的要點,看到底要怎麼樣的認知才能有辦法去遵循,這樣才不會有相關的事情後續一直發生,因為臺中現在又有一個知名的料理店發生食安問題,真的層出不窮。
40 薛部長瑞元:對啦!
41 劉委員建國:好,我回到今天的主題─兒少性剝削,今天很多委員都已經討論過,我在這邊具體要求部長是不是能在本月、最好在5月20日之前就把行政院版提出來,因為大家都希望加重罰則、加重其刑,其實還有很多的面向必須要做修正討論的。
42 薛部長瑞元:對。
43 劉委員建國:有沒有辦法?
44 薛部長瑞元:委員,這樣啦,我們不要說院版,因為院版要走一定的程序,520之前大概不太可能會進到這邊……
45 劉委員建國:是。
46 薛部長瑞元:就是衛福部有沒有想過什麼樣的條文修正方向,擬具參考的條文資料……
47 劉委員建國:有沒有部長要直接答復我啊!
48 薛部長瑞元:對,如果你問的是這樣,我就說我們可以做得到。
49 劉委員建國:不是啦,你們有沒有原本就有的想法,要針對哪幾個法條去做修正?
50 薛部長瑞元:有啦,我們有想法……
51 劉委員建國:有嘛,你要回答我「有」,你不能只有想而已嘛!
52 薛部長瑞元:我們有想法,但是現在不能說那叫做院版。
53 劉委員建國:好,沒關係啦,就是衛福部有自己的想法,要修第幾條,做比較全面性的思考,然後去預防、嚇阻這樣的事情再發生,如果有就好。
54 我現在要從這件事情延伸另外兩個事件,我想網紅統神那件事情,部長應該有所掌握吧?
55 薛部長瑞元:我知道。
56 劉委員建國:他的言論等等等,你看喔,這個不是一個個案喔,他的背景我不需要再介紹了,不過他在當下用了很多問候人家親屬的不雅言論,除此之外還有涉及到什麼討論到黑幫、禁藥,反正就是兒少不宜的內容,這些內容如果放在電視或是電臺,依照廣播電視法第二十一條早就被罰到關臺了,我們臺灣好像對這個YT(YouTube)還有網路上的管理有太多太多的問題、太多太多的盲點,部長,你不能答復那句:「那個我沒辦法」。不是啦,這話要是寫下來記錄,對你不好,真的,我做適當提醒。
57 薛部長瑞元:我知道,但是報告委員,我實在很無奈。
58 劉委員建國:是啦,我想行為言詞要受到言論自由的保護,但是如果未成年還能收看得到這些影音作品,政府不應該都不設限,對不對?你看喔,這些不適合未成年收看的內容、言論只要在網路平臺發布,全部都變成無法可管,今天衛福部、數發部、NCC等主管機關也都在現場,我不曉得你們到底要把網路世界當成一個三不管地帶嗎?不行嘛、也不可能嘛,對不對?
59 薛部長瑞元:對啦,這個部分我們還是會找各部會一起來討論一下,把一些事情……
60 劉委員建國:93年的時候新聞局頒布了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建立網站的分級制度,但101年的時候由NCC廢止本法,轉由兒少權益保障法第四十六條來管理,對不對?內容明定主管機關要辦理的事項,其中就包含內容分級制度之推動,還有檢討過濾軟體之建立及推動,這個網站的分級制度到底由誰來處理?怎麼處理?現在處理是怎樣的狀況?
61 薛部長瑞元:這是不是請NCC回答?
62 詹主任文旭:跟委員報告,現在兒少網際網路內容的防護是由NCC邀集相關部會來委託民間辦理,現在針對網際網路內容的防護,它沒辦法用分級,它是用防護的概念,有阻攔、警示、嚴格年齡限制、還有禁止表現。譬如成人網站,它就是用嚴格年齡限制,可能就必須要刷卡或者是怎麼樣,不是鎖碼而已……
63 劉委員建國:怎麼刷?怎麼刷?
64 詹主任文旭:不是,不是,就是說……
65 劉委員建國:不是啦!你說嚴格的年齡限制嘛,對不對?要怎麼去確認他這個年齡不適合去看,他要怎麼刷才可以刷得開,然後怎麼去確認他的年齡?
66 詹主任文旭:對,譬如國內……
67 劉委員建國:你知道才答復我,你不知道不要答復我。
68 詹主任文旭:我大概知道的跟委員報告……
69 劉委員建國:對。
70 詹主任文旭:境內的成人網站要架設的時候,譬如像第四臺也有那個成人頻道,他們就會鎖碼;像一般的網站……
71 劉委員建國:我現在講網站,你在講第四臺是不一樣的。
72 詹主任文旭:成人論壇一樣,他一定要入會,要繳費才能收看,所以他在繳費……
73 劉委員建國:現在網站是這樣嗎?一定要入會?
74 詹主任文旭:有一些是用這種機制,如果沒有這些機制……
75 劉委員建國:怎麼會叫作有一些?等於另外有一些不用嘛?
76 詹主任文旭:因為有一些它不是標榜成人網站。
77 劉委員建國:有一些它不是標榜成人網站,所以只要標榜成人網站,它就有年齡的限制,是不是這樣?
78 詹主任文旭:如果有人檢舉沒有這樣的機制,iWIN就會……
79 劉委員建國:我現在問的這個事情是你在主管的嗎?是你業管的嗎?
80 詹主任文旭:是我們輔導iWIN機制─—網際網路內容防護機構……
81 劉委員建國:是你們在輔導的?
82 詹主任文旭:對。
83 劉委員建國:你們輔導的具體成效,有讓這些未成年不會去接觸到這些有年齡限制,然後必須要有真正的年齡驗證,身分的確認,才有辦法上去那個網站嗎?
84 詹主任文旭:它有一個申訴的機制,如果缺乏這些機制,就會……
85 劉委員建國:這不叫作申訴機制。
86 詹主任文旭:我知道,如果沒有做好這件事情……
87 劉委員建國:沒有啦!你們就是沒有做好,我才問的啊!有做好,我幹嘛問,就直接稱讚你們啦!主席已經站起來,我快一點,這一段快結束了。你看,這裡有一部叫做「來自深淵 烈日的黃金鄉」動畫,因為內容暴力血腥,在國內的知名動畫平臺上分級是18+限制級,對不對?誠如你所講的,必須登入會員後符合特定條件才能觀看,沒有錯!但是一樣的作品在YouTube上,代理商直接上傳影片,僅放上警語:本集內容敏感,畫面可能引起不適,觀看前請衡量自身狀態,未成年建議由成年親友陪同指導觀賞。請問要刷什麼卡?這個連YouTube會員都不用登入,就可以直接觀看這個動畫,怎麼會這樣?現在是家長大家自由心證來確定,然後用感覺來分級嗎?
88 詹主任文旭:這個可能是用警語,就是我剛才報告的……
89 劉委員建國:這個用警語有道理嗎?那邊規定要滿18歲,在這邊用警語?
90 詹主任文旭:其實網際網路內容防護,它有一個例示框架,如果有需要的話,我們再請iWIN……
91 劉委員建國:什麼叫作有需要?你現在看到這個狀況就發生了,怎麼會沒有需要?你們這樣很「吃力」!
92 詹主任文旭:我們會來瞭解看看。
93 劉委員建國:這個不用分級、免登入即能收看,也不需要寫什麼成年親友陪同!什麼叫成年親友陪同?這種親友好像黑道用詞。你說明一下親友團。
94 詹主任文旭:我們會請iWIN來瞭解這個案件。
95 劉委員建國:我再舉一個例子給你看,部長,在網站上查詢這款叫作「十二之天M」的遊戲,為限制級的遊戲,實際到Google平臺下載遊戲時,平臺顯示也是12+,你注意看下一款遊戲,在分級平臺上有顯示「性」,分類為限制級,在Google平臺的時候,也顯示性暗示,但它仍然只有到12+,什麼意思?滿十二歲就可以看了?
96 詹主任文旭:遊戲軟體是數位部產業署他們在輔導分級……
97 劉委員建國:跟你們沒有關係,是不是?
98 詹主任文旭:這部分我就不清楚了。
99 劉委員建國:請問數位部,這是什麼狀況?這個是滿12歲就可以看,是不是?在分級平臺上已經有顯示性的內容,分類為限制級。
100 曾副司長文方:跟委員報告,這個網路的部分……
101 劉委員建國:你們在數位娛樂軟體分級查詢網裡面寫得很清楚,對不對?然後到這邊來,滿12歲就是可以看了嘛!你提供的顯示「性」分級為限制級,來到這邊就是沒有用。還是來到這邊,可以跟小朋友說:沒關係,你滿12歲就可以玩了,也不需要什麼親友、家長陪同,是不是這樣?
102 曾副司長文方:跟委員報告……
103 劉委員建國:現在未成年者人人都有一支手機,手機直接上網,馬上就可以玩了,你跟我講怎麼管嘛!
104 曾副司長文方:這個遊戲的部分,我們回去再瞭解一下,因為它在不同平臺上的顯示……
105 劉委員建國:你不能到現在還跟我講回去再瞭解,現在就可以瞭解了嘛!我現在問你,政府的防護機制在哪裡。因為剛剛他說這是你們管的,你們怎麼管,管在哪裡?管理機制在哪裡?
106 曾副司長文方:委員,不好意思,這個是我們產業署……
107 劉委員建國:產業署有人來嗎?
108 曾副司長文方:今天沒有到現場。
109 劉委員建國:所以你沒辦法代表產業署去回應任何的問題,所以你必須要帶回去?你看這樣,夠不夠離譜?
110 曾副司長文方:這個我們會帶回去研究瞭解。
111 劉委員建國:我不曉得你有沒有baby,如果有,或是自己的親屬裡面有小朋友,就是這個樣子啊,這邊有分級,另外這邊就變成這樣了,這不是很離譜?
112 曾副司長文方:謝謝委員的指導,這個部分我們帶回去研究。
113 劉委員建國:所以,我想未成年少年上網的第一道把關,我們就管得離離落落,管到破爛不堪,這事情就會沒完沒了啦!一定會沒完沒了啦!因為主席站起來了,我不想再講下去了,但我還是期待部長就法律的層面,就各部會的整合,擔起來啦!同樣都是男人,你絕對有辦法擔起來的。
114 薛部長瑞元:這個跟性別無關啦!
115 劉委員建國:最後我要跟召委建議一下,我是比較雞婆啦,早上他們寫完了,我才提起,因為第一案有討論過,後來涂委員也有表達是針對那個創意料理?
116 主席:創意私房。
117 劉委員建國:對不起,是創意私房,就是那個部分要檢討,對不對?在這邊也有確認,我們也尊重涂委員的這個提案;但是現在我又聽說一、二、三段要全部留下來,衛福部也接受了。因為我在現場,是委員之一,也是參與討論之一,我聽到部長是沒有辦法接受,因為這邊一、二、三段寫著818天,他們還計算的非常清楚,還寫著讓無數的犯罪影像在818天上架流通買賣,而這818天中,衛福部的消極不作為,使無數女性寢不能寐,讓受害的孩童日夜啜泣。你們要留這三段,我是沒有意見,你們自己去想清楚。因為涂委員特別提到,他後來也接受了,就是針對那個創意私房的一個檢討報告;因為部長說:針對你個人的這些攻擊,你沒有辦法接受嘛,要不然就到監察院,不然就是提告,對不對?請問一、二、三段是誰去答應說可以這樣討論的?你也沒有尊重我們在場的委員,因為我們最後聽到的是涂委員也接受,是針對創意私房的檢討報告;在這個報告前面引述一些話,我沒有意見,你們覺得這一、二、三段是可以連結的?因為當場沒有確認文字就不對了,我是在你們寫完,就趕快遞上去了,應該是你們自己要遞去的。就請主席睿智的看要怎麼裁示。謝謝。
118 薛部長瑞元:謝謝。
119 主席:謝謝劉委員。
120 接下來我們請鍾佳濱、鍾佳濱,鍾佳濱委員不在。
121 何欣純、何欣純,何欣純委員不在。
122 李坤城、李坤城,李坤城委員不在。
123 我們請陳瑩委員進行質詢。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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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1-26-12
speakers ["王育敏","陳昭姿","林月琴","陳菁徽","涂權吉","盧縣一","廖偉翔","邱鎮軍","蘇清泉","林淑芬","王正旭","洪申翰","黃珊珊","黃捷","洪孟楷","張雅琳","沈伯洋","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麥玉珍","鄭天財Sra Kacaw","李彥秀","王鴻薇","黃秀芳","范雲","楊曜","劉建國","陳瑩","陳培瑜","牛煦庭","陳冠廷","羅智強","何欣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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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04-15"]
gazette_id 1132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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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衛生福利部部長、內政部、法務部、教育部、數位發展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文化部就 「數位技術普及造成兒少性剝削案件增加之因應作為與現行政策檢討」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32901_0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