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51130
鍾佳濱 @ 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
Start Time | End Time | Text |
---|---|---|
00:00:08,752 | 00:00:29,314 | 主席在場委員先進今天我們在這裡要審查的是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跟刑法第141條之一之二的修正案嗎不是今天我想不分朝野各政黨我們要求的是要健全國會但是要注意我們是要健全 |
00:00:30,626 | 00:00:42,774 | 不是擴權,更不能濫權,甚至是侵犯人民依憲法保障的權利。」我們看到了今天為什麼主席跟國民黨團一而再再而三的 |
00:00:43,860 | 00:01:10,653 | 指控民進黨拖延議事其實沒有我們只是希望循著議事的程序讓民進黨黨還有其他國民黨其他委員的國會改革的方案可以進入來並同審查為什麼並同審查那麼重要?為什麼國民黨一直不讓民進黨團的提案進來並同審查呢?像剛剛有位委員說的不比較不知道一比較就知道嚴重在哪裡 |
00:01:11,946 | 00:01:27,717 | 其實今天要審查的由國民黨為主加上民眾黨民眾黨團所提出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國民黨的14個案子全部依附在今天的第二個部分就是刑法一事一條之一之二的修正 |
00:01:29,230 | 00:01:53,580 | 換言之國民黨所謂的國會健全就是要擴權就是要濫權甚至要用刑法141條之一之二來侵犯人民受憲法保障的權利所以刑法141之二之一這就是今天國民黨刑法修正的重點國民黨14個案子通通以藐視國會罪作為核心 |
00:01:54,759 | 00:02:10,092 | 我們就來看一看這個藐視國會罪到底在國民黨的提案當中他扮演一個如何讓立法院擴權甚至侵犯人權的方式我們看到的章名 刑法沒有這一章 刑法有第五章之一嗎 沒有 這個第五章之一藐視國會罪單獨設章 |
00:02:14,756 | 00:02:35,649 | 在立法說明當中請各位自己翻到第89頁他說是至第325及585先後揭示這是國民黨提案說明請你看喔立法院為有效行使刑法所賦予之立法職權本與固有之權能自得相有一定之調查權主動獲取行使之權所必要之相關資訊並能充分事變審慎決定以善盡民間之職責發揮權力分立制衡之機能說得很好但是 |
00:02:43,882 | 00:02:45,543 | 三)繼續審查委員楊瓊瓔等52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案。 |
00:03:03,894 | 00:03:15,248 | 不要時後得經院會決議,要求調查事項相關之人民及政府人員陳述證言或表示意見,對違反調查之意者在科署刑法環的範圍內施以必要的強制手段。 |
00:03:23,683 | 00:03:45,203 | 五八五告訴你可以用刑法嗎?你們的立法說明就跟自己引用的憲法自制第五……五八五就抵觸啦五八五說,爆發人民欸可不可以用刑法只有華環的行政的強制力國民黨目前的這個刑法的修正案完全自己抵觸自己的立法說明 |
00:03:46,064 | 00:04:10,666 | 我們來看一看今天我們本席要求主席讓今天列席的司法院的副廳長我們的法務部次長來說明因為在上週我們公聽會的時候他們有提出的一個書面意見這裡面說話什麼立法院行使調查權如涉及憲法保障的人民資本權利不僅應有憲法的依據而在該法律之內容必須明確必須符合比例原則及正當法律程序 |
00:04:12,759 | 00:04:38,516 | 國民黨團14個提案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通通繫覆在刑法第1、11、12更荒謬的我這邊要提一下待會因為有委員就要提案要說明溫委員今天補進來的這個根本連這個都沒有他說於立法院接受質詢時無故缺席拒絕答覆拒絕提供資料或虛謂不實之陳述 |
00:04:39,912 | 00:04:54,450 | 包括人民,或有其他藐視國會之行為。」在場只要基本上修過基本的法學概論的人都知道 |
00:04:55,541 | 00:05:18,557 | 刑法一定要最刑法定,要明確地寫出來,可以在刑法第11條之一寫其他藐視國會的行為嗎?這樣的刑法修正案放到這裡面來,真的要讓社會看得清楚。國民黨這一次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總共14個版本,加上刑法11條之一之後的修正版本兩個版本, |
00:05:19,878 | 00:05:30,614 | 就是要強制加諸人民藐視國會罪必須對人民應有憲法保障的權利刻以刑責完全違背他們自己所接觸的實質 |
00:05:32,469 | 00:05:56,781 | 五八五號的解釋所以我希望今天主席應該也要讓在場的這些邀請來的列席機關代表既然我們要大體討論邀請他來做什麼邀請他來就是做我們這些委員提案的版本當中就他們其他五權分立其他各院執掌的部分行政權執管的部分來加以說明可以嗎 |
00:05:57,501 | 00:06:06,616 | 最後一個部分我算我的那個大體討論發言結束那我是請問一下主席可不可以請他們做說明這我決定啦最後這個會議詢問啦請那個主席才是一下好不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