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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淑芬 @ 第11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林委員淑芬:(11時9分)主席、大家午安,還是請薛部長。
1 主席:好,請薛部長。
2 薛部長瑞元:委員好。
3 林委員淑芬:部長,我今天來這裡要先再一次地強調,有關黃子佼去購買影片的來源,這個創意私房本身就是一個性犯罪網站,它不是持有未成年性犯罪影像而已喔,還包括成年的女性,它的網站內容都是上廁所、更衣室、偷拍,或者是很多感情生變前的前女友不雅照、性愛片,而且標榜上傳者是獨立開發拍攝;而且它還號稱自己網頁的特色是會附上當事人女子的臉書和IG帳戶去佐證。這個即便對成年的女性、成年的受害者都是難以抹滅的恐懼和身心的殘害,所以讓這些人每日、終日惶惶不安啊!深怕被指認,甚至不敢出面控訴。有的人也因為被公布了IG、臉書和學校,所以持續被跟蹤騷擾,甚至更進一步衍生了性侵害犯罪案件!
4 在黃子佼事件當中,大家在報導中都只看到他有7部未成年兒童性犯罪影像,我們還要再看到這一點,整個創意私房、整個論壇不是性產業,是性犯罪產業網站!所以你今天還在講說,就從法規上將它停網會不會引起爭議,我跟你講它是犯罪行為、它很標準!今天在這裡還有人以為看一下A片沒什麼,可是在這裡我再講一次,這一個論壇、這一個網站就不是A片,都是非法的、非自願性的私密影像,這些會員不管去拍攝或是去看的都是把自己病態的需求建立在一種犯罪基礎上,讓持有的人很爽,可是侵犯他人的隱私和痛苦,而且還金援這一類喪心病狂的產業,讓更多的女性和兒少受害人在那裡受害,所以他是加害者、助長性犯罪產業的共犯!
5 而且這個論壇還有一個特色是什麼,你知道嗎?可以點菜、可以出任務,你知道嗎?部長,他們還有點菜、點餐、出任務,你知道嗎?
6 薛部長瑞元:我不知道。
7 林委員淑芬:它把被害人的臉書、IG公開,它還可以點菜,點菜說你想看哪一類型的性犯罪影像,我們會有人去出任務!所以會員裡面有人點菜、出任務,如果是會員,大家付錢請人去做性犯罪影像,然後到時候緩起訴,點菜的人是主使、還是只是持有影片、還是只是觀看者?部長,這個點菜的會員?
8 薛部長瑞元:他有可能變成是教唆犯。
9 林委員淑芬:是教唆、指使,沒錯啊!所以我們今天在這裡非常嚴肅的講說,這一類的犯罪你給他緩起訴,或是依現有的法規、現有的法律你還擔心這會不會被訴願,這個在行政處分上將它強制停網會不會引起什麼爭議,我告訴你,遠遠不會!他們是犯罪集團、做犯罪的事。然後你對一個有這麼大社會聲量還有財富資源的人緩起訴,你讓人家怎麼可以接受啊?他是會員、他是一個有可能提供性犯罪產業金援的共犯,如果他還點菜、有人幫他出任務,他就是教唆、指使者,教唆、指使性犯罪!所以地檢署在上個禮拜回應他們緩起訴,還講到一點叫做:兼顧保障受害少女不用再出庭承受二度傷害,才讓黃子佼緩起訴,而不是縱放被告。我們聽不下去、我們聽不下去!所以臺北地檢署這樣的作法是不是單一個案,我今天等一下再來討論。
10 我現在就教你,就看你們衛福部今天提供的數字,被害人的被害趨勢、特點是什麼?包含他們的年紀和性剝削的樣態,他們的特點是什麼?他們被害的趨勢是怎麼樣?
11 薛部長瑞元:被害的趨勢主要是影像部分。
12 林委員淑芬:不是啦,就年齡和性剝削的樣態。
13 薛部長瑞元:年齡可能有一點趨向在十出頭歲。
14 林委員淑芬:到國小啦,已經是12到18歲為大宗啦,已經到國小了,這個是受害者,然後性勒索成為新型態,不分性別,你剛剛講的你想想看,剛才說點菜、出任務,出任務的方式有的時候去釣魚,釣魚式的出任務,一種是在網路上網戀,然後他要拍照片、拍影像給他,然後他把他拍的上傳到網站上去,這種也有喔!釣魚式的,這個是性犯罪產業,還有一種是詐騙產業。
15 這裡有一位叫趙逸帆,他可能是教育領域的或是心理諮商領域的,他說手遊裡或遊戲裡的性剝削很嚴重,你知道傳說對決這個遊戲裡面,世界聊天室的訊息截圖,可以看到遊戲正在進行,旁邊有各種各式各樣的聊天室,他說每一款遊戲都有一樣的狀況,可以連線、可以傳遞訊息、可以聊天,這裡面的性剝削分成五種狀況,第一種是對價物品的交換,利誘小孩子,因為小孩子很容易受騙,另外一種聊天室還有一個叫做情侶聊天室,情侶系統剛好滿足小孩子在情感上的需求、在青春期的好奇,所以很多男生收到女生傳的私密照,然後男生也把自己私密照再傳出去,這些照片到底是大人釣魚誘騙還是真實的?他的對象是什麼都不知道,還有一種聊天室是每天在那裡有性需求的邀請,你想不想愛愛、聊色色的邀請。
16 在遊戲裡面還有這種排位、有組隊的手遊,有陪打、陪玩系統這種文化,讓能力低的提升能力、階級,所以要強的去帶弱的,這在遊戲裡面,所以陪玩、陪聊的越多,然後加害者用變聲器去接近孩子建立信任,然後就開始進一步的邀約實體陪玩等等,還有一種是公會組織系統。我今天要講這個是,其實在遊戲裡面有沒有具體認識這一些人,我們都不知道,裡面的誘拐很多,遊戲有沒有人在管理?部長,遊戲聊天室裡面的網公、網婆制度有沒有人在管理?遊戲裡面經常說你要不要想愛愛、想色色、進來聊天的邀請,有沒有人在管理?
17 薛部長瑞元:遊戲的部分,老實講衛福部沒有能力去管。
18 林委員淑芬:那誰要管?我們的孩子每天都在陷阱裡面,你今天說你沒有能力管。
19 薛部長瑞元:對。
20 林委員淑芬:雙手一攤說你沒有能力管?那誰要保護我們的小孩?到時候勒索就來了,在這個裡面,詐騙集團也在裡面,性犯罪產業也在裡面,每個人都把小孩當成目標,每個人都在裡面釣魚,然後每個人到時候就會進行勒索,每個人都要剝削這些孩子,如你們所說,你說你沒有辦法管,那我們小孩子怎麼辦?
21 薛部長瑞元:我們是沒有能力、工具、方法去管。
22 林委員淑芬:那你告訴我合理的工具和能力是要怎麼管?
23 薛部長瑞元:委員應該知道今天出席的部會裡面有……
24 林委員淑芬:我知道今天出席的部會,其他部會的層級都很低啊!低到這麼低,我都不曉得要問誰了!我問你具體要怎麼管?我現在再告訴你,你們明明知道,以去年為例,這些利用兒童拍攝的性剝削影片已經達到2,903件,這是去年的,前年還有1,971件,一年內大幅成長1,000件,增加了30、40%的受害者。
25 薛部長瑞元:這是有關於性影像的部分。
26 林委員淑芬:受害啊。
27 薛部長瑞元:性剝削啦!
28 林委員淑芬:一年增加1,000件,增加三成以上耶!
29 薛部長瑞元:對,兒少性剝削的部分。
30 林委員淑芬:對啊!影像式的性剝削,那怎麼辦?
31 薛部長瑞元:是啊!我們現在……其實有幾位委員在問的時候,大概我們的方向……
32 林委員淑芬:不是只有加重,徒法不足以自行,我現在再告訴你,你知道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量刑低、起訴率也低!歷年來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的案件通常以不起訴及緩起訴居多,差不多有65.2%的比例,是不是?65%。
33 薛部長瑞元:這法務部比較清楚。
34 林委員淑芬:你說法務部比較清楚,但你不能不知道,你們是防制兒少性剝削的主管機關,雖然是法務部的責任,但你們不能不知道啊!部長!
35 薛部長瑞元:知道,可以知道啊!
36 林委員淑芬:那我再問你,比例到底有多高?副司長,你也說一下,緩起訴或不起訴的居多。
37 簡副司長美慧:報告委員,因為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的犯罪類型態樣很多,相關的統計數據我們可以回去再統計……
38 林委員淑芬:你今天來這裡報告,人家問你你知道黃子佼是緩起訴,大家對緩起訴都很有意見,然後你就來這裡備詢,你什麼資料都沒有準備,你也敢來嗎?是因為你的層級太低嗎?
39 簡副司長美慧:報告委員,我們有準備跟這個案件相關的資料……
40 林委員淑芬:你唸一下給我聽,跟我剛剛問的問題相關的資料,你沒有準備到我問的問題,那你準備了什麼,唸給我聽一下。
41 簡副司長美慧:我們主要準備的就是針對今天這個專題的報告,要來說明法制面上的部分到底怎麼樣去防制數位……
42 林委員淑芬:不要再說了,法制面?你連數據都沒有準備,你們這樣在這裡準備是虛與委蛇、聊備一格!
43 簡副司長美慧:我們還有相關的因應作為……
44 林委員淑芬:你回去!刑事局也沒什麼人,只有警察防治組,還一個副組長,刑事局從2014年跟美國一個NGO(美國國家失蹤及受剝削兒童中心)建立窗口,透過美方資料庫和通報機制,突破因為網路匿名和加密科技導致長久以來警方偵辦性剝削案件困難的因素,就讓他突破了,可是這位報導者跨國訪談這一個美國NGO(NCMEC)的總監Jennifer Newman的時候,他從全球兒童性剝削的通報系統(CyberTipline)的統計中發現,從2019年到2022年,美方偵測兒少性剝削影像來自臺灣IP的通報數量成長2.3倍,數量多少你知道嗎?副組長?
45 斯副組長儀仙:謝謝委員,我們刑事局的同仁在這邊,我請他們回答……
46 林委員淑芬:你都不知道,這裡都沒適合的層級,從IP的數量來看,來自臺灣的數量從3萬變成7萬,凸顯性剝削影像在臺灣氾濫的程度,而這些資訊,我們都知道你們會說偵查人力不足、缺乏經費、偵查辦案的專業能力不足,但我們今天看到這個是說我們偵查的能力還需要透過外國的NGO來幫助我們刑事局,還需要外國的NGO透過臺灣的NGO和中央主管機關通報,從這件事情就知道我們是多麼的無能!
47 最後,為什麼徒法不足以自行?我們今天加重刑責了,還是有很大的問題啊!因為像2012年成立的創意私房、2021年把它停網、封網了,可是它把「.net」改成「.com」以後,它還是在繼續經營,我要講今天創意私房這個個案就像是一個房間裡面的大象,大家都看到了,但是就算被看到了,我們要怎麼處理仍然沒有共識,然後它上一次的經驗是一個月後回歸,一個月以後它如果再滿血回歸、挑戰公權力,我覺得我們是滿面全豆花啦!政府被人看衰,這也不是沒有道理。
48 我要舉一個具體的例子,我一直講徒法不足以自行,我這裡有一個個案,除了黃子佼緩起訴以外,檢察機關動輒就是緩起訴,還可以講是為了被害人好,不用出庭,我今天再講一個彰化地方法院刑事判決,一個大學生去網路上網戀,然後叫一個未成年女性拍照,這個照片很鹹溼啦,這個判決在這裡,我們誘拐、誘騙未成年兒童拍攝影像,不論是被拍或是自行拍攝,是觸犯哪一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幾條?第幾條?你不知道喔?
49 張司長秀鴛:第三十六條。
50 林委員淑芬:第三十六條的刑度從幾年開始?為什麼我說要加重刑度,如果檢警審辦案的態度沒有改變的話,沒有效啦!你看這個個案,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是三年以上,但法院怎麼判的你知道嗎?他被判多久你知道嗎?判了一年十個月,緩刑五年!刑度是三年以上的個案,怎麼有可能判一年十個月呢?為什麼?司長你想得出來嗎?部長你想得出來嗎?各位委員你們想得出來嗎?本刑是三年以上,他怎麼可以被判一年十個月?
51 薛部長瑞元:我是沒有看到判決書啦!
52 林委員淑芬:我唸給你聽,他觸犯的規定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但判決理由中表示刑度不可謂不重,然同為是類案件犯罪,其原因動機不一,犯罪情節亦未必相同,其行為所造成的社會危害程度亦有別,依其情狀量以適度之刑責應足以懲儆,並且可達到防衛社會的目的,自非不可考量其主觀惡性與客觀犯行有無顯可憐憫之處,所以適用刑法第五十九條之規定酌量減輕其刑,期使個案裁判之量刑,能斟酌至當,符合比例原則。
53 我們都知道誘拐未成年拍攝影像的刑度是最輕本刑三年以上,但法官的態度認為這個沒啥,法官知道他有沒有把影片上傳到創意私房嗎?他不知道拍這種現在都是釣魚式的,很多都是為了賣錢。這個還不是最嚴重的,你自己看10月14號的新聞,一個警察誘騙三個未成年少女,他在別的網站上的影像外洩,然後警察知道了就來找他,警察叫他再拍一次,然後上傳到論壇,這個警察照道理說是違反了第三十六條,結果這個警察被判多久,你知道嗎?
54 斯副組長儀仙:一年十個月。
55 林委員淑芬:為什麼判一年十個月?第三十六條最輕本刑就三年以上,但他連被起訴時用第三十六條的條文都沒有,為什麼?為什麼?檢察官發生什麼事了?法官發生什麼事了?警察辦案發生什麼事?這種狀況你們都沒有認為很奇怪嗎?部長,在這裡你不能跟我們說你們沒有辦法,不能說這不是你管的,不能這樣說!你是主管機關,你也要去會同相關檢警審看要怎麼處理,這些案件要怎麼辦,明明已經有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在那裡,到最後卻有辦法只判一年十個月,每案都判一年十個月,每案都緩起訴,大多數都緩起訴,每案都能減刑,這樣對嗎?難怪這些人敢這麼做嘛!加重,我們今天在這裡說要加重有用嗎?加重以後減刑,加重有用嗎?加重以後緩起訴。所以徒法不足以自行啊!語重心長!
56 抱歉,我占多了時間。謝謝。
57 主席:謝謝林淑芬委員的質詢,等一下洪申翰委員發言結束後處理臨時提案。
58 現在請王正旭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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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1-26-12
speakers ["王育敏","陳昭姿","林月琴","陳菁徽","涂權吉","盧縣一","廖偉翔","邱鎮軍","蘇清泉","林淑芬","王正旭","洪申翰","黃珊珊","黃捷","洪孟楷","張雅琳","沈伯洋","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麥玉珍","鄭天財Sra Kacaw","李彥秀","王鴻薇","黃秀芳","范雲","楊曜","劉建國","陳瑩","陳培瑜","牛煦庭","陳冠廷","羅智強","何欣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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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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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衛生福利部部長、內政部、法務部、教育部、數位發展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文化部就 「數位技術普及造成兒少性剝削案件增加之因應作為與現行政策檢討」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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