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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思瑤 @ 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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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349 00:00:18,437 說明這樣一個議案我在這裡非常的遺憾我聽到我們的召委那您堪稱法律專家那您剛剛的發言提案說明裡頭居然提到說立法委員不管是五權分立或三權分立就要監督這是廢話
00:00:19,497 00:00:26,043 我們每一天都在認真監督不管三權分立或是五權分立依據憲法的授權監督是國會之職責而且我們依憲法所授權的合理的範圍我們來進行我們的監督權限
00:00:38,314 00:00:58,451 我請主席應當回去把憲法63條有關於立法院的監督權憲法63條ABC的基本前提好好地閱讀一次。憲法63條規範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
00:00:59,292 00:01:10,579 大赦案、宣降案、構合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這就是憲法賦予國會的監督權限。國會也依據憲法的精神在憲法所賦予的監督範圍裡頭每一天我們都在理性監督。
00:01:21,425 00:01:24,287 非常遺憾國民黨的委員一再扣帽子一再貼標籤只要不支持國民黨的國會擴權的版本就說民進黨反對國會監督這是非常離譜的扣帽子這是非常離譜的貼標籤今天在審查國會改革為什麼
00:01:47,065 00:01:49,407 我們認為國民黨的擴權版本其其以為不可就是在很多的權限立法院除了自己的監督權都扮演不好的前提之下還要過當的擴權同時去擔任法官要取代司法院的權利
00:02:08,419 00:02:10,240 還有委員說要制定監察委員行為法要當起監察委員或是管束監察委員獲勝者有國民黨的委員提案要有立法院可以任免行政官員之權
00:02:25,925 00:02:27,506 這些樣樣像像就是毀線就是違線立法委員當然要監督監督請回到憲法授權的範圍我再說一次立委再大
00:02:42,691 00:02:43,933 草案 也不能比憲法更大。立委再了不起也不要貪心貪婪的要取代司法院、取代監察院、取代行政院的權限。所以我在
00:02:57,788 00:03:03,472 草案)繼續審查委員楊瓊瓔等52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繼續審查委員楊瓊瓔等52人擬具
00:03:15,719 00:03:21,666 協助也請公正的主持議事讓所有的委員版本黨團版本並按審查提升審查的效能提升審查的品質我不曉得國民黨委員在害怕什麼
00:03:34,139 00:03:37,781 你們的職權行使法跟民進黨的版本並在一起被比較、被檢視。你們害怕什麼?你們擔心你們的版本跟民進黨的版本一起經過社會的檢視會不堪的被發現你們違反憲法社會主導。我們現在休息五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