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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9時23分)麻煩衛福部部長,還有內政部警政署防治組的斯副組長、數位發展部資源管理司的副司長曾文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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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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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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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部長好,還有兩位組長。部長,這次透過黃子佼的事件我們大概知道有買方就有源源不斷的賣方,當時的立法理由事實上也講得非常清楚,本來有提出德國跟奧地利,不知道為什麼我們最後反而是選擇刑度最輕的日本作為參考,而且這個時間需要回溯到110年我們就已經破獲了類似韓國的N號房,可是112年定這個法竟然會選擇刑度最輕的!我想大家都會有一些共識,尤其是這次的黃子佼事件,因為剛被封的這個某論壇就高達5,418位會員,我相信他們大概沒在怕的啦,為什麼?反正封了之後只要負擔3到30萬的罰金就可以脫身,如果從法來看的話,只要3到30萬就可以脫身,所以上週我們大概也跟其他委員有共識未來要提高刑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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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今天最大的疑問不是在於刑度,未來三六、三八、三九的刑度勢必要提高,我要問的是國家就沒有責任了嗎?因為我不認為是這樣。上週在質詢後,衛福部立刻就請數發部把某個論壇封網了,根據執行單位的同仁透露,收到公文後10分鐘就可以封網,可是這個網站10年了,更特別的是110年12月,因為法院請它停止解析1個月,它又再度在臺灣沸沸揚揚地持續在賣,所以看起來是可以做,為什麼做不到?我今天要提醒,不是只有這個論壇有問題,因為我的同仁透過關鍵字搜尋,仍然有非常多疑似違反性影像的部分。剛好這幾天因為這個論壇被揭露之後,非常多的網民們把它丟在Google裡面,很容易透過關鍵字就搜尋到,所以有很多受害人,再度引起他情緒上的波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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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個非常嚴重,因此請問部長,衛福部是看新聞辦案嗎?外流的問題,其他的網站現在都有處理嗎?甚至有些已經死灰復燃的,你們知道嗎?還是要等受害者來跟你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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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以目前的機制來講,受害人申訴是主要的來源,這個我必須承認,但是普遍去搜尋網路上面到底有沒有這種涉及兒少的網站,我相信技術上應該可行,不過我們需要法律授權,因為會牽涉到有一點言論自由保障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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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是,如果要法律授權的話,遲遲也都沒有提出來。從法定後到今年為止,你採取被動申訴,所以每年大概只有9件案子,緩不濟急,為什麼?第一個,被害人可能礙於很多原因,他不會來跟你申訴。加害人怎麼可能來跟你申訴?他就是希望要下載這些影片,怎麼可能向你申訴呢?一年才處理9件,而且衛福部的報告提到有性影像下架的受理案件大概767件,通知業者處理的是767件,完成移除的665件,沒有錯,很好啊!感覺是移除的成功率為86.7%,看起來很高,可是這些影片不斷、不斷地複製,最重要的還是這個論壇,但一直都沒有再去處理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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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我剛剛跟陳昭姿委員回答的時候也說到,其實這種犯罪有兩種類型,一種就是被害人來檢舉,這個影片可能在任何的地方、網路上的任何地方,所以我們針對那個影片要下架,這是一種類型。第二種類型,就像剛剛委員所提到這一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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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這是要止血,你知道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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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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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否則的話,以你們的時間,18天到5個月的期限都有可能,這9件拖這麼久的話,基本上這些受害的影像都在網路上一直被流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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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是,所以前面那個下架移除的部分,我們的執行成功率是86.7%,但是封網的只有9件,原因就在於我們沒有辦法主動搜尋,我們沒有一個單位有辦法整天都在上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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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假設法不夠,那就應該修法,或者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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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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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有沒有牽扯到經費的問題,否則你們做了這個流程到底解決了什麼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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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來看一個很大的問題,事實上這是衛福部提供給我們的流程,我想問部長,你看這個流程有什麼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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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當然時間程序是比較冗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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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難怪會走18天或到5個月的時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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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所以現在這一點,也就是因為我們從母法到制定施行細則,施行細則五至七條的部分,這個程序是冗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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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告訴部長我最不能接受的兩件事情,第一個,目前影像中心處理的案源,只是消極被動地接受檢舉跟申訴,我剛剛提過,看影片、買影片的人不會來跟你報告。另外一方面,受害者可能基於自卑或被威脅,甚至被偷拍的人根本不知道,因為有的是廁所偷拍,你的案源如果來自其本身,這樣是做做樣子,根本沒有達到問題的核心。第二個,近期協助封網,是數發部發布,就是委託的台灣網路資訊中心,看了流程我整個傻眼,竟然是要走到最後一個流程才會有它,否則的話不會,那難怪會走18天到5個月的時間,這個流程根本就很荒謬!發文立即就可以封網,這個冗長的官僚作業我覺得簡直是國家級的笑話!上週部長也霸氣地說當天就可以斷網,那請問之前為什麼不做,到底這是流程的問題還是人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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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對,那個是流程問題,就是第一種類型,我們訂了一個施行細則,它的流程就是這麼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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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所以要求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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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上個禮拜是我跳過那個施行細則,其實這在法律上有一些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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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可是它本來在110年就停止解析,如果一發現,因為這個論壇非常特別的是它原創性非常高,其他的還不至於這樣,可是為什麼沒有這麼積極的動作?關於這樣的流程,是不是應該要把台灣網路資訊中心移到更前面?所以在這邊我要求是不是下午就可以立即做,第一個,衛福部請跟站在你旁邊的內政部警政署立即建立訊息交換平臺,緊急報案被害人的性影像目前沒有納入處理,那我要求性影像中心要納入緊急報案的案件。第二個,依照兒少性剝削條例第八條第一項或性侵害防治法第十三條,只要知道有犯罪嫌疑情事的時候就先限制跟移除,所以本席要求這個流程要立刻修正,一旦性影像中心判讀有犯罪嫌疑的話,例如是未成年的,就立刻通知數發部或者通傳會處理。部長,這個可以做得到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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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這要請數發部這邊表示一下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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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可是數發部也是說要等你們,所以你們的速度有多快,數發部才能有多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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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副司長文方:就技術面來講,我們接到正式函文以後就會協調TWNIC去處理。但是剛剛誠如委員說的,在程序面上,這個網站的內容是否違法,可能還是要主管機關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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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所以部長是不是要趕快止血?因為我這幾天都收到受害人……他們又看到影片在上傳的時候,對他們來講又情緒崩潰,所以速度請快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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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這個到底是誰?根據第八條,網路內容防護機構指的是誰,不知道?如果是iWIN,那我告訴你,iWIN叫做行政小幫手,它有5個婆婆,有經濟部、教育部、通傳會、衛福部、內政部,到底它先做誰的事情?兒少權法第四十六條授權它,它只做分級教育訓練、自律,然後它只通知平臺移除,可是這個法條是寫它可以去哦,我不知道當初為什麼衛福部……這邊會看到要來做,這是我的第一個疑問。第二個,如果媽媽叫4個兄弟去掃地,大家都各自看誰要去掃地,而你請了4個部會去做的時候,到底誰去做?都可以去,但可能通通都沒有去做,不是嗎?大家如果分工不明的話,人人可管,就人人不管,甚至也聽聽警員的一些心聲,因為目前看到經費不足、他們的人力不足,我覺得內政部也要做一些檢討,知道他們的狀態。在這邊期待要明定專責單位,就像剛剛部長說的,如果法授權的話,那有專責單位去海巡,我覺得第一時間可以做到,所以成立跨部會的性犯罪防治中心。我的這四項是期待衛福部,還有剛剛講的那個流程一個月內能夠修正送過來。以上,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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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這個流程可能沒有辦法一個月,要研議,這裡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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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我覺得只是把台灣網路資訊中心提到前面去,因為你把它放到最後,事實上是不可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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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這個事情沒有那麼簡單,跟委員報告,因為涉及到研判,有公權力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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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我請問一下部長,你要怎麼止血?否則這個影像不斷在流傳的時候,多一天在網路上就多一天傳輸出去的可能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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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對於網站的部分,我們可以先來處理,但最後還是需要法律授權給我們,不然我們做這件事情就有一點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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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法律不是沒有授權給你們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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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沒有、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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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法律就是說,你只要知道有犯罪情事的話,就可以去做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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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主動搜尋是指我們還不知道有犯罪就要去巡網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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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可是現在明明都知道有這個網站,你們也沒去做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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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那是另外一回事。我們現在已經可以做了,封網這件事情我們可以做了,但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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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那就是針對目前網路上已經有的,應該要馬上去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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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但是移除性影像這些下架的事情,那是各個不同的,那不是封網的問題,而是個別的影像要讓它抓下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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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我是說目前有好幾個已經存在的,那是不是優先做處理?我手頭上就有好幾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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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我手頭上沒有啊!因為我沒有辦法去搜尋啊!我還是要靠人家來檢舉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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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我想網民也都會告訴你到底有沒有啦!否則你就要推動去做檢舉啊!否則目前我們看不到你更積極的作為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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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不是啦!我不知道,要有人跟我做檢舉啊!這不是又回到原來的問題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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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可是現在申訴的人就是卡到這兩個問題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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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對啊!所以我就說,你要讓我能夠主動去搜尋嘛!那我可以委託一個團體或怎麼樣,它就是來接受我們的委託,每天在網站上面繞嘛!它去分析流量,那個可以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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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好,部長,你要講要多久的時間!現在我們的爭執點應該是在時間,可是我覺得止血真的很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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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時間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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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時間的部分我們再研議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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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會後請委員再跟部長溝通,因為下一個委員還要質詢。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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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請陳菁徽委員進行質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