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51013

蔡易餘 @ 第11屆第1會期財政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蔡委員易餘:(13時14分)好,壓軸啦!有請部長。
1 主席:請莊部長。
2 莊部長翠雲:委員好。
3 蔡委員易餘:部長好,我想跟你聊一下境外資金的匯回專法。它是從2019年到2021年開始鼓勵臺商或國外企業資金回臺,在2023年,實際匯回金額大概是3,351億,創造的國內投資是1,757億,國庫稅收也增加了292億。我想先請教部長,對於這項專法所創造的這些資金回流,以你現在回頭過去看,這樣的成效你覺得滿意嗎?
4 莊部長翠雲:委員,資金匯回專法希望的就是臺商能夠把在外面的資金匯回來,然後作實質的投資,事實上也達到了效果。在國內來說,其實我們在疫情期間的經濟表現都非常好,跟國內投資的暢旺是很有關連的。
5 蔡委員易餘:對,所以當時是鼓勵嘛!第一年匯回來的,稅金大概是課8%,第一年以後到第二年是10%,也就是兩年的時間。那麼依現在整個國際情勢,部長覺得有可能再啟動一次、以專法這樣的方式再鼓勵更多臺商把資金匯回來臺灣,繼續拚臺灣經濟嗎?
6 莊部長翠雲:在這個部分,目前並沒有這樣的規劃。
7 蔡委員易餘:目前沒有這樣的規劃?
8 莊部長翠雲:對。
9 蔡委員易餘:我覺得這部分可以去做。第一個是因為過去曾經有過這樣的成績,那未來是否要再啟動一次、鼓勵境外資金回流?這點我覺得部長可以討論看看、可以思考看看啦!
10 莊部長翠雲:這涉及政府整體政策的部分。
11 蔡委員易餘:回過頭來講,在制定境外資金匯回專法的時侯,事實上設定了這些資金的用途限制,主要是不希望當時這些錢全部匯入後仍投資臺灣的房地產,造成整個房價的上漲,所以在第六條設定了幾個管理、運用的方法。其中包括我現在所列舉的,第六條第二項提到「依前項第三款規定管理運用之資金,應自該資金存入外匯存款專戶之日起算,屆滿五年始得提取三分之一,屆滿六年得再提取三分之一,屆滿七年得全部提取。」那我要跟部長講一個重點,以這裡的屆滿5年來說,大概是什麼時候?
12 莊部長翠雲:今年7月開始就可以。
13 蔡委員易餘:今年7月嘛!我的投影片是寫8月啦!不過就是今年7月。
14 莊部長翠雲:對不起,是8月。
15 蔡委員易餘:8月啦!
16 莊部長翠雲:委員是正確的,8月是正確的。
17 蔡委員易餘:8月就屆滿5年了嘛!如果今年8月屆滿5年的話,得以提取1/3,部長覺得這樣會是多少錢?
18 莊部長翠雲:我們大概看了一下,預估是40億。
19 蔡委員易餘:40億而已嗎?
20 莊部長翠雲:就是第1個滿5年可提取的1/3、屆滿5年開始可以提取1/3的部分。
21 蔡委員易餘:對,但怎麼會只有40億?當時匯回的金額是三千多億耶!
22 莊部長翠雲:這部分我請署長說明好嗎?
23 蔡委員易餘:好。
24 宋署長秀玲:報告委員,因為企業申請資金匯回是陸續的,也就是在兩年期間陸續申請,今年會到期的是在……
25 蔡委員易餘:我懂你的意思,你指的是今年嘛!
26 宋署長秀玲:對,今年到期的。
27 蔡委員易餘:但是我們兩個講的是不一樣的觀念。我指的是從今年8月開始陸續會到期的資金,所以你可以想像,最起碼就有3,300億的1/3,也就是將近1,000億的金額……
28 宋署長秀玲:報告委員……
29 蔡委員易餘:有將近1,000億的金額可以讓他們自由提取。而我現在要呼籲的是,除了這1,000億,明年8月開始又有1/3,後年8月開始又有另外1/3,都陸續要到期了,所以表示這裡的錢將會進入臺灣整個自由經濟市場、自由金流市場,這部分會造成怎樣的衝擊?財政部有沒有邀集各部會討論?事實上是不是要先做好盤整、一些預先因應?
30 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告,那3,000億裡面已經有一千七百多億作實質投資了。
31 蔡委員易餘:當時的實質投資是有作一些限定的喔……
32 莊部長翠雲:對,但已經實質投資了。
33 蔡委員易餘:就是必須透過證券全權委託專戶從事金融投資。
34 莊部長翠雲:對。
35 蔡委員易餘:5%是自由運用,25%要作金融投資,但是第5年開始自由提取的1/3就全部可以自由運用了喔!
36 莊部長翠雲:對。
37 蔡委員易餘:25%作金融投資自然也不再限制了,所以這樣計算起來,可能會比我說的1,000億還要多一點。
38 莊部長翠雲:不,因為已經有資金先做實質投資了,並非還在專戶裡面,所以這個專戶要扣掉已經進行實質投資的部分。
39 蔡委員易餘:喔!好,要扣掉實質投資。
40 莊部長翠雲:是,要扣掉。
41 蔡委員易餘:那還是有一定的金額嘛!
42 莊部長翠雲:當然還是有一定的金額。
43 蔡委員易餘:對,有一定的金額,而且在申請日期5年內陸續會到期。
44 莊部長翠雲:對,陸續可以提取。
45 蔡委員易餘:陸續到期之後,這些錢就會變成自由的嘛!
46 莊部長翠雲:是。
47 蔡委員易餘:是自由運用的!
48 莊部長翠雲:是的。
49 蔡委員易餘:那我現在要呼籲的只是當這些錢開始可以自由運用後,會不會造成另外一波房價上漲?這點我覺得財政部可能要思考一下。
50 莊部長翠雲:好,了解。
51 蔡委員易餘:當然我不是說要繼續加以限制,但這些錢進來後,一定會有相當程度的衝擊啊!對房地產也好、對股市也好,對臺灣的市場經濟必定會有一定的衝擊出來,你們一定要防患於未然啊!
52 莊部長翠雲:是,了解,謝謝委員。
53 蔡委員易餘:謝謝。
54 主席:委員已經詢答完畢。
55 現在處理臨時提案,請議事人員宣讀。
56 一、
57 案由:依據現行《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旅客攜帶自用及家用行李物品(管制品及菸酒除外),總值在完稅價格2萬元以下免稅。惟2萬元入境免稅額度乃於民國78年訂定,考量35年來消費者物價指數之成長,並參考鄰近國家日本的入境免稅額度規定為20萬日圓,爰提案要求財政部檢討入境免稅額調整至新臺幣4.2萬元。
58 提案人:羅明才  賴士葆  林德福  黃珊珊  李彥秀
59 二、
60 有鑑403大地震撼動全台,繼921地震之後二十五年來規模最大的地震,震後至今超過700起餘震,除花蓮災區外,全國各地皆有房屋、工廠受損,財政部提出減稅方案,包含9大「災害損失稅捐減免」,減免項目包括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娛樂稅、貨物稅、菸酒稅、房屋稅、地價稅及使用牌照稅,幫助受災民眾減輕生活負擔。又,綜合所得稅災害申報損失總金額在新臺幣15萬元以下者,可自行檢具損失清單及證明文件,由國稅局書面審核。經查,此項規定為民國87年制定,至今已然26年未經調整。爰要求財政部將「綜合所得稅災害申報損失總金額書面審核金額」提高至30萬元,於一周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方案進度,並公開至財政部官網,以便民眾申請。
61 提案人:顏寬恒  李彥秀  林德福  羅明才  黃珊珊  賴士葆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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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1-20-7
speakers ["羅明才","賴士葆","林德福","楊瓊瓔","王正旭","黃捷","吳宗憲","黃珊珊","吳秉叡","郭國文","賴惠員","李彥秀","王世堅","顏寬恒","李坤城","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黃國昌","洪孟楷","鄭天財Sra Kacaw","張雅琳","鍾佳濱","張智倫","蔡易餘","王鴻薇","邱志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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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04-10"]
gazette_id 1132701
agenda_lcidc_ids ["11327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財政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所得稅法」12案:(一)審查本院委員羅明才等23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 草案」案、( 二) 審查本院國民黨黨團、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馬文君等 16 人、委員魯明哲等23 人、委員謝龍介等20人、委員賴士葆等17人、委員賴士葆等18人、委員林德福等21人、委員楊瓊 瓔等16人、委員賴士葆等28人、委員王正旭等17人分別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 等11案;二、審查「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4案:(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加值型及非加值 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黃捷等17人、委員吳宗憲等 18人分別擬具「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等3案(僅詢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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