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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坤城 @ 第11屆第1會期財政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李委員坤城:(11時42分)謝謝主席,我們請莊部長。
1 主席:請莊部長。
2 莊部長翠雲:委員好。
3 李委員坤城:部長好。上午9點的時候,我們的賴清德總統當選人宣布新的行政院院長卓榮泰院長,然後賴清德準總統對於卓榮泰組閣有3個期勉,他說希望能夠達到AI的行動創新內閣,要聽取民意、解決民瘼、回應人民的期待。我希望我們財政部也是朝這個方向走,好不好?
4 莊部長翠雲:是的,謝謝委員,我們會照這個方向。
5 李委員坤城:對啊!所以要照這個方向走,很多委員對於財政部的要求,我剛剛聽了前面9位委員對於財政部的一些要求、對於一些修法上面的調整,我看部長的態度好像是比較強硬一點點,沒有達到要聽取民意、解決民瘼、回應人民的期待這個方向來走啊!沒關係,我一個一個來問好了。
6 4月3號花蓮大地震,當然我們都表達哀悼之意,後續的重建工作也陸陸續續開始,接下來又要再開始報稅,4月3號的花蓮地震後,其實財政部也在第一時間提醒受災戶損失的一些稅捐要減免,要及時來申報。你們網站上面有寫到說有9個稅捐抵免的申報,除了營業稅還有娛樂稅之外,其他的要求都是限期30天,請問一下部長,這個大地震之後,很多災民的災後重建也需要一些時間,那你們又限期他30天必須要申報完,這個有沒有一些彈性、寬限的期間?
7 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告,我想這邊的30天,其實對民眾,尤其是花蓮地區受到重大災害的人來講可能時間不足,我們這個部分會來通案處理,把時間延長。
8 李委員坤城:都要延長嘛!因為你們現在除了……
9 莊部長翠雲:我們把它延長……
10 李委員坤城:營業稅跟娛樂稅是災後提出申請,其他7項都在災後30天內耶!那你可以延長到多久?
11 莊部長翠雲:我想國稅的部分是屬於我們的部分,我們把它延長到90天、3個月。
12 李委員坤城:3個月?
13 莊部長翠雲:我們想把時間拉得更長,讓民眾可以有比較寬裕的時間來處理這樣的事情。
14 李委員坤城:對啊!
15 莊部長翠雲:我想這個部分我們剛剛已經討論過,我們一定會朝這個方向……
16 李委員坤城:就站在災民的角度來想,30天實在是太緊了。
17 莊部長翠雲:是。
18 李委員坤城:很多都還在災後重建,很多搞不好自己的證件或什麼東西都找不到了,所以可以延長到3個月嘛?
19 莊部長翠雲:是,謝謝委員,我們把它延長。
20 李委員坤城:好,再請問一下,這次花蓮縣算是重災區,財政部的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也受理大量災損的相關申報,現在你們在15萬以內的災損是用書面,15萬以上要你們去會勘,是不是?這個可不可以做個調整?你們有這麼多人力來做這些會勘嗎?
21 莊部長翠雲:是,我想剛剛許多委員也都有提示,我們這個部分一定要調整,為什麼?第一個,因為這一次的災害蠻嚴重的,再加上我們應該要從寬、從速、從優,所以在金額上我們應該可以調高,我覺得這個可以調高,讓……
22 李委員坤城:調高到多少?
23 莊部長翠雲:我想我們至少可以調高到30萬吧!
24 李委員坤城:30萬?
25 莊部長翠雲:對。
26 李委員坤城:這個其實可以再高一點啦!其實真的可以再高一點啦!因為我是為了你們的人力著想。
27 莊部長翠雲:是。
28 李委員坤城:對啊!所以我是認為其實是可以再高一點啦!
29 莊部長翠雲:好,那我們盡力,我想這個部分至少我們調到30萬,第一個是讓人力可以負荷,也讓民眾可以減少一些困擾。
30 李委員坤城:對啊!我認為在這個時間就相信人民,也沒有災民願意遇到這個災損啦!我覺得在彼此信任的狀況之下,讓災民能夠方便……
31 莊部長翠雲:我們從從寬的角度來做。
32 李委員坤城:對,讓你們的人力也能夠在相關的負荷之內把這個事情做好,所以我是覺得30萬可以往上再做調整,好不好?
33 莊部長翠雲:我想這個看實際的需要,我們先到30萬,然後我們也從從寬、從速、從優來做處理。
34 李委員坤城:你們有多少人在花蓮分局?
35 莊部長翠雲:花蓮分局多少?
36 李局長怡慧:89人。
37 李委員坤城:多少人?
38 李局長怡慧:報告委員,我們花蓮分局的員額大概有89個。
39 李委員坤城:89個?那不可能89個都出去外面看啊!對不對?實際上去外面看的有多少人?
40 李局長怡慧:我們可以排程,其實我們在4月3號跟4月4號我們已經到……就營利事業所得稅的部分,我們已經到美崙工業區跟光華工業區那邊,其實我們已經都現勘完了。
41 李委員坤城:對啦!那當然還有很多……
42 李局長怡慧:那個人的部分,我們現在會再跟地方政府或村里幹事這邊一起來會勘,請他們來處理。
43 李委員坤城:對啦!我是覺得讓災民方便啦!也不要讓你們的人太累啦!好不好?
44 李局長怡慧:好,謝謝。
45 李委員坤城:剛剛也有很多委員提到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第八條的修法,就是有關女性的生理用品是不是能夠免稅,當然我剛剛也聽了部長很多的回應,我只是說,因為這個幾乎是三黨的共識了,如果三黨一致決定的話,我只問部長在執行上面有什麼困難嗎?
46 莊部長翠雲:讓署長來說明一下。
47 李委員坤城:好。
48 宋署長秀玲:報告委員,主要的原因是因為我們現在的營業稅是內含在售價裡面。
49 李委員坤城:對,我知道。
50 宋署長秀玲:所以我如果免的話,假設他今天沒有去調售價,最後的結果就是我們女性還是一樣沒有得到減稅的利益,如果真的……
51 李委員坤城:有沒有調降售價是誰要去查?
52 宋署長秀玲:除非你要特別有人去查價,但現在的重點是,因為我們整個減稅是3.8億,個別女性可以得到的減稅利益可能是蠻小的,到最後為了這個,我們特別要求廠商,因為他要免稅也要改程序……
53 李委員坤城:我覺得不要去講說對個別的女性來講是很少……
54 宋署長秀玲:對、對、對,我只是跟委員報告……
55 李委員坤城:月經貧窮這4個字你有聽過嗎?
56 宋署長秀玲:那我們講說……因為我也是女性,我可以理解、我可以理解,但是我現在要講……
57 李委員坤城:所以女人何苦為難女人。
58 宋署長秀玲:我絕對不會為難。
59 李委員坤城:對,不會嘛!對不對?署長你剛剛的這些答復,其實我都有聽了,我蠻專心聽的,你們的困難點在哪裡?稅收會減少、稽徵不容易……
60 宋署長秀玲:除了稅收減少,最重要是……
61 李委員坤城:我只問如果三黨一致決定要做,你們在執行上會有困難嗎?
62 莊部長翠雲:我想委員……
63 李委員坤城:其實這個在2016年林全當院長時就開始講了,講講講,已經8年了。
64 莊部長翠雲:如果我們減稅以後能夠真的照顧到女性朋友,然後在生理用品的負擔上可以減輕,那當然值得,但問題是在售價裡就內含了,最後會不會反映在全部的售價裡面,讓女性朋友……
65 李委員坤城:如果沒有反映到售價,那會有另外一個機制來查,對不對?
66 莊部長翠雲:是,來查……
67 李委員坤城:這個就不是你們財政部的職責,對不對?財政部就是處理營業稅的部分,譬如免稅之後,到底廠商的產品價格有沒有下降,那又是其他單位要去處理的事情,這個不是你們要去處理的吧?
68 莊部長翠雲:話是這麼說,但政府其實是一體的,在機制上,如果查價能夠真的落實讓女性朋友享受到這樣的優惠,那當然是好,但我覺得查價機制上恐怕有困難,因為我們也知道,各種品牌有各種不同的價格,它要怎麼調也有各種因素,有時候就突然調個1元、2元或10元、20元,廠商會跟你說是其他生產成本提高等等,至於要把營業稅免徵的部分反映在這裡面,在實務執行上確實是很難辨識。
69 李委員坤城:所以部長還是認為這一條沒辦法修就對了?
70 莊部長翠雲:我想這個修法要有它的有效性,又能達到我們真正的目的,是不是有其他方式可以同樣達到……
71 李委員坤城:有,其他方式我也聽過了……
72 莊部長翠雲:對,我覺得其他方式也可以並進。
73 李委員坤城:我只是提醒部長,很難得三黨會有一致的共識,尤其這個是民生議題,部長的原則、困難點我當然知道,但希望你們可以去突破這個困難點,那麼這個事情做起來就有意義,如果說有困難點大家就不做,那當然就是原地踏步,但如果能夠有所突破,也造福女性,那我認為這樣就成功了,就成功了。雖然我不知道520之後你是不是還站在這邊,但我覺得那不重要,至少在你任內能夠多做一些不管是對女性或對全國老百姓都有益的事情,我認為這個還是請部長考慮一下,好不好?
74 莊部長翠雲:好。
75 李委員坤城:因為這個難得是三黨的共識。好,時間有限,我看到很多同仁針對所得稅法提出修改,當然調降大家都很開心,但是我也發現所得稅法從32年1月30日制定之後到112年12月19日,總共修訂了69次,尤其是第十七條,去年12月19日才修法調高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及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這個是去年修法的,113(今)年適用,但要等到114年,也就是明年申請時才能夠享受,現在我們看到相關提案又提出來了,因此我建議是不是可以按照所得稅法第五條的規定增訂物調機制,在第十七條也增訂扣除額的物調機制,不要說每次剛修完沒多久,大家覺得不夠,又要繼續再降下去,至少要有一個機制可以做一個標準,不要說每一年或每個會期,只要所得稅法相關條文修正的時候,明明去年才調,今年又再提出調整的建議,可不可以按照第五條規定增訂一個物調機制?
76 莊部長翠雲:委員這個部分的建議,我們一併納入研議。
77 李委員坤城:一併納入研議?
78 莊部長翠雲:是,一併納入研議。
79 李委員坤城:所以會做,是不是?
80 莊部長翠雲:一併納入整體的研議。
81 李委員坤城:好啦!那就來做,當然每個委員都希望稅能夠少繳,但我認為要有一個機制在,不然就變成是漫天喊價,好不好?
82 莊部長翠雲:瞭解,謝謝委員。
83 李委員坤城:好,謝謝部長,謝謝主席。
84 主席:謝謝。現在質詢請黃珊珊黃委員。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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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1-20-7
speakers ["羅明才","賴士葆","林德福","楊瓊瓔","王正旭","黃捷","吳宗憲","黃珊珊","吳秉叡","郭國文","賴惠員","李彥秀","王世堅","顏寬恒","李坤城","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黃國昌","洪孟楷","鄭天財Sra Kacaw","張雅琳","鍾佳濱","張智倫","蔡易餘","王鴻薇","邱志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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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04-10"]
gazette_id 1132701
agenda_lcidc_ids ["11327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財政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所得稅法」12案:(一)審查本院委員羅明才等23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 草案」案、( 二) 審查本院國民黨黨團、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馬文君等 16 人、委員魯明哲等23 人、委員謝龍介等20人、委員賴士葆等17人、委員賴士葆等18人、委員林德福等21人、委員楊瓊 瓔等16人、委員賴士葆等28人、委員王正旭等17人分別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 等11案;二、審查「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4案:(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加值型及非加值 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黃捷等17人、委員吳宗憲等 18人分別擬具「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等3案(僅詢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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