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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孟楷 @ 第11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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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9,637 00:00:11,678 主席謝謝麻煩請次長跟署長好次長跟署長請
00:00:16,827 00:00:35,559 市長 署長之前有看到說藍鞋他們在內部開會的時候居然有講是說國手打不好要懲處後來藍鞋是出來講是說這是個別代表意見並不是最後的一個結論但是馬上就讓國人炸鍋覺得是說我們現在國手是
00:00:36,601 00:00:52,937 大家攔斜或是我們的相關單位是慣老闆嗎就是說這個選手去打比賽你可能出場費都還不知道有沒有然後結果打不好居然還要懲處有沒有這樣的事情還是我們未來會不會有這樣這是我們這個上級機關的態度嗎
00:00:55,099 00:01:19,322 跟委員報告一下,我想那個攔協個別的人員的這個相關意見那這個部分並沒有納入你認同嗎?你認同這樣的態度嗎?應該是不認同這樣子的一個手法那我們應該是更和諧的方式來處理狗肝小肝的事情每一位選手,我想只要能夠披上中華隊的戰袍不管是大小賽事、國內國外賽事都一定是
00:01:20,643 00:01:41,210 聽盡全力 全力以赴拿到獎牌這個是至少無上光榮打不好 有很多的因素但如果說打不好的話就究責那下一次誰要願意披上這個戰袍那再者好像是慣老闆就是你有收益的時候我才要付薪水這樣子我想是不對的
00:01:42,439 00:01:58,113 所以次長,未來我們應該不會有任何的這個協會或是說我們的中央機關會還有這樣的一個思維或想法吧?應該是不會有這樣子的思維跟想法,對,不能夠有這樣子的思維跟想法來,那我再請教
00:01:58,974 00:02:23,546 你們今天討論裡面有講到是說出賽費的部分出賽費某種程度上本席的理解以及我們國民體育法第21條其實當初的立法精神它比較像是一個出賽的基本薪資的概念嘛它不是獎金喔獎金是另外的獎金出賽費是說我今天出場一場球賽可能五千塊一萬塊的一個車馬費補貼它是出賽費
00:02:27,079 00:02:46,876 那我們在第4頁你的出賽費還有講說未來應在賽前跟選手溝通說明讓選手得以賽前掌握出賽費的相關資訊那到底是要給選手還是不給選手跟委員報告一下依照國民體育法第21條對是的如果是特定體育團體舉辦或參與這個受益的這個商業性賽事時應該祝福選手的出賽費是
00:02:53,101 00:03:17,799 那就有一個盲點到底是有盈餘有獲利才要給出賽費還是這個球賽只要賣票就要給出賽費當初的立法精神是什麼如果它是獲有門票、廣告、媒體收入其他商業性質的收入而且盈餘的時候而且有盈餘嗎立法精神是而且有盈餘嗎這個是在我們的執法施行細則第7條是有這樣子的一個規定
00:03:19,901 00:03:32,739 不是啊我們當初的立法精神執法不能逾越母法國民體育法第21條寫的第4款寫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就是當初的立法精神我們講了
00:03:37,372 00:03:54,329 主管機關應該按照國際運動賽會制定國家代表隊培訓及參賽選手零用金制度特定體育團體舉辦或參與具收益之商業性賽會應支付選手出賽費有寫到盈餘兩個字嗎?
00:03:57,852 00:04:19,225 報告委員我想這個回歸到我們當時委員們在立這個法的精神那我們分為幾個簡單的分為幾個量態如果我們現在在輔導協會如果你今天是一個表演賽事純商業的賽事就算你不一定有盈餘我覺得應該也是要把出賽費列為成本之一但是如果它是一個正式錦標賽比方說亞錦賽那我們是希望協會有盈餘的時候要來給這樣的出賽費我想這樣子會比較
00:04:25,449 00:04:47,022 這變成是我們主管機關體育署反而是還讓選手跟這些我們的體育團體來去喬啊?初賽賽可以用喬的對不對?你還要讓他們直接去跟選手去喬說欸你們去喬只要你們喬得好的話就不要來煩我啊我主管機關沒有意見只要你們喬得好報告委員這部分我們是有在要求協會要那個如果是純商業賽是應該要給
00:04:50,104 00:05:15,312 但是回到母法精神嘛我們現在當初立法為什麼要立這一條法為什麼當初在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的時候討論那麼久就是認為是說過去長期以來選手相對來講是弱勢而出賽費並不是獎金本席再強調一點沒錯不管是一場比賽三千五千一萬那叫車馬費那叫出賽費那叫最基本的一個出賽的補貼
00:05:16,952 00:05:17,152 蘇貞昌 蘇貞昌
00:05:38,576 00:05:47,142 一般民間企業可以講是說等我今天公司有賺錢了我開一家餐廳餐廳裡面有收入了我再給廚師錢我再給服務生錢可以這樣嗎
00:05:48,584 00:06:09,310 那個是基本薪資基本薪資是你只要有開店做生意你就應該給基本薪資額外獎金是我跟你講說我跟你制定好我達到多少業績我達到多少門檻我可以額外再發個獎金這是兩個不一樣的概念所以今天講的是出賽費本席看到你第4頁的第3點寫出賽費本席就很失望
00:06:10,677 00:06:28,752 你搞得好像是還要協會可以去跟選手溝通跟選手喬出賽費還可以用喬的喔?阿如果說這樣的話我們當初制定這條法令就不用啦我給你母法的精神讓你主管機關好做事結果你居然是說你選手可以協會跟選手喬有沒有檢討的空間阿?次長
00:06:35,539 00:07:03,738 市長這是你的慣老闆心態嗎這個部分基本上 包含剛剛提到的收入有盈餘當然這個盈餘的解釋是有這個空間如果是把那個出賽會的部分也列為支出的話那基本上這個當然有討論的空間我想委員的意見的部分我們是不是請體育署這邊我們會來進行進一步的研議進一步研議 什麼時候可以研議你其實之前已經研議過了研議出來的結果就是今天這樣啊你要再研議怎麼樣
00:07:06,438 00:07:24,333 我們今天很心平氣和的大家都是為了讓國內的體育運動發展的產業層面更好那我們現在在講這個最基本的你可以認同我剛剛講薪資跟獎金的概念嗎我認同認同非常好那這樣子是不是應該要給予選手最基本的保障不管說一場出賽費
00:07:26,335 00:07:28,435 包委員我們會往這個方向來做研議啦
00:07:55,283 00:08:24,071 因為我們現在的癥結點是在於比方說像亞警賽、市警賽這樣子的一個正式的錦標賽而大部分其實九成都是沒有盈餘都會虧錢那這部分是靠政府在支持是,但是這些比賽都有收門票而且它有有形跟無形的收益有些時候它可能是贊助的一個眼球的焦點有些時候如果說它真的很多人在討論的時候國內觀眾的一個關注度其實這都是有形無形的
00:08:30,136 00:08:42,347 三個月內請要求體育署針對這個部分符合魔法精神要求國內外的賽事都應該要符合魔法精神費率怎麼樣你們來定力但是重點是出賽費的精神一定要保有
00:08:44,552 00:08:59,277 來再來喔其實本席今天準備很多的一個題目啦那其中很重要假球現在持棒35年今天我支持的兄弟像要在這個首戰主場首戰也要開打那直籃剛剛報告裡面有講到
00:09:01,058 00:09:17,756 有發生疑似假球案寫得也蠻含蓄的啦但重點在於是說假球是大家都沒有辦法接受的我先請教今天有看到說可能未來的台灣運財裡面會發行也要研議國內的直燃運動是不是有譜了
00:09:19,387 00:09:34,644 目前只有SBL已經確定是已經正在進行當中那我們在今年的第三屆剛簽約的時候我們有跟台灣運彩公司要求他們要去研議T聯盟跟P聯盟也要納進來那目前他們還在做計算當中是
00:09:35,345 00:10:02,987 因為運彩當然它的這個機制最主要是它需要有更多的數據來去算出賠率讓大家參與但是如果說能夠放入運彩的話其實會是三贏的局面第一這個聯盟的賽事也會更多人看第二也有更多的一個這個效益還有第三球迷去看球的時候我花一百塊兩百塊我去支持一下我自己的心目中的球隊也算是一種更投入的參與嘛是不是那
00:10:03,747 00:10:16,323 現在的重點就在於是說還沒有納入那我們也講如果說打假球的話就會有運彩發行條例21條來防範假球防制對不對可是現在運彩發行條例21條只有說投注標的運動競技賽事
00:10:22,483 00:10:38,490 對﹗
00:10:38,670 00:10:53,502 好 那我們現在應不應該要去檢討因為我們既然也希望能夠培養我們國內職籃賽事能夠嚇阻就要用比較高的一個刑責那目前的法規居然是沒有規範到而沒有規範到主要原因是因為他沒有納入我們的頭
00:10:54,468 00:10:56,128 剛同仁已經回報說T1已經納入了現在剩下P聯盟
00:11:23,734 00:11:25,936 本席也提起就是我們這邊也會針對這個修法的部分
00:11:45,774 00:12:09,992 國內重大賽事或是說金主管機關認可的賽事應該也要一致因為它有可能是現在還沒有被投注標的但有可能是未來潛在的投注標的那我們當然都要健全這樣的一個產業防止假球的發生那最後今天本席有一個臨時提案也是針對現在我們的中華職棒在2020年有成立一個球員的防堵
00:12:12,207 00:12:40,021 就是希望球員他們自發性的他們也可以提撥一些基金跟聯盟跟這個球團來提供基金那未來這個球員他們如果說退休的時候他們有另外一筆的一個創業基金或是收入那目前這個是對於整個職業運動生涯的一個延續那我們也想是說既然中華職棒已經推廣了幾年的時間感覺起來成效也都還可以那是不是有考慮在直男運動這部分也可以來積極的來推動
00:12:41,275 00:13:04,802 幫委員這部分我們也是請藍鞋這邊要去做跟聯盟做討論的確已經提醒他們這一點好那我也希望啊體育署這邊能夠有更積極的角色我們今天也一個這個臨時提案我最重點在於說希望體育署以身為主管機關的部分瞭解一下說職業棒球他們現在的防堵球員防堵基金現在運行面臨到一個什麼樣的不足的地方
00:13:05,262 00:13:25,463 能夠做一個經濟那以及如果說直籃球員這邊也有考慮要成立的話能夠來協助他們找勞資雙方共同來討論延伤在3個月內能夠提出直籃運動當然他們是要自己成立但我是說體育署這邊能夠有一個比較積極的角色去媒合去討論他們的一個雙方進行這樣可以嗎
00:13:28,016 00:13:30,138 所以就是因為比較難掌握所以我才麻煩主管機關要去掌握
00:13:45,330 00:13:45,590 蘇長,可以同意嗎?
00:14:15,431 00:14:15,452 好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