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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秀寳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7次會議
Index |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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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陳委員秀寳:(12時25分)經濟部工業局彰濱工業區資源化處理中心興建營運移轉計畫BOT案,也就是晶鼎焚化爐的設置案,是105年立法院審議106年總預算的時候,由廖國棟、王惠美、張麗善、孔文吉委員提出,鑑於工業局推動工業區污水處理業務OT有成,而為了解決工業區污泥棄置的困擾,因此提出主決議,建議彰濱工業區工業污泥處理廠計畫朝民營化方向來進行。 |
1 | 本案在108年完成可行性評估,在109年招商採BOT的方式進行,改為興建兩座焚化爐、一座掩埋場,以及廢轉能的再利用系統。但是現在時空環境巨變,彰化已經有9座焚化爐,包括彰濱縣西區有6座事業廢棄物焚化爐,以及和美、溪州有3座垃圾焚化爐,應已足以處理一般與事業廢棄物,而且廢棄物的處理,應該就近來處理,不能把全臺灣的廢棄物都要運到彰濱來處理,這樣才符合環保與減碳的政策,因此,鄉親反對彰濱工業區設置晶鼎焚化爐。 |
2 | 秀寳身為在地的民意代表,一直都與鄉親在一起。身為彰化縣民、身為鹿港鎮民,秀寳反對晶鼎焚化爐的設置,但更認為晶鼎案停止設置一定要依法行政,依循正確的法律程序來進行,而不是倉促地提案到院會,企圖用表決的方式來處理。本席覺得遺憾,特定的團體、政黨與委員為了政治利益的考量,將晶鼎案操作成政治秀,這樣根本是不尊重民主法治。 |
3 | 經濟部在去年4月21日就已經說晶鼎案設置有疑慮,必須與當地的民眾溝通,取得共識後才能動工。在這個月(3月)15日秀寳召開協調會,經濟部也表明本案(晶鼎案)如果無法完成與地方溝通、達成共識,並且取得環境部與地方政府的許可文件,將朝解約方向來進行。環境部昨天也發出公文表示,晶鼎公司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同時也指名3月14日的公開說明會程序不完備、無效。 |
4 | 秀寳一定會嚴格地監督政府依法行政、合法合規地進行解約與後續停止興建的程序。同時,也要求彰化縣政府與王惠美縣長要做好地方政府應有的作為,地方民意需要縣府的支持,請縣府不要發出晶鼎案的建照。以上,謝謝。 |
5 | 主席:下一位請洪申翰委員發言。洪申翰委員不發言。 |
6 | 登記發言委員均已發言完畢。 |
7 | 針對本案,現有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逕付二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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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院會-11-1-7 |
speakers | ["江啟臣"] |
page_start | 1 |
meetingDate | ["2024-03-29"] |
gazette_id | 1131801 |
agenda_lcidc_ids | ["1131801_00002"]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7次會議紀錄 |
content | 報告事項 |
agenda_id | 1131801_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