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
翁委員曉玲:(10時55分)主席好,有請少家廳謝廳長。 |
1 |
主席:請謝廳長。 |
2 |
謝廳長靜慧:委員好。 |
3 |
翁委員曉玲:謝廳長您好。這些年來少年犯罪事件不斷攀升,不僅事前的預防、防治很重要,對於相關犯罪案件,法院人力是否充足的問題,本席也非常關心。在這邊有幾個問題我想就教謝廳長,不知道現在司法院的處理狀況如何?首先,我們知道到目前為止,除了高雄市有少年法院之外,其他各縣市都還是用少年法庭的方式來審理相關案子…… |
4 |
謝廳長靜慧:是的。 |
5 |
翁委員曉玲:據我瞭解,現在司法院似乎也要設置專責的少年法院。但奇怪的是,依照少事法規定,應該是在直轄市設置少年法院,現在看起來司法院的規劃是打算只成立北部的少年法院,可不可以請你說明一下,為什麼不在直轄縣市設? |
6 |
謝廳長靜慧:我說明一下,也謝謝委員關注專業法院的設置問題。因為少事法是在86年,由當時的立委謝啟大在國會所推動的,99年立法院做成特別決議,希望能儘速在直轄市設少年法院。 |
7 |
翁委員曉玲:是。 |
8 |
謝廳長靜慧:101年家事事件法上路,目前高雄少家法院雖然只管轄高雄地區,但經過這些年來的運作,我們發現少年家事法院其實是一個問題解決型的法庭及療癒式司法,必須配合很多相關的行政政策。試想,如果每一個直轄市都設一個少家法院,雖然可以對應每一個直轄市、縣市政府,但是非直轄市的縣市政府,可能就沒有辦法得到平等的司法給付…… |
9 |
翁委員曉玲:好,謝謝。因為按照現在的法律規定,直轄市必須設少年法院,而不是在北、中、南、東區去設置少年專業法院。所以我認為司法院應該還是要符合法律原來的規定,該在直轄市設,就在直轄市設,而且我相信,直轄市的少年犯罪案件比例可能會比其他縣市來得多。因此,符合少事法的要求於直轄市設置少年法院,會是比較好的一個方式。難道現在北部可以管北北基的相關犯罪案件嗎?還是你們對北部的概念……北部少家專業法院涵蓋哪幾個區域? |
10 |
謝廳長靜慧:目前司法院已經規劃評估成立北部少家法院工作小組,由副秘書長擔任召集人,我是副召集人。跟委員報告,我們目前的規劃是把北部地區的法院,以北北基桃這五個法院的院區去做體質性的盤點…… |
11 |
翁委員曉玲:所以就是北北基桃地區? |
12 |
謝廳長靜慧:另外,為什麼考慮評估合設?因為從人會統的角度而言,這其實有一條鞭的各方面業務需要評估,所以我們大概是朝這方面去做多方評估。 |
13 |
翁委員曉玲:好,謝謝。除了專業法院的設置之外,另外就是有關員額配置的問題。在司法院今年提出的立法計畫裡,只講到要增加法院法官助理的員額,不知道現在少家廳這邊是否已經向司法院呈報你們希望增加多少員額? |
14 |
謝廳長靜慧:跟委員報告,我們2月份有送一個成立北部少家法院的說帖到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其中光北少家法院,我們評估大概至少就需要835個。 |
15 |
翁委員曉玲:835個? |
16 |
謝廳長靜慧:對,還有我們要增補全國少調保的這些調查保護的輔助人力,大概需要380個,所以依照我們司法院現在剩下的492個員額是遠遠不足的,所以一定…… |
17 |
翁委員曉玲:看起來你們現在實際上的編制應該大概還有一千多個員額,不過你們剛剛講的是要成立北部的專業法院,所以我建議你們必須要整體再去思考,是不是還是朝向…… |
18 |
謝廳長靜慧:其實不只是少家的人力很困窘,血汗司法還包括民事、刑事,所以我們會一併進行評估。 |
19 |
翁委員曉玲:好的,謝謝。我接下來要問有關少家法官的遴選問題。依照監察院110年時曾經做的調查報告,當時司法院有表示1年內會修正相關法令,然後成立少年法官遴選委員會。請問你們已經成立這個遴選委員會了嗎? |
20 |
謝廳長靜慧:跟委員報告,有關這個遴選辦法,我們正在快馬加鞭地評估當中,將來北少家也要透過這個遴選辦法去遴選適格的少家法官。 |
21 |
翁委員曉玲:你們動作太慢了,111年年底做出來的報告,給你們1年的時間,理論上都已經屆期了,現在這個遴選委員會組織也沒有產生,然後相關的遴選還只是一個要點。同時我也有發現你們要求的少年法官專業訓練,只是3年之內要參加60個小時的研習時數,就能夠取得少年法官的專業證照證明書。這個部分我覺得其實好像太寬鬆了,3年內才進行60個研習時數,核心的課程也只要12個小時,其實這個對於培訓少年法官來講是遠遠不足的,我也希望少家廳這邊可以做個整體的檢討。 |
22 |
謝廳長靜慧:跟委員報告,你剛剛所提到的部分是換證,如果他第一次要取得少年法官的證照,其實1年內是要完成60小時的專業訓練,那委員所提到的3年60小時是換證的部分,我們有分兩種。以上。 |
23 |
翁委員曉玲:好,瞭解。不過1年60小時其實也還是遠遠不足的。 |
24 |
謝廳長靜慧:是。 |
25 |
翁委員曉玲:好的。接下來我想請教育部的吳司長,謝謝謝廳長。 |
26 |
吳司長林輝:委員好。 |
27 |
翁委員曉玲:我想請吳司長看一下畫面上所顯示的圖片,我們知道從109年到111年的意外事件裡面,學生自殺跟自傷的事件是屢屢攀高,而自殺、自傷導致死亡的通報事件也是一樣屢創新高。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我認為早期的篩選、關懷,然後再進行相關突發事件的危機介入輔導追蹤機制其實是非常重要的,而其中也會涉及到各個學校的專業輔導人員是否配置足夠的問題。請問一下,您認為現在各級學校的專業輔導人員,包含心理諮商師的配置,是足夠的嗎? |
28 |
吳司長林輝:不是太夠,依據學生輔導法的相關規定,我們從106年逐年增設人力之後,每5年要檢討一次,所以我們在111年的時候其實做過一個全面性的檢討,當初的檢討就覺得是不夠的,因為如同剛才委員所說的,這些案件一直在攀升,求助的人數也在逐漸增加,所以其實輔導人力負擔相當重,目前已經有提出具體的建議,在輔導人力的部分要來增加。 |
29 |
翁委員曉玲:是。在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有規定,國中小以下達55班以上,至少設置輔導人員1人;高中、大學等等都各有設置的最低門檻。 |
30 |
吳司長林輝:比例。 |
31 |
翁委員曉玲:我認為教育部這邊應該要趕快去檢討,看起來現在的人數配置就是明顯不足,尤其是大學,我們剛剛看的前一張圖就知道,其實大學生自殺、自傷死亡的比例是非常高的。那我在大學教書的這些年,我也知道其實學校學生求助於諮商輔導中心的人數是屢屢攀升,由此可見,其實諮商輔導師的需求量是非常高的,這個部分應該要儘快檢討,你們現在已經有相關方案了嗎? |
32 |
吳司長林輝:跟委員補充,現行法規是1,200個學生要設1位,目前想要檢討調整變成900個就要設1位,學生輔導法修法條文目前已經在行政院審查中,審查通過就會送立法院。我們有採用行政先行的方式,透過預算補助,希望幫助學校提早到位,目前大專院校已經有50%的學校提早到900比1了,還有四分之一是到1,000比1,還有四分之一在努力中,我們希望將來法修正通過之後,就會具有強制性,搭配教育部所挹注的專業輔導人力補助經費,來幫助學校提早到位。 |
33 |
翁委員曉玲:好的,謝謝吳司長的補充說明。我認為這個問題是非常重要的,與其事後再來審理相關的犯罪案件,不如事先就應該提早預防會更為恰當。好,謝謝。 |
34 |
吳司長林輝:是,謝謝委員。 |
35 |
主席:謝謝翁曉玲委員。 |
36 |
接下來請鍾佳濱委員質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