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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主席。請林部長跟吳署長。部長好。首先謝謝部長。我想這些年來包括本席對於台中市很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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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人行道的改善或者增設或者修善內政部都給予支持吳署長也多次跟我一起會刊所以我在這裡先表示感謝今天有機會站在資訊台上來繼續深入就教這個問題我想也是一個難得的機會我想署長會比較清楚部長因為過去當任基隆市長我想你也很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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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席過去一直在主張基本上要臺灣作為行人地域這件事情是對臺灣最大的羞辱也是臺灣在國際上甚至作為一個臺灣人其實我們過去馬路真的就是馬路因為現在沒有馬所以馬路其實叫車路它不是人在走的我們過去的思維從頭到尾都是這個樣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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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總統上任這些年來我們不斷的爭取提議那我想這個中央行政單位也都積極開始動作所以今天這個是給這個設施的預算有一個法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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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同時我們其實要改善的光設施其實不夠所以我們也同時在進行很多修法剛剛林俊賢委員的其實也是其中的一項也就是說如果不管中央政府地方政府首長如果沒有以行人為出發也就是一個城市的建設不以人本做出發你就會出現你沒有規範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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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說周邊要蓋房子周邊的人行道修繕馬路在修繕我們從沒有把行人的權利放到裡面去大家只就目前大家想到例如說要被圍起來不要讓這個工地有危險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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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從來沒有思考說你委起來後人要走到哪裡所以其實在我來看法這個其實不只是內政部跟交通部而已這個其實所有的各部會包括你任何的政府要做任何的設施你首先應該考慮人怎麼來人怎麼離開這個就是以人為本的思考我想部長當任地方首長應該特別有感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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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席過去也舉了很多例子本來我今天還拍了一個影片我以前就拍了就是當一個爸爸媽媽因為我也生三個孩子我有空的時候也要照顧小孩那一個媽媽或一個爸爸如果推著一個嬰兒推車他在台灣走路他會面臨到要過五關斬六將他才能夠達到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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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便以台中市做舉例啊第一個你可能會遇到行道樹所以署長你跟我會開的時候我已經多次在講過很多遍了就是行道樹不要種在中間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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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道上面是什麼?是樹站在站的地方人不可以走因為你把樹就種在中間嘛然後樹的面積又大所以呢你人行道小樹種在中間所以人只好怎麼樣讓樹站在那裡人就走到慢車道所以我推嬰兒推車要遇到人行道樹我就走推到人行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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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閃過了行道樹接下來我會遇到那個電箱電燙啊他也會設在這個人行道上面我閃過了電箱我還會遇到什麼路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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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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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第一個我們也都知道這些東西都要改善但改善我們以實務的經驗來講他本席認為都應該要有順序啦騎樓是最困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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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我們在過去處理道案的時候騎樓可不可以停車這個是最困難的所以當過地方首長的人都知道這個會跟民眾權益他的生活習慣產生很大的衝突所以一定要有順序的就第一個本席提醒處理人行道的問題一定要有順序的來處理由最簡單的進到最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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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最容易做的比如說包括新興地區我們的相關的都市計畫也應該去規範相關的新興的要蓋房子的地方你怎麼事先透過地方政府的這個建造始造的發放去事先在審查的時候就已經要預留出很舒適的行人空間樹要怎麼種這個最容易嘛因為你現在在發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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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區域。所以這個法令若有不足內政部應該儘速來規範甚至要求每一個地方政府在審查新建建案的時候他應該就有一個一開始就跟你講這個房子要怎麼蓋的你要預留出多大的人行道的空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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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設施的周邊政府跟民眾的權益衝突性小這個就是我們這個法案很重要的重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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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們編列的預算一定要從這裡來做那逐漸的當大家社會開始習慣走人行道的時候那些最困難的問題才有機會去挑戰跟解決啦這就是順序第二個本席認為預算編了我們用透過條例然後編了這個預算包括現在已經大概光目前在執行的我看了一下大概就四五百億的預算那這個預算有沒有加入競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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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我們因為這個錢都用來補助地方政府我們有沒有加入地方政府的競爭請部長回答一下非常謝謝委員其實你剛剛的一番話其實也正是我想講的非常的正確地方政府有沒有競爭的機制其實是有的不過也同樣是優先的順序我們現在最主要要處理就是交通部列管的依照式的路口這個清單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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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就是地方政府現在提出來的今年年底可以把它施作完成的這一部分另外就是有一些民眾可能會透過參與的過程提出來另外就是透過競爭的一個機制地方政府提我們來做相關的一個審查每一個案子的補助地方政府都要有自籌款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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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那個危險入口我記得那個危險入口我們有整理一張那個交通部有整理一個全國行人事故熱點的清單那各縣市的這個狀況這邊清清楚楚那本席建議那個競爭就是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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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事首長都要負起責任也就是說現事首長越想改善人行道的中央就更應該大力支持這個就是本席的競爭了就有一些先手他就不在乎嘛他就覺得人行道就是這樣子嘛所以他也不願意投入自己的預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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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個應該考量在內政部設計補助要點的時候應該把這個考量進去地方政府展現更大的決心想要改善他的城市的人行道那我們相對給予的資源就應該多這個就是我認為除了我們中央要統籌解決比如說這個危險路口啦等等其他的之外我們覺得對地方政府這些地方首長我們也應該給予這個競爭的機制在裡面投入越多我們補助越多這個可不可以來設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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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這個當然是我們的一個共識。那第二個其實這一次四年四百億,我們內政部240,然後中央部160。這個跟過去我們在處理這個人行通道的這些經費其實是增加很多。所以經費基本上不是問題。只要地方積極提案我想都可以全力來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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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一次是當然編列比以前多太多表示中央政府很重視但是我的意思要告訴部長說不要說500億啦我編5000億全台灣要做到人行道有感還是很少啦因為這個要走路的地方太多了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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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我跟您報告你剛剛提到一個非常重要的優先順序我們現在訂的KPI跟過去會不一樣以前我們就是看做多少長度但是長度如果沒有連續的話它對人型的通行一樣是沒有辦法達到效果所以這一次我們會強調重視那個連續性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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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黃捷等16人擬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