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
吳委員沛憶:(10時51分)謝謝主席,我請文化部部長。 |
1 |
主席:有請部長。 |
2 |
史部長哲:委員好。 |
3 |
吳委員沛憶:部長好。部長,你知道我一直都很關心臺灣的影視音產業。 |
4 |
史部長哲:是,我知道。 |
5 |
吳委員沛憶:剛剛前面有委員質詢,針對文策院投資我們的影視音產業,就它初期的收益,前面有委員認為文化部應該要以收益來作為評估我們是否要支持以及投資臺灣本土影視音產業內容,你認同嗎? |
6 |
史部長哲:跟委員報告,我想國發基金確實是以投資收益做考量,這個我們要承認,但是不應該以個別個案或者是以初期,我們是希望以整體、長期的發展來做投資收益的考量。 |
7 |
吳委員沛憶:是,所以我們關注到去年文化部提出的黑潮計畫,是由文化部跟文策院,我們用投、補雙軌的方式,就是希望可以長期支持我們影視音內容產業的發展,因為內容產業的發展,最關係的根本就是人才的培育,我們有人,才有文化,才有產業,這是何其需要長期支持與投注的一項事業!所以我希望文化部,我們要把計畫的定位闡述清楚。 |
8 |
史部長哲:是。 |
9 |
吳委員沛憶:倘若我們一切都以損益比當作唯一評估的KPI的話,那我們臺灣知名的演員──影帝吳慷仁,他恐怕根本沒有走上金馬獎獲獎的那一刻,恐怕都走不到那個時間。因為在他走上金馬獎舞臺之前,他經歷過了無數大大小小的影視拍攝,恐怕其中虧錢的作品也不計其數。 |
10 |
史部長哲:是的。 |
11 |
吳委員沛憶:但是每一個電影、每一個創作、每一個影劇,背後都是一個團隊,它都是一個人才的產業鏈,我們讓這些現場人員,在每一次的製作裡面同時在培養我們的實力,所以我認為這一點非常地重要。在你們的報告裡面,像我們支持的大慕可可所拍出的「人選之人」,這一部片登上了國際的影音平臺Netflix排名第一名!第一名代表什麼?因為這一部影劇,也讓世界看到了臺灣民主自由發展的價值,這個也是非常重要的價值,所以我認為對政府部門來說KPI還是重要的,你們要把諸如社會影響力或者是有沒有其他衡量的指標,損益比當然是其中重要指標,但不應該是唯一指標,我希望你們可以把其他的指標、KPI具體把它定出來,要向社會來闡述說明。因為文化部在你們網站上面所說的,文化部的使命是什麼?文化是國民思想進步的基石,是我們國家發展茁壯的根本,所以文化部來支持我們本土內容產業的發展,就是在支持我們國家的發展,你們要把它闡述清楚,好不好? |
12 |
史部長哲:是。 |
13 |
吳委員沛憶:但我還是要關心黑潮計畫,我們目前是4年100億,去年文化部來跟我們申請的有50案,投入了9.51億,帶動周邊的效益,你們給的數字是22.67億。我請問部長,所謂周邊的效益指的是什麼? |
14 |
史部長哲:您剛剛講的數字是文策院的投資啦! |
15 |
吳委員沛憶:是。 |
16 |
史部長哲:第一個是文策院自己資金的投資,還要再加上對方資金的投資,以及投資之後所產生產值的外溢效益,這樣是整個周邊效益。 |
17 |
吳委員沛憶:是,所以我們政府來投資,也去刺激並鼓勵民間來加入投資嘛! |
18 |
史部長哲:當然一定要有相對等的民間投資,而且文策院的投資不可能超過49%,絕大多數的錢都還是民間投資。 |
19 |
吳委員沛憶:民間的投資以及周邊的效益,那所謂周邊效益相關帶動的發展,我就希望你們要把它具體地寫出來,也讓我們能夠具體地來監督瞭解,好不好? |
20 |
史部長哲:好,是。 |
21 |
吳委員沛憶:再來要跟部長討論我們影視音內容產業,除了剛剛講到的內容創作本身以外,我看到很多的國家現在也把影視音、本土的產業用來帶動他們國家的觀光。例如韓國他們有一個韓國觀光公社,就是他們政府的觀光單位,他們很多韓劇是從在內容草創的時期,就把要去推廣觀光的策略把它結合進來,在影視內容上架之後,這個政府的觀光部門還會就影視內容裡面相關的景點,再去跟民間的例如旅行社業者等等的,不只對國內觀光推廣,也對國外的觀光來推廣。當外國旅客來到我們本地的時候,因為他是你這個影劇迷,像我們有Netflix第一名排名這樣的臺灣劇,他來到臺灣想要去看看那個景點。例如說像我們萬華的華江整宅,非常多的知名影劇,不只臺灣,連韓國的電影──夜叉,也來我們這邊取景,我算過曾經我們一年大概有10部以上的影視創作就在華江整宅拍攝,我自己也發現非常多日韓遊客,他們是按圖索驥來的,他曾經看過這個劇所以想要來這裡看一看。我覺得這是一個非常好的方式,我們的文化內容產業就是要帶動本土的文化,在地的景點當然也是我們文化之一,但是觀光是文化部你們的業務嗎? |
22 |
史部長哲:觀光不是文化部的業務,但是文化觀光確實是有這個責任。 |
23 |
吳委員沛憶:部長怎麼辦?剛剛這件事情我們應該要來做嘛!部長,你覺得我們可以怎麼做? |
24 |
史部長哲:其實,最重要的作法就是如果能夠讓我們文化內容的影視產業,它在文化輸出上越強勢,事實上自然就會達到這個效果,所以這個其實是跟我們業務…… |
25 |
吳委員沛憶:文化部做文化部的,交通部觀光署做觀光署的,部長,是這樣嗎? |
26 |
史部長哲:是不同的部會啦!但是,事實上我們是有個平臺在討論,剛才特別講說…… |
27 |
吳委員沛憶:部長,我希望你們文化部主動來跟交通部觀光署來討論,好不好?其他國家已經有這樣子,影視內容產業結合觀光這樣子的計畫來產出,希望文化部我們可以就這幾年,黑潮計畫既然是我們的重要計畫之一,我們希望它可以帶動周邊的效益,能不能找交通部討論一下? |
28 |
史部長哲:當然可以,沒有問題。 |
29 |
吳委員沛憶:再來,非常關注的是臺灣的獨立書店,臺灣的實體書店,事實上這是全球性的出版產業正在面臨的一個現象,就是我們有實體的書、實體書店的空間,但是我們的閱讀習慣也正在改變當中。所以上個禮拜在網路上面有這麼樣的一篇文章,是我們文化部所委託民間來聘請的獨立書店訪視員,有一篇文章在討論說究竟到書店裡面要不要買書,引發了滿多的討論。我看我們文化部的次長,也即時地有做一個公開的回應,第一個,請問部長,文化部的觀點跟立場是什麼?我們有沒有鼓勵國人買書? |
30 |
史部長哲:我們鼓勵國人買書,我們也不贊成只借書不買書。 |
31 |
吳委員沛憶:是,我們文化部認為應該要鼓勵買書。 |
32 |
史部長哲:我們在臺北國際書展,為什麼文化部支持文化幣、支持抵用券,其實就是希望大家能夠利用一年一度的盛事,為自己買一本書。 |
33 |
吳委員沛憶:好,部長,我們要怎麼樣來鼓勵? |
34 |
史部長哲:跟委員報告,其實像去年一年來,恐怕是這幾年對於實體書店跟實體出版業最支持的一年。文化幣有五成是用在購書,有一成是用在獨立書店,獨立書店我們又有2點加碼1點,這個對獨立書店的營業額是…… |
35 |
吳委員沛憶:關於文化幣,一方面我們從消費端來推廣,一方面文化部也有推動實體書店發展補助作業要點,從102年開始推動,我認為這個計畫要持續來推動。但我要建議的是,其中文化部有提到希望書店未來也可以作為社區微型文化中心,這個補助作業要點鼓勵書店跟社區學校和社區社群來做相關的連結跟合作。 |
36 |
史部長哲:是。 |
37 |
吳委員沛憶:但是部長,實務上面,對一家書店,尤其是獨立書店來說,要進到校園裡來合作推廣,這中間其實會遇到很多行政作業上的困難,倘若公部門可以助一臂之力,因為這都是公部門自己相關的單位,我想除了鼓勵實體書店可以進入社區推廣,作為你們所謂的微型社區文化中心以外,在校園裡也可以有一個很好的風氣來推動閱讀文化。 |
38 |
史部長哲:是。 |
39 |
吳委員沛憶:過去我在地方的議會,所以我也發現跟行政部門的溝通,確實對民間單位來說很困難,我希望文化部是不是可以來找地方政府討論,怎麼樣協助地方社區裡的實體書店,讓它能夠確實的成為微型的社區文化中心。有相關需要,例如需要地方政府教育局的協助,地方政府區公所的協助,甚至地方政府文化局的協助,是不是請文化部找地方政府來討論一下,怎麼樣協助實體書店可以走進社區。 |
40 |
史部長哲:好,跟委員報告,事實上我們一直持續進行跟縣市政府的溝通協調,不過要落實到每一個學校,確實可能需要更多的…… |
41 |
吳委員沛憶:我們需要主動積極的來協助,不能等到他們來找我們幫忙,才個案的幫助,這樣沒有辦法推動整體的閱讀文化。 |
42 |
最後一點時間,我要提醒部長,我一直在關注公共藝術設置要點的修正,監察院也提出糾正了。主要問題是過去長期就是少數人、少數業者在代辦全國各個地方的公共藝術,甚至有球員兼裁判的問題。現在修了這個要點,希望可以改善過去這些弊端。其中一個,你們要設置公共藝術輔導團,我在要點裡面沒有看到細項,這個輔導團的設置是聘置請外部委員嗎?多少比例是外部委員,多少比例是文化部內部自己的人員?有沒有細則出來? |
43 |
史部長哲:基本上我們希望責成各縣市來成立輔導團,其實都還是在…… |
44 |
吳委員沛憶:由地方政府成立? |
45 |
史部長哲:對,因為…… |
46 |
吳委員沛憶:有沒有輔導團設置辦法?關於輔導團的成員? |
47 |
史部長哲:目前還沒有。 |
48 |
吳委員沛憶:還沒有嘛!我要提醒文化部,切莫讓輔導團再一次由少數人壟斷,變成類代辦的機關喔! |
49 |
史部長哲:不會。輔導團的重點其實是鼓勵大家多元…… |
50 |
吳委員沛憶:然後,切莫再有球員兼裁判的問題!倘若輔導團的成員已經是評審了,同時也來申請公共藝術計畫,那麼就回到一開始的問題,一樣有球員兼裁判的疑慮,所以希望文化部針對輔導團設置細則要好好的、謹慎地訂定,好不好? |
51 |
史部長哲:好,我們會特別注意,謝謝。 |
52 |
吳委員沛憶:好,謝謝部長,謝謝主席。 |
53 |
主席:謝謝吳沛憶委員。再來請陳培瑜委員發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