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50448
蘇巧慧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交通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
Index |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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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蘇委員巧慧:(9時26分)好,謝謝主席,我們請林部長跟陳次長。 |
1 | 林部長右昌:委員好。 |
2 | 蘇委員巧慧:部長好。次長,不好意思,我先請林部長回答。部長,當然大家現在都非常注意交通安全,尤其是行人的安全,所以上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通過的時候,我跟李昆澤委員、洪申翰委員一起召開了公聽會,在在表示行人要能夠安全,不是只有交通號誌而已,工程的部分更為重要,因為把整個交通的概念、工程都做好,安全性才會提高,所以今天要討論這個條例,我是非常贊成的。可是這就回到一個問題,部長還有次長,今天臺灣的一條道路有多少單位在進行工程?有些是內政部,有些是交通部,這個沒有問題吧? |
3 | 林部長右昌:如果在地方政府的話,會有交通單位、警察單位、工務單位都會有,還包括其他管線的單位。 |
4 | 蘇委員巧慧:這是相關的,但是設計、建置的時候,其實交通部跟內政部會有差,意思是說,如果一條道路的設置,尤其是全臺灣……,因為全國的生活圈可以說是一起的,一條路是串聯各縣市的狀況,所以一條路在蓋,雖然分屬很多單位去蓋,如果全國的道路設置標準從大到小都一致的話,分很多單位去蓋沒有問題。但是如果每個單位的標準不太一致,可能問題就大了。 |
5 | 我先給部長和次長看一下,我遍查所有的相關規範,現在這一條路不管是從鋪面來分,上有號誌、標線,下有工程,跟道路交通工程相關的規範有1、2、3、4、5、6共六種,部長,請問這六種裡面,哪一些是跟內政部相關的? |
6 | 林部長右昌:市區道路還有都市人本交通的部分。 |
7 | 蘇委員巧慧:1、2、3、4、5、6,用號次講的話是哪一個? |
8 | 林部長右昌:1跟6。 |
9 | 蘇委員巧慧:1跟6,那…… |
10 | 林部長右昌:4跟5都是通用的。 |
11 | 蘇委員巧慧:部長算這麼清楚,是1跟6,果然是有做過地方首長,1和6是內政部,這個答案次長同意嗎? |
12 | 陳次長彥伯:同意。 |
13 | 蘇委員巧慧:所以2、3、4、5全部都是交通部的? |
14 | 陳次長彥伯:是。 |
15 | 蘇委員巧慧:是嘛!那我就想請問了,鋪設一條柏油路,針對柏油路的摩擦係數、防滑係數,請問這樣的一條路是用哪幾項規範?是哪幾個?剛剛講的1、2、3、4、5、6,我們現在分嘛!以工程來講的話,其實它又會分為是市區道路和非市區道路,對不對? |
16 | 林部長右昌:對,如果是在市區的話是內政部,在都市計畫內。 |
17 | 蘇委員巧慧:對,它會因為我們的路到底是市區道路或非市區道路,適用的規範又不一樣,所以市區道路是用1的規範,非市區道路是用2的規範。好,如果是紅綠燈號誌的話呢?號誌會用哪幾個規範?其實是用3和5啦! |
18 | 陳次長彥伯:交通工程的規範。 |
19 | 蘇委員巧慧:好,可是你回頭去看剛剛這個1、2、3、4、5、6,到底哪一些規範是工程?哪一些是號誌?明明在講工程的會有它的……規範從名稱開始,它就是號誌、標線,比如說3,其實它寫的是工程,2寫的其實是公路路線設計規範,可是它其實是跟號誌有關的。如果是我們在講的這個非市區的柏油路2的話,其實又是跟工程有關,所以從這個工程的名稱來看的話,我們從整個1、2、3、4、5、6這一些跟工程道路相關的部分來看的話,會發現從名稱到設置規範的內容範疇,其實臺灣的六項主要道路設計規範都不一樣,內容都不一樣,所以你會發現同一條路,比如我們講西門町的中華路好了,請問鋪設中華路的柏油路是誰來管?誰負責? |
20 | 陳次長彥伯:臺北市政府。 |
21 | 蘇委員巧慧:臺北市政府是直接負責,但是如果再上提到中央的主管機關呢? |
22 | 陳次長彥伯:它是市區道路,所以是內政部。 |
23 | 蘇委員巧慧:可是它同時也是台3啊! |
24 | 陳次長彥伯:在公路法規講到共線的部分是互相協商,協議的結果是市區道路由直轄市政府來管理。 |
25 | 蘇委員巧慧:所以就是要透過協商嘛。 |
26 | 陳次長彥伯:是。 |
27 | 蘇委員巧慧:所以實務上,第一,如果在它有共線的時候是透過協商,那協商到最後是哪一個層級不一定,因為是協商,所以結果不一定,在結果不一定的狀況下,適用哪一種規範就不一定啊! |
28 | 陳次長彥伯:我是不是可以跟委員簡單地說明一下?因為國家的道路系統,從剛才的上一頁有看到,有的是公路系統,有的是市區道路系統。 |
29 | 蘇委員巧慧:是啊! |
30 | 陳次長彥伯:所以它在管理上就依照市區系統跟公路系統在做,剛才有看到市區道路還有附屬設施的設計規範,公路也有路線的設計規範跟附屬設施的設計規範,所以原則上公路跟市區道路是分別按照這樣的規範在做。這兩個規範之間剛才有特別提到,也是今天大家一直很關心的有關人行道的部分,在公路法第五十八條裡頭就有特別提到,在市區人口密集的地方,就要回歸準用市區道路的條件規範。 |
31 | 蘇委員巧慧:次長…… |
32 | 陳次長彥伯:就是有關這樣的一個規範,在相關縣市的應用上是沒有問題的。 |
33 | 蘇委員巧慧:好,次長,你現在的回答我是可以接受的,你回答的其實是我剛剛那張表單分類的部分,因為我們確實是分道路、非道路、公路、非公路,以及如果是市區道路,又是另外在這些路上面再拉出來進入到市區的部分,這是分類的部分,對不對?大家行之有年,所以您可以講得非常清楚,我也同意你這個分類,我剛剛提出來的問題是,因為這個分類牽涉到後面的時候,它有相關的規範標準,你如果細究下去的話,老實說,從第一,它規範的名稱有些是道路,有些是工程,有些是標線,但跟它實際的內容就已經不相吻合了,這是第一個。 |
34 | 第二,舉例來說,假設是停車格好了,停車格部分的話,其實內政部的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規定,我們在要求這個工程的時候,就有說人行道不能夠設停車格,它有明白地寫出這一條規範,可是在交通部的公路路線設計規範的部分就沒有寫,所以同樣一個工程,當我適用不同層級的規範時,規範寫得不一樣,我到底要照哪一種?會不會導致這條路因為是不同的主管單位下來做的,我的規範就不一樣,蓋出來的路就不一樣?部長跟次長,你們可以明白我的意思嗎?你們剛剛的分類我接受,因為行之有年,大家都知道彼此的權責在哪裡了,我現在的問題是,因為你的分類下面的規範會不一樣,所以可能蓋出來的路不一樣,尤其是實務上會變成是什麼呢?因為這條線可能會共線,有時候我們開一開,一下去省道,接下來又開到市區道路了,可是對使用者來講是一樣的一條路,結果不同的狀況會如何呢?所以我今天要提出來的是,我建議我們這六大規範應該要一次審查,統一出一套標準。這麼多年沒修了,我去查有很多都是60年沒有改變了,這跟其他國家的工程設計規範是差很遠的,我這個建議,部長跟次長可以同意嗎?這六個應該要一起審查,它可以統一出一套工程標準啦。 |
35 | 陳次長彥伯:跟委員說明,原則上相關的設計要一致,我想這是一個大原則。 |
36 | 蘇委員巧慧:對。 |
37 | 陳次長彥伯:這還是回歸到我剛才講的,因為每一條道路經過的時候,它有些是屬於公路系統,有些是屬於市區道路系統,如果是公路跟市區在這個…… |
38 | 蘇委員巧慧:你也可以拉出不同的標準啊。 |
39 | 陳次長彥伯:就用市區道路,不會有這樣的問題。 |
40 | 蘇委員巧慧:可以啊。 |
41 | 陳次長彥伯:如果說有不一樣規範、需要討論的時候,我也跟委員報告,因為有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還有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所以後續我們交通部跟內政部會有一個平臺來討論這個問題,我們也會就…… |
42 | 蘇委員巧慧:沒有錯,我們就是需要這樣的事情,把六個部分拉齊嘛! |
43 | 陳次長彥伯:就剛才委員講的六個規範…… |
44 | 蘇委員巧慧:主要的相關法規。 |
45 | 陳次長彥伯:我們會去討論,然後讓它有統一、一致的標準。 |
46 | 蘇委員巧慧:好,我完全同意,其實這個結論就是符合我說的,應該要綜合討論、重新規劃啦!部長跟次長,本席也要在這個質詢臺上跟你們報告,我4月中的時候要開公聽會,我希望內政部跟交通部都要有相關的代表來,我們就這個規範如何拉齊一致,並且重新分類進行審查,我希望能夠做一個討論,謝謝部長跟次長。 |
47 | 主席:好,謝謝蘇巧慧委員的質詢。 |
48 | 下一位請李昆澤委員。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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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聯席會議-11-1-15,23-1 |
speakers | ["吳琪銘","黃捷","黃建賓","蘇巧慧","李昆澤","張宏陸","牛煦庭","麥玉珍","許宇甄","王美惠","黃健豪","林俊憲","蔡其昌","徐富癸","何欣純","林沛祥","楊瓊瓔","徐欣瑩","廖先翔","吳思瑤","黃珊珊","游顥","洪申翰","李柏毅","陳冠廷","吳沛憶","陳素月","魯明哲","黃仁","劉建國","林國成","張智倫","丁學忠","林月琴","張雅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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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 ["2024-03-27"] |
gazette_id | 1132101 |
agenda_lcidc_ids | ["1132101_00002"]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交通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
content | 審查「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草案」(一)行政院函請審議「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草案」案; (二)委員黃捷等16人擬具「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草案」案 |
agenda_id | 1132101_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