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50433

陳秀寳 @ 第11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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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陳委員秀寳:(9時17分)謝謝主席,請文化部史哲部長。
1 主席:請史哲部長。
2 史部長哲:委員早。
3 陳委員秀寳:部長早安。要先針對文化禮金推廣來就教部長,從1月20號開始領取113年度的文化禮金,統計到3月18號截止,領取率已經逼近七成,使用率也超過四成、將近五成,從開放領取113年度的文化禮金到現在只用了兩個月的時間就有這樣子的成效,這邊也是要肯定我們文化部同仁們的努力。前些日子大家都非常熱烈參與的國際書展也締造了佳績,總參觀人數達到55萬人次,其中大家對文化禮金的使用非常地踴躍,高達一千四百多萬的營業額,很顯然已經恢復了疫情前的水準,也顯示文化部在相關事宜的辦理方面也是相當地積極,這個部分也要給你們一個肯定。
4 但是本席發現,112年度文化禮金的使用期限其實是到今年的6月30號,目前領取的雖然有達到八成六,但是使用率只有八成,112年度的文化禮金後續只剩下三個月的使用期限,針對這個部分文化部有沒有什麼加強宣傳的措施,例如你們是不是在app裡面來做推播、來做提醒?這個部分你們有什麼規劃?
5 史部長哲:我們很期待所有的年輕朋友都能夠把它用完,誠如你說的,確實是到今年的6月底,所以我想我們會持續來宣導。事實上,因為113年度新的文化成人禮金的使用,也大幅度地帶動了去年的文化禮金,他應該用到只剩一點零頭的部分把它合併使用完,我想這個部分我們是有信心來達成。
6 陳委員秀寳:既然我們的年輕朋友們有領這樣的文化禮金應該有做規劃,但是沒有把它使用完是很可惜的,我們也希望藉由文化禮金的鼓勵,讓我們的年輕朋友們多多去接觸這些相關的藝文活動,所以這個部分也希望加強宣傳,也許他是忘記了,還是說沒有想到這個期限,也可以來提醒一下。
7 史部長哲:謝謝委員的提醒,我們會來提醒。
8 陳委員秀寳:根據文化禮金消費產業分布的狀況,今年的使用狀況跟去年各產業消費比其實是差不多,其中文資保存跟社區營造場域,以及博物館跟地方文化館這兩項一直都是最低的,本席很希望文化部可以多多推廣這個部分,讓我們的年輕朋友們也可以多去認識我們臺灣的這些文化資產跟文物,並且在你們114年度的文化禮金推廣方案裡面,可以把這個部分再加強研議,怎麼樣鼓勵我們的孩子們,除了說去做書籍、相關這些表演的消費之外,剛才提到的這一些比較屬於地方文化的這個部分,能夠鼓勵我們的年輕朋友們多去參與。
9 史部長哲:是,這個我想我們應該來加強。
10 陳委員秀寳:在這個部分還要再來請教一下部長,我們剛提到這個16到22歲的文化禮金,現在既然已經被廣泛地使用,前一陣子文化部針對這些不當使用的狀況,包括持有者出售、收購或者是店家違規的狀態,文化部也表示不會寬貸,這部分本席也支持我們一定要有一個強硬的態度,對我們文化禮金正確使用來做一個加強的手段。文化部當初推廣文化幣的初衷,是希望鼓勵我們年輕的朋友、16到22歲的孩子們,能夠培養他們藝文消費的習慣,但是當具有這些領取資格的青少年朋友們,他們領取了之後,卻選擇用出售這樣的方式放棄自己的權益,真的是非常可惜,讓人覺得非常遺憾。本席辦公室昨天還上網看了一下,雖然出售或是收購的貼文有大幅減少,但是還是有。針對違規使用的狀態,文化部給本席的資料是說目前有鎖定605組的個人帳戶,還有店家的部分有29家,其中還有1案是涉及詐欺罪,已經移送檢調單位辦理。本席這邊想瞭解一下,這605組的個人帳戶,你們瞭解起來是什麼樣的狀況?另外,這個涉及詐欺的違規樣態是什麼?
11 史部長哲:犯罪的細節我不是很清楚,但是事實上我們從後臺是很嚴密地在監控,只要有異常的狀況,我們會先予以鎖定,並且要求他說明,會進行初步的調查。也跟委員報告,我們一直不斷地精進我們後臺的監理措施,所以我們幾乎可以講,現在不管用動態QR Code或者是app要更換平臺跟裝置,我們從後臺都有非常嚴格的申請機制,已經大幅度地降低了任何收購或者是不當轉移的可能性,這個坦白講已經大幅地降低。
12 陳委員秀寳:因為我們鼓勵我們的年輕朋友們去領取文化禮金,領了之後他如何使用的這一塊,我們也應該要做監控,如同剛剛部長您講的。本席是非常肯定文化禮金對於我們年輕朋友們培養藝文消費很有正向的幫助,網路上也有很多年輕的朋友們有很正向的回饋,他們本來不會想要去做這樣的消費,但是因為有文化禮金的作用,讓他們覺得他們可以去參觀一些展演或是參加一些活動,他們其實對這個部分是很正向的。但是這邊還是要請教部長,如果違規出售、轉賣的這些年輕人,他在下一個年度領取的時候一樣做出這樣違規的累犯行為,就是說他今年16歲,他今年領,17歲他也可以領,18歲他也可以領,如果說他在今年出售、明年出售,一直有這樣累犯的行為,部長,你認為我們有沒有必要做一些加嚴的措施?在他累犯被我們發現之後,我們是要降低他的額度,還是會直接取消他下一個年度領取的資格?
13 史部長哲:謝謝委員的關心,我想針對這個部分從兩個面向,第一個是我們應該盡可能讓這樣事情不要發生,第二個是如果真的還有這樣的事情發生,針對這些年輕學子要採取到什麼樣的懲治手段,這個部分坦白講我覺得需要經過一個研議的過程,畢竟是很年輕的朋友,我們的初衷其實是希望他從事文化體驗,我們的初衷其實並不是希望在他年輕的時候給予他太多衝擊……
14 陳委員秀寳:其實不是衝擊,所以本席會提到所謂的累犯,就是他在剛領取的時候,第一年可能他不知道怎麼使用,可能他的同儕還是說有什麼誘因,讓他覺得他沒有要用就賣給人家、轉讓、轉售給人家,那一年、兩年、三年,如果他是累犯,之後我們是不是會有降低額度還是取消他的資格這一類的作法或是怎樣處理?其實這方面,文化部,我覺得你們必須要去研議一下相關的措施來提醒這些年輕朋友們,他們領取了文化禮金卻沒有用在自己身上,不但放棄了還將其轉售出去,這樣的行為是很不可取的。
15 史部長哲:是,我想我們願意來研議,不過我們目前系統的規劃,基本上會把這樣的可能性降到幾乎是最低的,基本上不大可能有所謂公開的、甚至在網路上的收購,這部分基本上我們會把它杜絕。
16 陳委員秀寳:其實這幾年,各位委員們對文化幣和文化禮金的期待都非常大,大家都非常地關心,我們也希望藉由文化禮金的鼓勵,讓我們的孩子們多多地去接觸相關的藝文活動,認識地方的文化。如果政策的辦理能有效果出來,文化部的同仁們也會覺得我們這兩年的推廣是有一些成效的,包括112年度其實領取的是蠻多的,雖然還有一些沒有用的,我們就繼續提醒他,剛剛部長也有提到,在113年就是今年度的成效,可以看得出來有很明顯的提升。在使用上,我們當然希望他是正向地、正確地使用它,但是針對違規的行為,本席還是希望文化部這邊不要姑息,我們還是要有一個比較強力的監督機制,而且在力道上應該要讓孩子們理解到,我領取的文化禮金是針對個人,是個人要使用,即便你不想用,你放棄它,也不應該用轉售的行為來踐踏這樣的美意,所以這部分也請文化部這邊來研議相關的措施。
17 史部長哲:是。
18 陳委員秀寳:接下來請教部長,日前數發部提出電子簽章法的修法,而且已經在交通委員會裡面審查,數發部長也說,電子簽章法中的數位簽章就類似公證過的印鑑證明,由政府認可的第三方憑證單位來核發,跟個人親簽具有同樣的效果。數發部長也表示,數位簽章也可以運用在黃牛票的防止上,尤其是透過大量的蒐集個人身分證資料,利用程式一次購買幾百張票的這種黃牛。部長,您覺得數發部這樣的說法,有沒有跟文化部這邊來研議雙方如何來配合,針對電子簽章用在黃牛票的防堵上,部長,您的看法呢?
19 史部長哲:是,目前正式的研商還沒有開始,但是唐鳳部長確實是有親自跟我講過說,電子簽章法如果通過之後,希望我們能夠進一步也輔導售票平臺應用電子簽章來進一步落實實名制,確實是有口頭跟我提過這件事情,不過……
20 陳委員秀寳:所以你們還沒有很正式地來討論?
21 史部長哲:還沒有,對,因為電子簽章法現在還正在大院審查,但是我想這是未來的一個趨勢,沒有錯。
22 陳委員秀寳:本席相信電子簽章如果推動成功的話,對於購票的民眾來講也會比較方便,後續他們辦理活動,如果在活動現場要入場的時候,可以縮短查驗時間,也可以比較有效地防止黃牛的活動,所以也希望文化部這邊能夠跟數發部密切合作,並且一定要徵詢相關團體的意見。
23 史部長哲:是,當然、當然。
24 陳委員秀寳:好,以上。謝謝。
25 史部長哲:謝謝,謝謝委員。
26 主席:謝謝陳秀寳委員。我們接下來請洪孟楷委員質詢。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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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1-22-5
speakers ["林宜瑾","陳秀寳","洪孟楷","萬美玲","柯志恩","羅廷瑋","葉元之","葛如鈞","吳沛憶","陳培瑜","張雅琳","郭昱晴","吳春城","林倩綺","范雲","吳思瑤","鄭天財Sra Kacaw","林月琴","高金素梅","牛煦庭","麥玉珍","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羅智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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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03-27"]
gazette_id 1132201
agenda_lcidc_ids ["1132201_00005"]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文化部部長史哲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二、處理或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 算有關文化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8案
agenda_id 1132201_0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