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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 @ 第11屆第1會期財政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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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4,544 00:00:12,108 謝謝主席。麻煩有請金管會的黃天牧主委以及法務部的黃榮信次長。法務部黃次長。委員好。
00:00:22,485 00:00:44,065 兩位好我想IMB吸金詐騙的案子兩位應該都很熟悉現在進行的階段臺北地方法院第一層準備要聽被害人的心聲了聽被害人的心聲目前統計的人數不曉得可能要租到哪裡的大禮堂才有辦法
00:00:45,463 00:01:13,237 來進行但這個案子的發生我從還不在立法院的時候開始追蹤到現在我一直在思考的是我們未來要怎麼做才能夠再預防我現在倒不是今天主要的目的我先讓兩位知道啦不是在追究什麼責任但是每一步到底怎麼發生走到今天我們如果沒有辦法誠實的面對
00:01:14,398 00:01:37,547 就不可能有智慧的去思考未來我想我先把我的基本立場先說明但一開始我要先請教一下主委那個時候有被害人一個台大財經妹出來然後有委員質詢你然後你說有網友在質疑他是不是台大財經系的這樣不好吧
00:01:39,279 00:01:39,559 OK,好
00:02:06,820 00:02:21,190 因為2016年那個時候其實包括我包括羅民財委員我們其實都一起在財政委員會我們一開始的時候一直在追因為那時候P2P的事情已經開始了所以那個時候您是擔任副主委吧
00:02:22,972 00:02:44,494 是是嘛那我也問你也問了詹亭臻局長說你們到底什麼時候規範要出來那時候大家都在等喔有時候要立專法有時候要修法後來問那個時候的主委王立琳經管會的立場是開放但必須要有專法來管後來
00:02:45,919 00:03:09,412 到了另外一位主委丁克華的時候他的看法也是一樣甚至那個時候林全在施政方針裡面也說他不需要管理到底是在什麼時間點整個政策完全轉向然後把P2P認為說這件事情不需要由警管會來管理把他看著一般民間私人的借貸就好
00:03:10,600 00:03:25,751 因為我發生了這件事情以後我一直回想整件事情我回去那時候看我記得我們那時候財委會的討論是要推專法要不要要修法但到一個特定的時間點的時候政策突然轉向了
00:03:26,491 00:03:45,618 跟當初林全乃至於之前不管是您當副主委還是王立林當主委還是丁克華當主委政策立場都不一樣了到底是什麼時間點基於什麼樣的因素任何拼圖兵不需要透過監管會這邊或是透過專法或修法來管理
00:03:47,582 00:04:14,882 請教一下黃主委報告委員其實在政黨輪替之前的確銀行局有討論到專法但是在2016政黨輪替之後那後來的主委也討論過幾個方案後來決定沒有採專法的方式那很奇怪那如果是這樣子的話林全為什麼在他施政方針報告這樣寫呢他沒有講我不瞭解因為他沒有講要專法那個時候就是在
00:04:16,108 00:04:21,192 政黨輪替之後的主委他決定他不要用這案法的方式我們會內他們有討論對路事委員有參與討論嗎?
00:04:26,280 00:04:52,313 我不記得應該是有我不曉得在什麼場合有討論我這樣說好了就是說在政策上我還是很誠懇的建議金管會這件事情真的要好好的重新思考我為什麼會這樣子說呢我進一步帶主委看這個是我在追蹤整個IMB案從2016年我一路向到2023年臺北地檢署起訴的整個大事記
00:04:54,278 00:05:21,295 我們在2016年的時候那個時候法務部的調查局有立案2017年的時候金管會含附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處去年IMB的案子起來以後我知道金管會大概發了兩次到三次的澄清說我們從來沒有說他沒有違反銀行法我們說的是要檢調機關自己去認定主委我有沒有理解錯誤
00:05:22,276 00:05:50,083 沒有其實包括你有詢詢過我們因為他是形式的認定不是監管會能夠處理的這個就是我今天同時請兩位上來我要跟你們深入探討的因為當桃園市調處接到檢舉的時候開始做筆錄的時候請兩位看一下那個時候不法吸金的金額是257億喔等到去年他整個沒有辦法支撐崩盤的時候已經到90億喔
00:05:51,721 00:06:10,468 我這段時間一直在思考的事情是我們在管制上如何提早發現提早預防因為從被害人的角度上面來講我必須要說實在的現在是枯樹無門錢要拿回來的機率為乎其為大概拿一張債權憑證回家貼在牆壁上看著債權憑證流眼淚
00:06:16,104 00:06:37,683 那如果說我們今天第一個金管會認為這個地方不要去管制那第二個就銀行法有沒有不法吸金永遠要到減掉後階段再來處理的話那等於是什麼?等於是未來這樣子的風險會繼續存在喔主委您聽得懂我的意思嗎?
00:06:39,640 00:07:04,272 我們中間有協助P2P業者由廉珍成立第二個徵信中心要他在過程中能夠有得到徵信的資訊好,我們等一下繼續往下看齁除了你們說你們從來沒有表示R&B沒有違反銀行法嘛下一張請您仔細看這個是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處當初發給
00:07:07,900 00:07:31,875 臺灣地檢署的函這個函是被害人給我的被害人他們看了以後他們說什麼法務部、桃園市調處說的是金函詢金管會認為沒有辦法認定違反銀行法29條之一也就是
00:07:33,376 00:08:00,962 金管會有金管會的觀點但我今天要跟主委報告的是當初這個案子為什麼桃園市調處把腳步停下來他們真的是看到金管會的函他們真的是看到金管會的函才停下來我本來以為說他們會不會是為了卸責在媒體上面這樣放話但是當我看到桃園市調處給桃園地檢署的檢察官這個函的時候我開始相信了
00:08:02,128 00:08:28,842 而且這個是在案發以前喔這個不是等到2023年整個事情爆發了以後大家開始推卸責任這是在2022年的時候他含附桃園地檢署的檢察官就這樣講喔他們真的是因為金管會做了這樣子的回函所以怎麼樣所以他們把整個偵辦的角度給停下來了我現在齁最後只講一件事以後主席站起來了齁未來
00:08:30,404 00:08:34,936 類似這樣的事情目前還有沒有檢察官派駐在金管會?
00:08:36,653 00:09:00,960 一直都有有嘛一直都有那未來是不是金管會可以好好討論一下我們在處理類似的案件的時候主管機關要表達看法以前是不是可以跟金管會裡面駐會的檢察官共同來演繹怎麼樣的回函怎麼樣的回覆怎麼樣的表達不會讓第一線的檢警產生這樣的誤會
00:09:04,881 00:09:23,676 主席,我們通常是如果要移送不移送,我們會跟朱惠簡去討論。那我可不可以講幾句話?可以,可以。對您講的如果不一致,請您包涵。是。您這邊引述那四個字,少男認定。我自己好像也看過那個涵。我想確定一下是不是我們涵就是這個字,還是他引述的時候。不是。
00:09:24,517 00:09:49,390 他好像引述的時候的語氣上跟我們發函的語氣是不一樣的我可不可以跟您再確認一下我老實跟主委講今天我在這邊質詢我真的不是來算帳我也不是來跟你討論語氣的問題你看我把那個大事記列出來我關心的只有一件事情未來如果有類似的事情我們作為掌握權力的人不管是金管會
00:09:50,470 00:10:07,802 還是檢調我們如何能做到比較早期的介入比較早期的預防讓被害人越來越多這個是我今天站在這邊質詢這個題目最主要的目的所以我最後才提一個建議是說未來金管會
00:10:09,318 00:10:24,233 遇到類似的事情的時候是不是可以跟派駐在金管會的檢察官先討論一下瞭解一下到底是什麼狀況而不是一個喊回去了以後反而讓檢調整個偵辦的動作全部都停下來
00:10:25,424 00:10:51,315 委員您的關心我們可以在程序上在斟酌看是不是加一個這個流程但是不見得每件事情都一定要洽駐會檢因為還是有看他的案情的輕重了我老實講啦今天如果不是出了這麼大的事情我們真的沒有辦法冷靜的來看我們現在整個規範體系到底出了什麼狀況因為我們都不希望相同的事情再發生嘛我謝謝委員的關心
00:10:59,741 00:11:04,738 下一位質詢請鍾嘉斌委員因為後面還有十幾個委員請大家掌握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