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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衣鳯 @ 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謝委員衣鳯:(12時32分)謝謝主席。我想要請教周秘書長。
1 周秘書長萬來:謝委員好。
2 謝委員衣鳯:秘書長好。我想請教,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相關規定,到底我們邀請總統來立法院做國情報告是我們的主動權,還是他本來就應該要來的?
3 周秘書長萬來:因為憲法增修條文是寫「得」,得咨請他。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所規定的第十五條之二有兩種:一個是由立法院委員的提議,經過院會決議可以請他來;另外一個是他……
4 謝委員衣鳯:所以要經立法院委員做決議……
5 周秘書長萬來:有兩種,這是第一種。第二種是他自己要到立法院來報告,這要我們同意,他才可以來做國情報告。所以我才會說國情報告立法院是有決定權,是這樣的意思。
6 謝委員衣鳯:所以就是有兩種情況,第一種就是立法院做決議,邀請總統來立法院做國情報告;第二種是總統自請來立法院,是嗎?
7 周秘書長萬來:對,但也是要經過我們同意。
8 謝委員衣鳯:也是要立法委員的同意,是不是?
9 周秘書長萬來:是。
10 謝委員衣鳯:所以目前我們不需要修法,就可以讓總統來立法院做國情報告,是嗎?
11 周秘書長萬來:院會如果有做決議,他就有義務性來跟我們做報告。
12 謝委員衣鳯:到底總統來立法院做國情咨文報告的時候,是一問一答的方式,還是概括性的、全面性的回答問題呢?
13 周秘書長萬來:這就涉及第十五條之四了。目前的方式我們是綜合性答復,各個國家因為憲政規範不完全一樣,既不完全一樣,所以我剛才也特別報告,像民眾黨委員所提案的「依序即時答復」,或是傅委員與翁委員所提的版本「即問即答」,哪種方式則是由委員審酌決定。我的報告也是這樣寫,也就是由委員在審查會、院會,經大家同意,看決定採哪一種方式……
14 謝委員衣鳯:不是,我現在意思是說,其實我們不需要修法,總統就可以來立法院做報告了嘛,對不對?
15 周秘書長萬來:第一個是當然,現在是在說詢答方式,以現行法是綜合答復,我跟謝委員報告。
16 謝委員衣鳯:你是說以現行法……
17 周秘書長萬來:現行法的話,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之四是綜合答復。
18 謝委員衣鳯:是綜合答復就對了,我們也沒有辦法依照慣例就對了?
19 周秘書長萬來:但是在這個裡面,我來唸一下,好不好?就是第十五條之四的第三項,要綜合答復還要總統同意啦。
20 謝委員衣鳯:綜合答復也要總統同意?
21 周秘書長萬來:對,經總統同意時,得綜合再作補充報告,這就等於是綜合答復的概念,這個就是因為當初國民大會施行的方式是這樣。
22 謝委員衣鳯:那他如果不同意呢?
23 周秘書長萬來:不同意就沒辦法。
24 謝委員衣鳯:他不同意是採什麼樣的方式?是一問一答還是怎樣?就只是來這裡把他想要報告的事項唸完而已,是不是?
25 周秘書長萬來:對,因為這個狀況,如果以現行法的規定,就是我們委員對他的報告有不明瞭之處可以提出問題嘛,剛才鄭委員所提的,因為時間、人數、順序跟政黨比例等方面是由黨團協商決定,這是第二項的規定,至於第三項規定,如果總統不同意的話,當然他就不再做補充報告了。
26 謝委員衣鳯:所以總統不同意的話,其實我們也不用規定幾個人跟總統提出詢問嘛,是不是?
27 周秘書長萬來:現行法是因為黨團協商決定他的人數嘛,如果法修了,沒有這一條規範,當然就又不同了,可能就變成像立法院在院會一樣嘛,用登記質詢的模式來處理了。
28 謝委員衣鳯:可是你剛才說他可以不同意回答,對不對?
29 周秘書長萬來:對,現行條文是這樣,他來報告完,我們對於不明瞭處提出的提問,沒有經過同意,他不會再上來做補充報告……
30 謝委員衣鳯:他可以不要做補充報告?
31 周秘書長萬來:對,以現行條文來看,現在因為我們的修法提案是有二種修法方式,這個當然由委員自己去凝聚共識看看到底要怎麼處理,當然就包括可能在審查的過程就像一般立法程序的處理方式。
32 謝委員衣鳯:好,謝謝,謝謝主席。
33 周秘書長萬來:謝謝謝委員。
34 主席:謝謝。我們接下來請王鴻薇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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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1-36-8
speakers ["吳宗憲","黃國昌","沈發惠","謝龍介","莊瑞雄","鍾佳濱","羅智強","翁曉玲","林思銘","吳思瑤","傅崐萁","柯建銘","鄭天財Sra Kacaw","洪孟楷","謝衣鳯","王鴻薇","徐欣瑩","黃珊珊","陳俊宇","楊瓊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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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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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立法院秘書長列席就「中華民國總統至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及詢答模式之建議」進行專題報 告,並備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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